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试者分离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用于过继性细胞疗法的方法和癌症疫苗技术

技术编号:27095016 阅读:22 留言:0更新日期:2021-01-25 18:32
公开了用于从受试者分离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方法、以及此类分离的免疫细胞在用于过继性细胞疗法和癌症疫苗的组合物中的用途,所述受试者患有恶性肿瘤并且已接受向该恶性肿瘤局部施用包含紫杉烷颗粒的组合物。瘤局部施用包含紫杉烷颗粒的组合物。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从受试者分离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用于过继性细胞疗法的方法和癌症疫苗
[0001]相关申请
[0002]本申请要求于2019年3月22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822506、2018年5月3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678470、2018年10月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740489和2018年12月1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序列号62/779327的优先权,每个所述临时专利申请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


[0003]本公开通常涉及治疗和/或预防癌症的领域。具体地,本公开涉及向恶性肿瘤局部施用紫杉烷颗粒组合物以诱导体内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产生以及分离所述细胞用于过继性细胞疗法和癌症疫苗。

技术介绍

[0004]在世界范围内每年有数百万的患者被诊断为患有癌症,并且每年数百万更多的人死于癌症或癌症相关并发症。癌症的风险随着年龄显著增加,许多癌症更普遍地发生在发达国家,并且在发达世界随着预期寿命增加癌症率也增加。当前的疗法包括系统性治疗,诸如抗肿瘤剂的静脉内(IV)输注注射。然而,这些疗法通常由于系统性毒性而对于患者具有显著的不合需要的副作用,并且因为其在体内的半衰期较短,抗肿瘤剂通常不在肿瘤位点处驻留很久。

技术实现思路

[0005]在本公开的一方面,本文公开了一种用于从患有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分离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在一个或多个单独施用中向所述肿瘤局部施用包含紫杉烷颗粒的组合物,以诱导体内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产生;以及(b)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和/或从所述受试者的肿瘤位点处或周围的组织分离所述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从而提供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其中所述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对于所述恶性肿瘤具有特异性。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步骤(b)在所述施用步骤(a)之后至少10天或至少28天时发生。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步骤(b)在所述施用步骤(a)之后不晚于60天时发生。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包含树突细胞、CD45+细胞、淋巴细胞、白细胞、巨噬细胞、M1巨噬细胞、T细胞、CD4+T细胞、CD8+T细胞、B细胞或自然杀伤(NK)细胞中的至少一种。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恶性肿瘤包括肉瘤、癌、淋巴瘤、实体瘤、乳腺肿瘤、前列腺肿瘤、头颈肿瘤、腹膜内器官肿瘤、脑肿瘤、胶质母细胞瘤、膀胱肿瘤、胰腺肿瘤、肝脏肿瘤、卵巢肿瘤、结直肠肿瘤、皮肤肿瘤、皮肤转移癌、淋巴样肿瘤、胃肠道肿瘤、肺肿瘤、骨肿瘤、黑素瘤、视网膜母细胞瘤或肾肿瘤或其转移性肿瘤。
[000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分离。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通过单采血液法
(apheresis)或白细胞去除术(leukapheresis)从血液分离。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包含CD4+T细胞和CD8+T细胞。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CD4+T细胞占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的约4%至约1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CD8+T细胞占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的约3%至约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包含比对照免疫细胞群体更大的CD4+T细胞和CD8+T细胞的细胞群体和更小的髓源性抑制细胞(MDSC)的细胞群体。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对于恶性肿瘤类型没有特异性的免疫细胞的群体。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在施用步骤(a)之前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免疫细胞群体。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从患有恶性肿瘤类型并且已接受紫杉烷组合物的静脉内(IV)施用的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免疫细胞群体。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从未患恶性肿瘤类型的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免疫细胞群体。
[000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步骤(a)中所述组合物的局部施用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步骤1(a)中所述组合物的局部施用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一周一次持续至少两周。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步骤1(a)中所述组合物的局部施用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一周两次持续至少一周,其中所述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间隔至少一天。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步骤(a)中的每个单独施用之后重复所述分离步骤(b),并且汇集从每个重复分离步骤获得的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
[000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离体浓缩以产生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离体扩增以产生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冷冻和/或储存。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的细胞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CD4+T细胞、CD8+T细胞、CD45+细胞和M1巨噬细胞及其混合物。
[000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离体修饰。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修饰以产生修饰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其中所述修饰包括将所述细胞暴露于抗体、将所述细胞暴露于肽、将所述细胞暴露于生物应答调节剂、将所述细胞暴露于细胞因子或其类似物、将所述细胞暴露于生长因子或其类似物、将所述细胞暴露于抗原、将所述细胞暴露于RNA或小干扰RNA、将所述细胞与全细胞裂解物共培养、将所述细胞与人工抗原呈递细胞共培养、将所述细胞与其他细胞类型共培养、对所述细胞进行遗传工程化、上调所述细胞的基因转录、下调所述细胞的基因转录、将慢病毒载体转染到所述细胞中、将质粒DNA转染到所述细胞中、将mRNA核转染到所述细胞中、经由逆转录病毒载体用编码工程化嵌合抗原受体(CAR)的基因转导所述细胞和/或通过基因敲除或CRISPR方法使所述细胞的基因遗传失活。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对所述修饰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冷冻和/或储存。
[00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局部施用的组合物的紫杉烷颗粒具有0.1微米至5微米、或0.1微米至1.5微米、或0.4微米至1.2微米的平均粒径(数量)。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具有0.1微米至5微米、或0.1微米至1.5微米、或0.4微米至1.2微米的平均粒径(数量)。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具有至少18m2/g、20m2/g、25m2/g、30m2/g、32m2/g、34m2/g或35m2/g;或约18m2/g至约60m2/g或约18m2/g至约50m2/g的比表面积(SSA)。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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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1.一种用于从患有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分离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a)在一个或多个单独施用中向所述肿瘤局部施用包含紫杉烷颗粒的组合物,以诱导体内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产生;以及(b)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和/或从所述受试者的肿瘤位点处或周围的组织分离所述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从而提供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其中,所述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对于所述恶性肿瘤具有特异性。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1(b)在施用步骤1(a)之后至少10天或至少28天时进行。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步骤1(b)在施用步骤1(a)之后不晚于60天时进行。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包含树突细胞、CD45+细胞、淋巴细胞、白细胞、巨噬细胞、M1巨噬细胞、T细胞、CD4+ T细胞、CD8+ T细胞、B细胞或自然杀伤(NK)细胞中的至少一种。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恶性肿瘤包括肉瘤、癌、淋巴瘤、实体瘤、乳腺肿瘤、前列腺肿瘤、头颈肿瘤、腹膜内器官肿瘤、脑肿瘤、胶质母细胞瘤、膀胱肿瘤、胰腺肿瘤、肝脏肿瘤、卵巢肿瘤、结直肠肿瘤、皮肤肿瘤、皮肤转移癌、淋巴样肿瘤、胃肠道肿瘤、肺肿瘤、骨肿瘤、黑素瘤、视网膜母细胞瘤或肾肿瘤,或其转移性肿瘤。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是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通过单采血液法或白细胞去除术从所述血液分离。8.根据权利要求6或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包含CD4+ T细胞和CD8+ T细胞。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D4+ T细胞占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的约4%至约15%。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CD8+ T细胞占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的约3%至约10%。11.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包含比对照免疫细胞群体更大的CD4+ T细胞和CD8+ T细胞的细胞群体、以及更小的髓源性抑制细胞(MDSC)的细胞群体。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对于所述恶性肿瘤类型没有特异性的免疫细胞群体。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在所述施用步骤1(a)之前从所述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免疫细胞群体。14.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从患有所述恶性肿瘤类型并且已接受静脉内(IV)施用紫杉烷组合物的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免疫细胞群体。15.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照免疫细胞群体包含从未
患所述恶性肿瘤类型的受试者的血液分离的免疫细胞群体。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a)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局部施用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a)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局部施用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一周一次持续至少两周。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1(a)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局部施用包括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一周两次持续至少一周,其中所述两个或更多个单独施用间隔至少一天。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骤1(a)中的每个单独施用之后重复所述分离步骤1(b),并且汇集从每个重复的分离步骤获得的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离体浓缩以产生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离体扩增以产生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21.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冷冻。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储存。23.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浓缩,其中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的细胞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CD4+ T细胞、CD8+ T细胞、CD45+细胞和M1巨噬细胞及其混合物。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离体修饰。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分离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所述扩增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和/或所述扩增浓缩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修饰以产生修饰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其中所述修饰包括将所述细胞暴露于抗体、将所述细胞暴露于肽、将所述细胞暴露于生物应答调节剂、将所述细胞暴露于细胞因子或其类似物、将所述细胞暴露于生长因子或其类似物、将所述细胞暴露于抗原、将所述细胞暴露于RNA或小干扰RNA、将所述细胞与全细胞裂解物共培养、将所述细胞与人工抗原呈递细胞共培养、将所述细胞与其他细胞类型共培养、对所述细胞进行遗传工程化、上调所述细胞的基因转录、下调所述细胞的基因转录、将慢病毒载体转染到所述细胞中、将质粒DNA转染到所述细胞中、将mRNA核转染到所述细胞中、经由逆转录病毒载体用编码工程化嵌合抗原受体(CAR)的基因转导所述细胞和/或通过基因敲除或CRISPR方法使所述细胞的基因遗传失活。26.根据权利要求24或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修饰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冷冻。
27.根据权利要求24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修饰的肿瘤特异性免疫细胞的群体进行储存。28.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具有0.1微米至5微米、或0.1微米至1.5微米、或0.4微米至1.2微米的平均粒径(数量)。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包含至少95%的紫杉烷。30.根据权利要求1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具有至少18m2/g、20m2/g、25m2/g、30m2/g、32m2/g、34m2/g或35m2/g;或约18m2/g至约60m2/g、或约18m2/g至约50m2/g的比表面积(SSA)。31.根据权利要求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具有0.05g/cm3至0.15g/cm3的堆积密度(非拍实的)。32.根据权利要求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不结合以下、不包封在以下中或不用以下包被:单体、聚合物(或可生物相容的聚合物)、蛋白质、表面活性剂或白蛋白中的一种或多种。33.根据权利要求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呈结晶形式。34.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包含紫杉醇颗粒、多西他赛颗粒、卡巴他赛颗粒或其组合。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包含紫杉醇颗粒。36.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紫杉烷颗粒包含多西他赛颗粒。37.根据权利要求1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局部施用通过区域施用、肺部施用、瘤内注射施用、腹膜内注射施用、膀胱内滴注施用(膀胱)或直接注射到肿瘤周围的组织中、或其组合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G
申请(专利权)人:克里蒂泰克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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