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高速路段以及高速公路
[0001]本专利技术属于道路桥梁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速路段以及由该高速路段组成的高速公路。
技术介绍
[0002]高速公路是城市交通中的一个重要构成,承担着重要的运输任务。在一般的城市交通道路上,往往设置有红绿灯、限速标志等交通标志来规范车辆的行驶,但这样也影响了车辆的行驶速度。因此,在很多交通繁忙的路段都会设置有高速公路,专门用于让车辆高速通行。
[0003]然而,在传统高速公路的各个车道之间没有实质性的阻隔,车辆可以自由变道,每当车辆进行变道时,位于该车辆后方被并线车辆就会被迫减速,容易在车辆较多时产生连锁而影响整个高速公路的通行速度。
[0004]同时,传统高速公路的出入口直接并入车道,导致车辆在通过出入口时也会影响车道上车辆的正常行驶。一旦出口发生拥堵,后来的车辆往往通过变道超车的方式接近出口,使得位于出口一侧的拥堵逐渐波及到相邻的车道,此时,后续需要直行的车辆(即不需要进入出口的车辆)就会被出口车辆堵住,致使整条高速公路在同方向较长路段上都发生拥堵,甚至波及入口和普通公路的交通。进一步,随着拥堵路段的延长,也容易导致不文明交通行为增加,一旦发生事故,救援车辆也无法在拥堵路段中通行,导致事故处置救援困难。
技术实现思路
[0005]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能够防拥堵的高速路段以及高速公路,本专利技术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高速路段,分别与位于行驶方向上游侧的上游高速路段和下游侧的下游高速路段相邻接,其特征在于,包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高速路段,分别与位于行驶方向上游侧的上游高速路段和下游侧的下游高速路段相邻接,其特征在于,包括:起始端,与所述上游高速路段相邻接;沿行驶方向与所述起始端相连接的路面段;沿行驶方向与所述路面段相连接并且与所述下游高速路段相邻接的末尾端;以及设置在所述路面段上的至少两个车道,其中,所述起始端设有至少一个入口匝道,所述入口匝道与一个所述车道相连通并位于与所述上游高速路段相连通的另一个所述车道的沿所述行驶方向的一侧,所述末尾端设有至少一个出口匝道,所述出口匝道位于与所述下游高速路段相连通的车道的沿所述行驶方向的另一侧,所述入口匝道相对于所述出口匝道,位于沿所述行驶方向的上游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路段,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路面段上设置四个所述车道作为入口型车道、全路面车道、单路段车道以及出口型车道,所述入口匝道设有两个,所述出口匝道至少设有两个,所述入口型车道的一端连通于一个所述入口匝道,另一端与所述下游高速路段相连通,所述全路面车道的一端与所述上游高速路段相连通,另一端至少与所述下游高速路段相连通,所述单路段车道的两端分别连通于一个所述入口匝道以及一个所述出口匝道,所述出口型车道的一端与所述上游高速路段相连通,另一端连通于一个所述出口匝道。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高速路段,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路面段上的所述入口型车道、所述全路面车道、所述单路段车道以及所述出口型车道沿所述行驶方向的一侧向另一侧依序排列。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高速路段,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出口匝道设置有三个,所述出口匝道含有出口开始端,从所述出口开始端向所述行驶方向的上游侧延伸的一个预定距离处开始,所述全路面车道沿所述行驶方向向下游侧逐渐扩展为两个过渡车道作为第一过渡车道以及第二过渡车道,三个所述出口匝道分别设置在与所述单路段车道、所述出口型车道以及所述第一过渡车道相连通的位置。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高速路段,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路面段的总长为1km至50km,所述入口型车道的允许行车速度区间大于所述全路面车道的允许行车速度区间,在所述路面段上的与所述起始端相距预定加速距离处设有用于让车辆从所述全路面
车道并入所述入口型车道的并线区,所述加速距离的长度为所述车辆从对应所述入口型车道的所述入口匝道驶出后加速至该入口型车道的最大允许行车速度所需要的距离,所述并线区的长度至少大于预定的并线安全距离D,该并线安全距离D为:D=(d
z
+d
c
*3)/(V
1max-V
2min
)*V
2max
d
z
=(V
1min-V
2max
)*n式中,V
1min
为所述入口型车道的最小允许行车速度,V
1max
为所述入口型车道的最大允许行车速度,V
2min
为所述全路面车道的最小允许行车速度,V
2max
为所述全路面车道的最大允许行车速度,d
z
为V
1min
与V
2max
的速度差需要的制动距离,d
c
为车身长度,n为制动系数,所述路面段上除所述并线区外设有位于所述车道之间并且用于防止车辆变道的路面标识线、升降隔离部件或是软隔离部件。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高速路段,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路面段上设置两个所述车道作为入口型车道以及出口型车道,所述入口型车道的一端连通于一个所述入口匝道,另一端与所述下游高速路段相连通,所述出口型车道的一端与所述上游高速路段相连通,另一端连通于一个所述出口匝道。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高速路段,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路面段的总长为1km至50km,所述入口型车道的允许行车速度区间大于所述出口型车道的允许行车速度区间,在所述路面段上的与所述起始端相距预定加速距离处设有用于让车辆从所述出口型车道并入所述入口型车道的并线区,所述加速距离的长度为所述入口型车道中的所述车辆驶出所述入口匝道后加速至所述入口型车道的最大允许行车速度所需要的距离,所述并线区的长度至少大于预定的并线安全距离D,该并线安全距离D为:D=(d
z
+d
c
*3)/(V
1max-V
4min
)*V
4max
d
z
=(V
1min-V
4max
)*n式中,V
1min
为所述入口型车道的最小允许行车速度,V
1max
为所述入口型车道的最大允许行车速度,V
4min
为所述出口型车道的最小允许行车速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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