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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主数据管理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858169 阅读:140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用于共享数据的方法与装置,包括计算机程序产品。这一技术包括在中央系统中接收来自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的数据;对所述中央系统中的数据的对象执行匹配处理,以确定所述中央系统中是否存在类似的对象;如果所述中央模块中存在类似的对象,则对类似的对象的对象标识进行相互映射;以及向一个处理提供对象映射信息。(*该技术在2023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技术介绍
本专利技术涉及数据处理和数据管理系统。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IT”)环境可以由很多不同的系统构成,不同的系统对公共主数据(master data)执行处理,例如业务处理。不同的系统可能是同一实体的一部分,也可能是不同实体的一部分,这些实体例如为销售商或承包商。用于处理的主数据可以被储存在很多不同的位置、系统中,并/或采用不兼容的格式。公司的分支办事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独立地工作,被选择的公司可以把新的软件解决方案导入到一组联属公司,来自不同销售商的系统可以被链接起来。不同的主数据模型可能使得在这些情景下集成业务流程很困难。主数据可以被捕获并贮存在不同的系统中。没有被遍及IT环境统一的主数据可能导致数据冗余或不正确的信息。例如,如果一个国际公司的两个本地分支均拥有第二个国际公司的同一本地分支作为业务伙伴,则每一个国际业务伙伴可能被保持两次,而在这两个“业务伙伴”主数据对象之间没有相关性。这可能导致用于冗余的多个内容维护的高成本。此外,用冗余或者过时信息进行的业务分析可能导致不良业务决策。在上面的例子中,公司范围内的分析流程可能无法检测到“两个”伙伴之间的相关性,并且,将会失去把这些业务伙伴识别成是两个本地分支的国际业务伙伴所可能产生的业务价值。专利技术综述本专利技术提供了用于共享数据的方法和装置,包括计算机程序产品。总的来讲,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用于共享数据的方法和装置,包括计算机程序产品。这种技术包括在中央系统中接收来自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的数据;对所述中央系统中的数据的对象执行匹配处理,以确定所述中央系统中是否存在类似的对象;如果所述中央模块中存在类似的对象,则对类似的对象的对象标识进行相互映射;以及向一个处理提供对象映射信息。本专利技术可以被实施来包括一个或多个下面的有益特征。可以从客户系统接收请求来创建所述数据对象。可以对中央系统中的数据对象执行匹配处理以确定在所述中央系统中是否存在相同的(identical)数据对象或类似的数据对象,并且如果在中央系统中存在相同的数据对象,则对相同的对象的对象标识进行相互映射。可以对数据进行净化,以标准化数据的内容。向处理提供对象映射信息可以包括向一个数据仓库提供所述对象映射信息,以进行系统范围内的报告。可以根据映射信息进行分析。可以确定相同的对象是否为来自同一个客户机系统的复制的对象,并且可以从所述复制的对象被接收的中央系统和客户机系统中的至少一个中去除复制的对象。执行匹配处理可以包括识别所述中央系统中的对象的属性,并且比较对象的属性,以确定对象是否相同。对象信息可以存储在中央系统中,其中该对象信息包括对象的全局属性和每个对象的对象映射信息。对象信息可以是基于所接收的数据,或者是在中央系统创建的。可以利用对象映射信息将对象发布到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可以对存储在中央系统中的对象信息连续地执行匹配处理。可以根据从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所接收的数据,连续地更新存储在中央系统中的对象信息。连续地更新对象信息可以包括更新用于每个对象的映射信息。可以在中央系统中创建对象,以包括对象的全局属性。发布对象可以包括发布用于每个对象的全局属性,并且本专利技术的技术还可以包括对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之一中的至少一个对象,完成对象信息。可以根据产业特定标准映射数据对象。可以发布一个配置客户机系统软件的框架,以从所述中央系统接收数据对象。总的来说,在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用于共享数据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存储主数据的客户机系统,这些主数据用在客户机系统中所执行的各个处理中,以及一个中央模块,其配置成在所述中央系统中接收来自所述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的主数据、对于在中央系统中的主数据执行匹配处理,以确定中央系统中是否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对象,如果在中央模块中存在相同的对象,则对相同的对象的对象标识进行相互映射,如果在中央模块中存在类似的对象,则对类似的对象的对象标识进行相互映射,并且将对象映射信息提供于一个处理。本专利技术可以被实施来包括一个或多个下列有益特征。所述中央模块还可以被配置成从所述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去除复制的对象,和/或向一数据仓库提供用在所述处理中的对象映射信息。所述系统还可以包括一个数据仓库,该数据仓库被配置成接收用在所述处理中的对象映射信息。本专利技术可以被实施来实现一个或多个下列优点。主数据的协作主数据管理允许对主数据进行集中化管理。在相同和类似的对象之间的映射允许改善交叉组报告(cross-group reporting)。识别复制品能够避免数据冗余。协作主数据管理系统通过分布主数据和向所有客户映射信息而使能一致的业务处理。而且,使能了交叉公司报告,可以减少与数据的维护相关联的资源,并且可以在系统和公司上定位主数据。在下面的附图和说明中给出了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或多个实现方式的细节。从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本专利技术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显然。附图的简要说明附图说明图1A和图1B是示出协作主数据管理系统的方框图。图2是示出协作主数据管理系统的内容合并实施的方框图。图3是示出合并数据的方法的流程图;图4是示出协作主数据管理系统的主数据一致化实施的方框图。图5A和图5B是示出主数据一致化方法的流程图。图6是示出协作主数据管理系统的中央主数据管理实施的方框图。图7是示出用于中央主数据管理的方法的流程图。图8是示出协作主数据管理模块的方框图。在不同附图中的类似的附图标号和符号表示指示类似的元件。详细描述如图1A所示,协作主数据管理(“cMDM”)系统包括中央模块100和一个或多个客户机模块110。每个客户机模块110链接到中央模块100。中央模块100可以包括中央系统,用于表示用于实体的数据管理的集中控制,所述实体诸如为企业或组织。客户机模块110可以包括系统或组,用于对主数据执行处理。例如,客户机模块110可以包括在产品创建处理中涉及的系统和/或组。在这个示例中,客户机模块110可以包括一个传统模块、一个电子采购模块、一个电子销售模块、一个寻源模块、一个协作工程模块、一个制造模块和多个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模块。主数据可以根据实现方式而被存储在客户机模块110中、存储在中央模块100中或者在这两者中。中央模块100使得由每个客户机110使用的主数据可以包括由所有客户机110共享的主数据。传统上,客户机模块110将在点到点的结构中彼此直接通信。例如,制造模块除与其它模块共享数据外,可能需要与电子采购模块、电子销售模块、协作工程模块共享主数据。在传统的系统中,制造模块将从适当的模块接收数据或向其发送数据,这如果在发送数据以共享的模块中未更新数据则可以导致在数据中的不一致或使用陈旧数据。在参照图1A和1B所述的系统中,通过中央模块100来管理数据。中央模块100保证一致的主数据和主数据的分布。如图1B所示,cMDM系统可以被实施来用于在多个实体120、130上。中央模块100可以是基本实体120的一部分。客户机模块110可以是基本实体120的一部分或外部实体130的一部分。例如,基本实体120可以包括企业,所述企业包括客户机模块110,用于ERP、传统、电子采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共享数据的方法,包括:在中央系统中接收来自一个或多个客户机系统的数据;对所述中央系统中的数据的对象执行匹配处理,以确定所述中央系统中是否存在类似的对象;如果所述中央模块中存在类似的对象,则对类似的对象的对象标识进 行相互映射;以及向一个处理提供对象映射信息。

【技术特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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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沃尔夫冈卡尔索夫弗兰克罗洛夫马库斯克拉布尔
申请(专利权)人:SAP股份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DE[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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