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8717352 阅读:25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6-06 02:29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其中,方法包括:若接收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的电子仓单融资指令,则根据电子仓单融资指令确定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并标记为已生效状态;向区块链的参与方发送电子仓单融资的通知,若符合共识机制,则确定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允许被质押;其中,参与方包括货主、资金方和仓库方;向区块链的资金方节点发起审核请求,若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并将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标记为已质押状态。执行本方案,可以对电子仓单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确保了电子仓单与线下实时匹配,并且能够保证电子仓单的数据的真实性。真实性。真实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


[0001]本申请实施例涉及互联网
,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

技术介绍

[0002]随着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人们开发出以电子仓单为供应链、贸易融资行业新兴的数字化实现方式。电子仓单是以现货仓单为交易的标的物,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集中竞价买卖,统一撮合成交,统一结算付款,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然而如果单纯使用电子仓单,对传统业务进行改造,会造成资产效力难以与线下对应匹配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电子仓单造假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0003]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装置、介质及电子设备,可以采用区块链技术,对电子仓单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确保了电子仓单与线下实时匹配,并且能够保证电子仓单的数据的真实性。
[0004]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0005]若接收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的电子仓单融资指令,则根据所述电子仓单融资指令确定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
[0006]向所述区块链的参与方发送电子仓单融资的通知,若符合共识机制,则确定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允许被质押;其中,所述参与方包括货主、资金方和仓库方;
[0007]向所述区块链的资金方节点发起审核请求,若所述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
[0008]进一步的,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09]通知所述区块链的仓管方节点对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进行封存处理。
[0010]进一步的,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11]通知所述区块链的仓管方节点将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的控制权转移至所述资金方。
[0012]进一步的,所述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包括:
[0013]所述资金方节点对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进行审核,若确定允许融资,则将审核结果返回至所述区块链;
[0014]所述资金方按照资产价值计算方式确定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并对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处理。
[0015]进一步的,在确定允许融资,则将审核结果返回至所述区块链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16]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归属于所述资金方,并将电子仓单的状态标记为已质押未放款状态。
[0017]进一步的,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18]若检测到跌价补货触发事件,则向所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补货指令;
[0019]确定所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提供的补货信息,并对所述补货信息进行补货价值计算;
[0020]若满足补货条件,则对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关联的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进行更新。
[0021]进一步的,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0022]若存在部分提货条件,则所述资金方节点通过区块链向所述仓管方节点发出仓库拆分请求,供所述仓管方节点对所述仓库进行拆分处理,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未生效状态。
[0023]进一步的,在所述仓管方节点对所述仓库进行拆分处理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24]对所述电子仓单进行拆分处理,得到拆分后的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
[0025]进一步的,在得到拆分后的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26]若所述区块链的资金方节点对所述拆分后的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审核通过,确定拆分后的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拆分后的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标记为已质押状态。
[0027]进一步的,在对所述电子仓单进行拆分处理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0028]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质押待拆分状态。
[0029]进一步的,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30]若接收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电子仓单的注销申请,则通知所述资金方节点进行解押审批;
[0031]若所述解押审批结果为通过,则通知仓管方节点对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进行解押确认;
[0032]接收所述仓管方节点上报的解压确认信息,并对所述电子仓单进行注销处理。
[0033]进一步的,在接收所述仓管方节点上报的解压确认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0034]将所述电子仓单的状态标记为已注销状态。
[0035]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0036]电子仓单生成模块,用于若接收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的电子仓单融资指令,则根据所述电子仓单融资指令确定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
[0037]质押共识模块,用于向所述区块链的参与方发送电子仓单融资的通知,若符合共
识机制,则确定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允许被质押;其中,所述参与方包括货主、资金方和仓库方;
[0038]质押审核模块,用于向所述区块链的资金方节点发起审核请求,若所述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
[0039]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
[0040]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
[0041]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若接收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的电子仓单融资指令,则根据所述电子仓单融资指令确定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向所述区块链的参与方发送电子仓单融资的通知,若符合共识机制,则确定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允许被质押;其中,所述参与方包括货主、资金方和仓库方;向所述区块链的资金方节点发起审核请求,若所述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通过执行本技术方案,可以采用区块链技术,对电子仓单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确保了电子仓单与线下实时匹配,并且能够保证电子仓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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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电子仓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若接收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的电子仓单融资指令,则根据所述电子仓单融资指令确定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向所述区块链的参与方发送电子仓单融资的通知,若符合共识机制,则确定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允许被质押;其中,所述参与方包括货主、资金方和仓库方;向所述区块链的资金方节点发起审核请求,若所述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并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通知所述区块链的仓管方节点对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进行封存处理。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通知所述区块链的仓管方节点将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的控制权转移至所述资金方。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资金方节点审核通过,则将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包括:所述资金方节点对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进行审核,若确定允许融资,则将审核结果返回至所述区块链;所述资金方按照资产价值计算方式确定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并对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冻结处理。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确定允许融资,则将审核结果返回至所述区块链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归属于所述资金方,并将电子仓单的状态标记为已质押未放款状态。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资金方,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质押状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若检测到跌价补货触发事件,则向所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发出补货指令;确定所述区块链的货主节点提供的补货信息,并对所述补货信息进行补货价值计算;若满足补货条件,则对电子仓单的数字资产关联的电子仓单的实体资产进行更新。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按照智能合约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已生效状态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若存在部分提货条件,则所述资金方节点通过区块链向所述仓管方节点发出仓库拆分请求,供所述仓管方节点对所述仓库进行拆分处理,并将所述电子仓单标记为未生效状态。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吴稷
申请(专利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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