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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抗氧化剂来增强UVA光防护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26427270 阅读:3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1-20 14:25
描述了使用对皮肤提供UVA防护的抗氧化剂来对皮肤提供广谱光防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局部涂敷包含以下的化妆品组合物:(a)至少一种抗氧化剂,其具有至少10,000μmol TE/g的氧自由基吸收能力(ORAC)和至少2,600μmol GAE/g的羟自由基吸收能力(HORAC);(b)至少一种有机UV过滤剂;以及(c)化妆品可接受的载剂;其中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使用抗氧化剂来增强UVA光防护的方法专利
本公开涉及使用抗氧化剂来增强UVA光防护、以对皮肤提供广谱光防护的方法和组合物。专利技术背景大多数个体在其一生中主要因日光暴露而暴露于大量的紫外(UV)辐射。日光包括两种类型的紫外线:长波紫外线A(UVA)和短波紫外线B(UVB),两者均可损伤皮肤。UVA线占到达地球表面的UV辐射的多达95%。虽然它们弱于UVB线,但UVA线更普遍30至50倍。它们在全年的所有日照时间中以相对均等的强度存在,并且可穿透云和玻璃。UVA线比UVB线更深地穿透皮肤,并且早就已知在皮肤老化和起皱(光老化)中起主要作用,但直到最近科学家都认为UVA线不对表皮(皮肤最外层,大多数皮肤癌发生的部位)造成明显的损伤。然而,在过去二十年中的研究表明UVA辐射损伤表皮基底层中被称为角化细胞的皮肤细胞。UVA和UVB辐射均促成加速老化出现的皮肤损伤,例如皮肤弹性损失和出现皱纹。这一过程常被称为光老化。随着皮肤老化,皮肤外层(表皮)变薄,即使细胞数仍基本未变。但含色素细胞(黑素细胞)数减少。因此,皮肤显得苍白和半透明。在日光暴露的区域中可能出现大的色素斑(老年斑、肝色斑或雀斑)。结缔组织的变化降低了皮肤的强度和弹性,这在日光暴露区域中变得更显著(日光性弹性组织变性)。弹性组织变性产生革状、受日晒雨淋的外观,这常见于农民、水手和其他在户外花费大量时间的人。由于对UVA和UVB辐射防护的需要,已开发了命名为“广谱防晒剂”的防晒产品。被标记为“广谱”的防晒产品提供对UVA和UVB辐射两者的防护;并且在美国这些产品必须满足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所规定的特殊要求。已知的UVA过滤剂且尤其是FDA批准的UVA过滤剂的数量少,并且因此产品被限制于何种UVA过滤剂可用来提供广谱防护。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涉及对皮肤提供广谱光防护、即对UVA和UVB辐射两者的防护的方法和组合物。本专利技术人意外地发现某些抗氧化剂使UV过滤剂提供的UVA防护增强,并因此可用于化妆品组合物中以提高对UVA辐射的光防护。某些抗氧化剂与UV过滤剂协同互作以显著增强UV过滤剂提供的UVA防护。增强UVA光防护的抗氧化剂可与UV过滤剂(例如有机UVA和UVB过滤剂)组合以提供提供不能由UV过滤剂单独实现的更高UVA防护水平的化妆品组合物(诸如防晒组合物)。此外,因为抗氧化剂可与有机UV过滤剂一起使用来增强防晒组合物提供的总UVA防护,所以实现期望UVA防护程度所需的UVA过滤剂的总量可减少。根据本公开的对皮肤提供广谱光防护的方法可通过将包含以下的化妆品组合物涂敷于皮肤来进行:(a)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其具有至少10,000μmolTE/g的氧自由基吸收能力(ORAC)和至少2,600μmolGAE/g的羟自由基吸收能力(HORAC);(b)至少一种有机UV过滤剂;以及(c)化妆品可接受的载剂;其中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30%的提高。该方法通常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30%的提高。在一些情况下,可优选(a)至少一种抗氧化剂另外具有低于200U/mg的超氧自由基吸收能力(SORAC)。增强对UVA辐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虎杖苷、根皮素、白藜芦醇、阿魏酸和它们的混合物。在化妆品可接受的载剂中,这些抗氧化剂中的一种或更多种与一种或更多种UV过滤剂、特别是有机UV过滤剂组合。UV过滤剂可为UVB过滤剂、UVA过滤剂(UVA1和/或UVA2过滤剂)和/或无机UV过滤剂(UVA和/或UVB过滤剂)。UV过滤剂的非限制性实例包括对氨基苯甲酸衍生物,水杨酸类衍生物,肉桂酸类衍生物,二苯甲酮或氨基二苯甲酮,氨茴酸类衍生物,β,β-二苯基丙烯酸酯衍生物,亚苄基樟脑衍生物,苯基苯并咪唑衍生物,苯并三唑衍生物,三嗪衍生物,双间苯二酚基三嗪,咪唑啉衍生物,亚苄基丙二酸酯衍生物,4,4-二芳基丁二烯衍生物,苯并噁唑衍生物,部花青,丙二腈或丙二酸酯二苯基丁二烯衍生物,查耳酮,以及它们的混合物。许多有机UVB过滤剂是已知的并且比UVA过滤剂更常见。UVA过滤剂包括但不限于阿伏苯宗(UVA1),依莰舒(MEXORYLSX)(UVA2)和美拉地酯(薄荷醇邻氨基苯甲酸酯)。诸如二羟苯宗、氧苯酮和磺异苯酮的过滤剂提供UVB和UVA2两者防护。化妆品组合物通常包括一种或更多种另外的组分,诸如增溶剂、乳化剂、硅酮化合物、增稠剂、脂肪化合物、填充剂、防腐剂等。除提供广谱光防护以外,化妆品组合物可用于对皮肤提供抗老化益处、使皮肤增白或阻止皮肤黑化、改进皮肤外观、加强皮肤的天然抗氧化防御、减少皮肤老化的可见迹象以及改进皮肤的光亮度和紧实度的方法中。附图简述图1是示出(A)包含UV过滤剂但没有增强UVA光防护的抗氧化剂的化妆品组合物、(B)包含UV过滤剂和黄芩苷的化妆品组合物和(C)包含UV过滤剂和虎杖苷的化妆品组合物的UVAPPDPF的图表;以及图2是示出(A)包含UV过滤剂但没有增强UVA光防护的抗氧化剂的化妆品组合物、(D)包含UV过滤剂和阿魏酸的化妆品组合物、(E)包含UV过滤剂和白藜芦醇的化妆品组合物和(F)包含UV过滤剂和根皮素的化妆品组合物的UVAPPDPF的图表。应理解本公开的各种方面不限于附图中所示的布置和手段。专利技术详述本公开的方法和化妆品组合物提供对UV辐射的广谱光防护。术语“广谱光防护”意指对UVA和UVB辐射两者的光防护。防晒因子(SPF)指的是防晒剂防护UVB线的能力,但并未适当命名防晒组合物防护UVA辐射的程度(如果存在的话)。SPF是相对于在未受保护皮肤上产生晒伤所需太阳能(UV辐射)的量而言在受保护皮肤上(即存在防晒剂)产生晒伤所需太阳能的多少的量度。随着SPF值增大,晒伤防护提高。有一个普遍的误解是SPF与日光暴露时间有关。例如,许多消费者认为,如果他们通常在一小时内被晒伤,则SPF15防晒剂允许他们在日光中停留15小时(即长15倍)不被晒伤。事实并非如此,因为SPF与日光暴露时间不直接相关,而是与日光暴露的量相关。虽然太阳能量与日光暴露时间相关,但有其他因素影响太阳能的量。例如,太阳能的强度影响量。为了表征对UVA辐射的防护,使用PPD(持续性色素黑化)方法,其测量皮肤暴露于UVA辐射后2至4小时所观测的皮肤颜色。这种方法在1996年被日本化妆品行业协会(JCIA)采用为对产品UVA标记的官方测试程序,并且在行业内、尤其在欧洲和美国是常用的。参见1995年11月21日发布且1996年1月1日生效的JapanCosmeticIndustryAssociationTechnicalBulletin,MeasurementStandardsforUVAProtectionEfficacy,其通过引用以其整体并入本文。基于持续性色素黑化(PPD)的UVA防护因子被命名为“UV-APPDPF”,并且在数学上由具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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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对皮肤提供广谱光防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包含以下的化妆品组合物局部涂敷于皮肤:/n(a)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所述至少一种抗氧化剂具有:/ni.至少10,000μmol TE/g的氧自由基吸收能力(ORAC);和/nii.至少2,600μmol GAE/g的羟自由基吸收能力(HORAC);/n(b)至少一种有机UV过滤剂;以及/n(c)化妆品可接受的载剂;/n其中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329 US 15/9394221.一种用于对皮肤提供广谱光防护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包含以下的化妆品组合物局部涂敷于皮肤:
(a)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所述至少一种抗氧化剂具有:
i.至少10,000μmolTE/g的氧自由基吸收能力(ORAC);和
ii.至少2,600μmolGAE/g的羟自由基吸收能力(HORAC);
(b)至少一种有机UV过滤剂;以及
(c)化妆品可接受的载剂;
其中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30%的提高。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具有低于200U/mg的超氧自由基吸收能力(SORAC)。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选自由虎杖苷、根皮素、白藜芦醇、阿魏酸、它们的衍生物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组成的组。


4.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为虎杖苷,并且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150%的提高。


5.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为根皮素,并且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50%的提高。


6.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为白藜芦醇,并且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40%的提高。


7.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增强对UVA辐射的光防护的抗氧化剂为阿魏酸,并且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提供相对于不具有所述(a)抗氧化剂的其他方面相同的化妆品组合物而言UVAPPDPF至少30%的提高。


8.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基于所述化妆品组合物的总重量计1至约35重量%的至少一种有机UV过滤剂。


9.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所述(a)抗氧化剂的总量为基于所述化妆品组合...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潘志A·S·博纳尔Y·邓
申请(专利权)人:莱雅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法国;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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