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局部亮度调整的显示器和相关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此申请案依据专利法要求在2018年7月16日所提出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号62/698,330的优先权权益,所述申请案的整体内容受本文所仰赖并且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中。
本公开内容与具有局部亮度控制的显示器相关,且更具体而言是与以下内容相关:用于载具内部系统的显示器,其中显示器的局部区域响应于外部事件而增亮,以及执行所述增亮步骤的方法。
技术介绍
显示器被用在各种产品及应用中来显示静态图标、动态视觉效果或视频、照片及影像、信息、及其他信息。可以将此类显示器用在移动设备中,例如智慧型手机、mp3播放器、及平板计算机。显示器也被用在建筑、运输(例如汽车、火车、航空机、航海器等等)、及器具应用中。一般而言,显示器的亮度是基于显示设备的周围环境及用户偏好来控制的。例如,与明亮的环境相比,光线不足的环境通常需要较低的亮度。并且,适合一个用户的亮度级可能不适合另一个用户。在典型的显示设备中,用户人工地调整亮度。可以通过机械接口及/或软件接口(例如开关、键板、转盘、或触控萤幕)进行此类调整。亮度通常保持在固定的级别下,直到用户改变所述级别为止。在周围的照明条件在显示设备的操作期间是最佳的或恒定的时候,或在只需要用户偶尔调整的应用中,固定的亮度级可能是合适的。然而,在许多应用中,固定的亮度级可能是不合适的且可能不是合乎需要的。在移动设备应用中,例如,设备(当然)是可移动的,且因此可能被用在具有不同照明条件的各种环境中。即使在给定的环境中,设备本身也可能相对于周遭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显示系统,包括:/n显示单元,被配置为向用户显示影像;/n传感器,被配置为检测事件,所述事件包括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由所述用户与所述显示系统所进行的互动,及所述显示系统的环境中的周围照明条件;及/n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决定所述显示单元的与所述事件的目标区域对应的指定区域,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事件来改变所述显示系统的空间亮度,/n其中所述显示系统被配置为在检测到所述事件时从第一操作模式切换到第二操作模式,/n其中,在所述第二操作模式下,所述指定区域相对于所述显示单元的一个或更多个其他区域的亮度与所述指定区域在所述第一操作模式下相对于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其他区域的亮度不同。/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716 US 62/698,3301.一种显示系统,包括:
显示单元,被配置为向用户显示影像;
传感器,被配置为检测事件,所述事件包括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由所述用户与所述显示系统所进行的互动,及所述显示系统的环境中的周围照明条件;及
控制单元,被配置为决定所述显示单元的与所述事件的目标区域对应的指定区域,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事件来改变所述显示系统的空间亮度,
其中所述显示系统被配置为在检测到所述事件时从第一操作模式切换到第二操作模式,
其中,在所述第二操作模式下,所述指定区域相对于所述显示单元的一个或更多个其他区域的亮度与所述指定区域在所述第一操作模式下相对于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其他区域的亮度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系统,还包括光源,所述光源被配置为产生光以照射所述显示单元的所述影像,
其中,在所述第一操作模式下,所述光源被配置为产生均匀的空间亮度,且在所述第二操作模式下,所述光源被配置为产生可变的空间亮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光源是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背光单元、激光投影系统、及多个发光二极管。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还包括介于所述显示单元与所述用户之间的基板,所述基板包括布置为面向所述用户的第一表面及与所述第一表面相对的第二表面,且所述基板对由所述光源所产生的所述光而言为至少部分透明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对在从约400nm到约700nm的范围中的光而言为至少部分透明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沿着从约400nm到约700nm的波长范围包括在至少90%的范围中的平均光透射率。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包括玻璃、玻璃陶瓷、或陶瓷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包括碱铝硅酸盐玻璃或硼铝硅酸盐玻璃。
9.根据权利要求7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在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表面之间包括在从约0.05mm到约2mm、从约0.3mm到约1.5mm、从约0.5mm到约1.1mm、或从约0.7mm到约1mm的范围中的平均厚度。
10.根据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由强化玻璃材料所形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是化学强化过的。
12.根据权利要求4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是弯曲的且包括第一曲率半径。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曲率半径是在从约20mm到约10,000mm的范围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包括与所述第一曲率半径不同的第二曲率半径。
15.根据权利要求4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基板层被冷成形成所述弯曲形状。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显示单元包括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OLED显示器、LCD显示器、LED显示器、或DLPMEMS芯片。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传感器包括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触控面板、接近传感器、光传感器、超音波传感器、光学影像传感器、眼睛追踪系统、及麦克风。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由所述用户进行所述互动是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
由所述用户进行的触碰,所述触碰由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所检测到:所述触控面板、所述光传感器、所述光学影像传感器、及所述超音波传感器;
所述用户对所述接近传感器、所述光学影像传感器、或所述超音波传感器的接近;
由所述用户进行的手势,所述手势由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所检测到:所述触控面板、所述光传感器、所述超音波传感器、及所述光学影像传感器;
所述用户的一或两只眼睛的检视方向,所述检视方向由所述眼睛追踪系统所检测到;及
由所述用户所进行的语音启动,所述语音启动由所述麦克风所检测到。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周围照明条件是以下项中的至少一者:
入射于所述目标区域上且超过临界量的环境光量;及
入射于所述目标区域上的环境光相对于入射于所述显示单元的所述一个或更多个其他区域上的环境光的亮度差。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触控面板被配置为检测由所述用户在所述基板的所述第一表面上所进行的触碰。
21.根据权利要求2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可变的空间亮度包括第一亮度的与所述互动的所述目标区域对应的一个或更多个区域及第二亮度的不与所述互动的所述目标区域对应的一个或更多个区域,所述第一亮度与所述第二亮度不同。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亮度大于或小于所述第二亮度。
23.根据权利要求2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可变的空间亮度被配置为增加所述显示单元的所述指定区域的周围对比度。
2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指定区域包括所述显示单元的小于100%的表面积。
25.根据权利要求2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可变的空间亮度包括一维或二维的可变亮度。
26.根据权利要求17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触控面板被配置为检测由所述用户所进行的一维或二维触碰。
27.根据权利要求2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中所述均匀的空间亮度包括在从所述背光的最大亮度值的约70%到100%的范围中的亮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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