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6394811 阅读:37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1-20 00:08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可折叠的显示屏、折叠转轴和至少一个摄像头;该显示屏包括第一子显示区域和第二子显示区域;该折叠转轴用于将该第一子显示区域和该第二子显示区域折叠或展开;该至少一个摄像头设置在该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在该第一子显示区域和该第二子显示区域处于折叠状态时,该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和该第二子显示区域的背面相对,该至少一个摄像头用于该第二子显示区域的前置摄像头。因此,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既能支持自拍功能,也可以拥有较大的屏占比。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电子设备本申请要求于2018年3月19日提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号为201810224500.1、名称为“电子设备”的中国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结合在本申请中。
本申请涉及电子产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电子设备。
技术介绍
随着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的不断演进与发展,电子设备的屏幕越来越大,它所具有的功能也越发丰富。然而,随着电子设备的屏幕的增大,将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例如,体积大、不便携带等。一种解决办法为在保证电子设备的体积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电子设备的屏占比。在电子设备的屏占比较大时,即使该电子设备拥有较大屏幕,也可以拥有相对较小体积。因此,实现全面屏即屏占比接近或达到100%成为研究的热点。然而,现有电子设备中由于一些功能器件的限制,使得目前已有的电子设备的屏占比都较小,难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因此,如何提高电子设备的屏占比,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拥有较高的屏占比。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n可折叠的显示屏、折叠转轴和至少一个摄像头;/n所述显示屏包括第一子显示区域和第二子显示区域;/n所述折叠转轴用于将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折叠或展开;/n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n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的背面相对,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用于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的前置摄像头。/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319 CN 2018102245001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折叠的显示屏、折叠转轴和至少一个摄像头;
所述显示屏包括第一子显示区域和第二子显示区域;
所述折叠转轴用于将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折叠或展开;
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
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的背面相对,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用于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的前置摄像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处于展开状态时,所述显示屏整体的显示区域的面积与所述显示屏所在的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一端面的面积的比值大于第一屏占比,所述显示屏整体的显示区域包括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面积与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所在的所述电子设备的第二端面的面积的比值大于第二屏占比。


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的面积,
在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位于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第一子背面区域,
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包括所述第一子背面区域和第二子背面区域,所述第一子背面区域包括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中未与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背面重合的区域,所述第二子背面区域包括所述第一子显示区域的背面中与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背面重合的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子背面区域以及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对应的所述电子设备的机身厚度均为第一厚度值;
所述第一子背面区域对应的所述电子设备的机身厚度为第二厚度值,所述第二厚度值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厚度值。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厚度值为所述第一厚度值的二倍。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子背面区域包括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摄像头设置在所述第一区域中,
所述第二区域、所述第二子背面区域以及所述第二子显示区域对应的所述电子设备的机身厚度均为第三厚度值;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廖岳龙黄弘毅金庆浩姚璐鹏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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