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具有用于减少鸟类碰撞的图案化涂层的窗单元及其制造方法本专利技术涉及被设计成防止或减少鸟类与其碰撞的窗单元(例如,隔热玻璃(IG)窗单元),和/或制造该窗单元的方法。该IG窗单元可以包括彼此间隔开的两个或三个基板(例如,玻璃基板),并且这些基板中的至少一个支撑用于反射紫外线(UV)辐射的UV反射涂层。该UV反射涂层可以被激光(例如,飞秒激光)图案化,该激光用于以图案完全除去涂层或部分地除去(例如,经由激光烧蚀)该涂层的一部分,使得在被激光图案化之后,该图案化涂层不跨整个该窗单元提供和/或在跨该窗单元的UV反射率上是不一致的,使得跨该窗的不同区域的UV反射率不同,从而使该窗单元更易被可以看到UV辐射并察觉到该图案的鸟类看见。因此,在某些示例性实施方案中,刚沉积的UV反射涂层完全地保留在基板上未被激光图案化的区域中,并且部分地保留在被激光图案化的区域中。通过使该窗更易被鸟类看见,可以减少鸟类碰撞和鸟类死亡。
技术介绍
IG窗单元在本领域中是已知的。例如,参见美国专利号6,632,491、6,014,872;5,800,933;5,784,853;5,557,462;5,514,476;5,308,662;5,306,547;和5,156,894,所有这些专利均据此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该IG窗单元典型地包括通过至少一个间隔件和/或密封件彼此间隔开的至少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在不同的情况下,这些间隔开的基板之间的间隙或空间可以填充或可以不填充气体(例如,氩气),和/或可以被抽空到或可以不被抽空到小于大气压力的压力。许多常规的IG窗单元包括在两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制造用于减少鸟类碰撞的窗的方法,所述窗包括第一玻璃基板和至少由所述第一玻璃基板支撑的紫外线(UV)反射涂层,所述方法包括:/n提供所述第一玻璃基板和至少由所述第一玻璃基板支撑的所述紫外线(UV)反射涂层;/n从至少一个激光源发射激光束,所述激光束包括光学脉冲,所述光学脉冲具有(i)短于1,000飞秒的持续时间和/或(ii)从0.01J/cm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815 US 62/764,6711.一种制造用于减少鸟类碰撞的窗的方法,所述窗包括第一玻璃基板和至少由所述第一玻璃基板支撑的紫外线(UV)反射涂层,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所述第一玻璃基板和至少由所述第一玻璃基板支撑的所述紫外线(UV)反射涂层;
从至少一个激光源发射激光束,所述激光束包括光学脉冲,所述光学脉冲具有(i)短于1,000飞秒的持续时间和/或(ii)从0.01J/cm2至2.0J/cm2的能量密度;
其中包括光学脉冲的所述激光束入射到所述UV反射涂层上,并且将所述UV反射涂层图案化以得到具有不同的相应UV反射率的图案化区域和非图案化区域,所述激光束入射到所述图案化区域而不入射到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激光束包括持续时间短于100飞秒的光学脉冲。
3.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激光束包括持续时间短于50飞秒的光学脉冲。
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V反射涂层的所有层均为电介质层。
5.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图案化区域中的表面能与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表面能相差不超过约1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或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UV反射涂层包括夹置在至少第一电介质层与第二电介质层之间的基于银的IR反射层。
7.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所述UV反射涂层以远离所述第一玻璃基板的顺序包括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层和所述第三层是具有至少约2.25的折射率的高折射率层,并且所述第二层和所述第四层是具有不大于1.8的折射率的低折射率层,其中折射率是在550nm处测量的;
其中所述第一层、所述第二层、所述第三层和所述第四层各自是对可见光基本上透明的电介质层;并且
其中IG窗单元具有至少约50%的可见光透射率,并且至少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所述UV反射涂层反射从300nm至400nm范围的至少相当大部分中的UV辐射的至少40%。
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所述UV反射涂层反射从300nm至400nm范围的至少相当大部分中的UV辐射的至少50%。
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初始沉积的所述UV反射涂层的所有层均存在于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并且所述图案化区域仅具有保留在其中的初始沉积的所述UV反射涂层的一部分,使得所述激光束仅烧蚀在所述图案化区域中的所述UV反射涂层的一部分。
1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之后,至少由所述激光束图案化的所述图案化区域具有不大于0.4的雾度值。
11.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之后,至少由所述激光束图案化的所述图案化区域具有不大于0.3的雾度值。
12.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之后,至少由所述激光束图案化的所述图案化区域具有不大于0.2的雾度值。
13.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从340nm至370nm,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镜面反射率与所述图案化区域中的镜面反射率之比为至少4:1。
1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从340nm至370nm,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镜面反射率与所述图案化区域中的镜面反射率之比为至少5:1。
15.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从340nm至370nm,所述非图案化区域中的镜面反射率与所述图案化区域中的镜面反射率之比为至少7:1。
16.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期间,所述激光束的能量密度为0.01J/cm2至2.0J/cm2。
17.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期间,所述激光束的能量密度为0.05J/cm2至1J/cm2。
1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期间,所述激光束包括持续时间短于1000飞秒的光学脉冲。
1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图案化期间,所述激光束具有1000nm至1100nm的波长。
20.一种IG窗单元,包括:
第一玻璃基板;
第二玻璃基板;
第三玻璃基板;
其中所述第一玻璃基板设置在所述IG窗单元的外侧处,以便面向其中要安装所述IG窗单元的建筑物的外部;
其中所述第二玻璃基板设置在至少所述第一玻璃基板与所述第三玻璃基板之间;
技术研发人员:维克多·维拉萨米,
申请(专利权)人:佳殿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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