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控制信息处理系统及其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867856 阅读:289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物流控制信息处理系统及其方法。在伴随信息流的国际物流中,有时也有人手的介入,易于发生数据的错误和不一致。为解决此问题,本发明专利技术的构成如下。输入所输出的运货的名称等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的装置(101);基于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生成(104)报关手续所必需的电子文书数据、并经网络发送到海关的装置(105);接收海关对电子文书的审查结果(106)、并将接收到的审查结果发送给输入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的有关人员的信息处理装置(106)的物流控制信息处理系统。利用此系统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复杂的信息流(信息流)的控制。特别是涉及伴随复杂信息流的国际物流(贸易)的输入国的报关的电子文书(信息)流的控制。
技术介绍
一国内的物流,因国家及搬运的物品而受到规定限制,有时信息流也多种多样,一般,物品的发送人(发货人)和接收人(收货人)之间的信息流是经添加到物品上的传票和与物品搬运分开的通信系统流转有关物品搬送的信息。另一方面,在贸易中,伴随从发货人到收货人的物流的信息流是多种多样的。与这种多样的信息流相对应的方法公开于日本专利特开2001-243366号中。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在贸易中附加相同的追加经费的计算及必需文书的生成的支持系统,以使订货人和接受订货人可以与国内交易一样执行与外国的接受订货和订货业务。另外,本说明书中的国家也包含所谓的独立国以外的地区。作为这种例子,包含香港、台湾及美国的州等。就是说,包含具有独自的法规的地区。
技术实现思路
在多种信息流中,可以有人手介入。由于人手的介入,当再输入某一信息时,不可能完全防止误输入的发生。另外,在将信息作为称为电子传单及电子文书的电子数据经过网络进行收发时,也可能发生错误,该错误不一定是在网络中可以改正的。其原因之一是因为伴随将语言以电子方式表现的代码的差异存在代码变换的错误。在上述的现有技术中,虽然公开了有关贸易的内容,但没有考虑伴随物流的信息流的周围的环境,关于消除信息错误的发生及与其相伴的信息间的矛盾没有任何的公开及启发。于是,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信息错误及信息间失配难以发生的。本专利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即使是发生信息错误及信息间不一致,也可减小对周围的影响的。本专利技术的其他目的可由本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及附图得到了解。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可由以下的实施方式达到。一种实施方式是上述运货的的构成包括输入所输出的运货的名称及数量等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的装置;基于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生成报关手续所必需的电子文书数据并经网络发送到海关的装置;接收海关对电子文书的审查结果的装置;以及将接收到的审查结果发送给输入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的有关人员的信息处理装置的装置。另一种实施方式是的构成包括有关输出运货的信息的输入装置;运货的报关手续所必需的电子文书数据的输入装置;检查有关输入的运货的信息和电子文书数据的一致性的检查装置;以及在利用上述检查设施确认了一致性时将电子文书数据经网络发送到海关的装置。这些实施方式,是在检查控制物流的各种信息的相互关系而确认信息的正确性、检出信息错误时在将该错误通知有关人员的同时,办理手续,在存在多种信息流时很有效。特别是,在伴随国际物流那样的烦杂手续的复杂信息流的场合具有显著的效果。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也还可以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部分公开的其他实施方式而达到了解。附图说明图1为实施例的贸易手续的流程的说明图。图2为通知贸易手续的报关申报的结果的手续的说明图。图3为以用于办理实施例的贸易手续的信息处理系统为主要部分的构成图。图4为以用于办理实施例的贸易手续的另一信息处理系统为主要部分的构成图。图5为S/I(装船须知)数据的构成图。图6为I/V(发货单)数据的构成图。图7为P/L(装箱单)数据的构成图。图8为B/L(提单)数据的构成图。图9为M/F(舱单)数据的构成图。图10为会员数据的构成图。图11为数据输入/阅览处理的流程图。图12为申报结果数据的构成图。图13为数据发送、M/F数据生成、M/F发送等一系列的处理流程图。图14为一致性比对规则的构成图。图15为结果通知对象(地址)数据的构成图。图16为发送结果认收/申报结果通知的处理的流程图。图17为显示装置画面的迁移状态的说明图。具体实施例方式本专利技术可应用于伴随物流要求多种信息流的场合,可以举出能够显著表现其特征的贸易(国际物流)为例,对有可能对物流给予很大影响的海关业务(报关)的信息流予以详细说明。图1为应用本专利技术的一实施例,示出涉及贸易的各种手续步骤的概要。输出国的货主(输出企业)1向输入国的输入企业2输出运货时的步骤例如下。另外,货主与输出企业不是一家的情况很多,但因为作为贸易手续可以一体处理,此处不进行区别。下述的步骤是被赋予图1所示的编号,但也不一定必须按照编号顺序。如果保持不根据事前的手续结果就不能办理下一个手续的关系,既可以是编号为逆序的手续,也可以并行办理手续。(1)在输出企业1和输入企业2之间交换买卖合同。(2)根据合同,输入企业2向输入国一方的银行3申请开出信用证(L/C)。(3)(4)信用证经输出国一方的银行4送达输出企业1。(5)输出企业1与收到信用证相对应在船舶公司预订船舱。(6)相应于船舱的预订,输出企业1,在指示报关企业9进行装载的同时提交运货。(7)(8)输出企业1向损害保险公司5申请运货的海上保险单(I/P),接受海上保险单。(9)报关企业9,将发货单(I/V)加上作为发货单的辅助文书的装箱单(P/L)向输出国一方的海关10申报输出。(10)(11)海关10,对报关文书实施审查,对运货实施检查,如果没有问题,就向报关企业9发放输出许可。(12)报关企业9,在得到输出许可之后就指示船舶公司6对运货进行装船。(13)船舶公司6向无船承运人(NVOCC,Non-Vessel OperatingCarrier)8发出提单(B/L)。提单是为了证明运货的装载由承运人(一般为船舶公司6)发给输出企业1的有价证券。提单具有作为运货认收证、运送合同的证据以及交货证券的性质。船舶公司6发出的提单也称为MasterB/L。(14)无船承运人8,与认收船舶公司6发出的MasterB/L相对应,向输出企业1发出HouseB/L。MasterB/L和HouseB/L与发出主体不同,任何一个都是提单。(15)输出企业1,送交提单、发货单、装箱单、海上保险单等的装船文书及货汇票据,向银行4进行买入委托。银行4向银行3进行买入委托。银行3,在向输入企业2送交装船文书的同时,请求支付货款。关于发货单及装箱单的说明省略,与报关企业9发出的输出许可的通知一起由报关企业发送。(16)如果运货从船舶公司6到达船舶公司在输入国的当地法人等7,船舶公司的当地法人等7向输入国的海关12出示搬入证。(17)另一方面,无船承运人8向输入国的海关12送交装船目录(M/FManifest)。装船目录是以装船运货的装载地、卸货地、提单编号顺序记载运货明细、收货主(输入企业2)等的装船清单的目录。输入国的海关12,通常要求进港时提出有船长签名的装船目录,并将其用于运货管理及课税。因国家而不同,如图1所示,在船长所属的船舶公司6以外,也许可由无船承运人8提出装船清单。(18)报关企业11,添加由输入企业2送交的发货单和装箱单向海关12提出输入申报。(19)海关12,对报关文书实施审查,对运货实施检查,如果没有问题,就向报关企业11发放输入许可。(20)(21)海关12,将无船承运人8送交的装船目录的内容和报关企业11送交的发货单和装箱单进行比对并发出申报结果通知。(22)(23)如许可报关,船舶公司的当地法人22,根据输入企业2发出的提单的提示交货。以上的手续,为简化说明起见,省略了由信息处理装置进行的处理的说明。实际上是从输出企业1、输入企业2起到海关10、12等止,利用服务器及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处理用来控制运货的物流的控制信息的物流控制信息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输入至少包含有关所输出的运货的信息的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的装置;根据上述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生成上述报关手续所必需的电子文书数据并经网络发送到海关的 装置;接收上述海关对上述发送的电子文书的审查结果的装置;以及将上述接收到的审查结果至少发送给输入上述报关手续所必需的信息的有关人员的信息处理装置的装置。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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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尾崎守谷口和彦伊藤神符
申请(专利权)人: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JP[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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