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包含聚半乳甘露聚糖的毛发定型组合物以及其使用方法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毛发定型组合物,更具体地但非限制性地,提供了一种包含分子量在约40至约1100KDa范围内的阳离子改性的聚半乳甘露聚糖的毛发定型组合物。
技术介绍
半乳甘露聚糖聚合物(也称为聚半乳甘露聚糖)通常获自豆科植物的种子的胚乳,诸如瓜尔豆(瓜尔胶、甘露糖∶半乳糖~2∶1)、胡芦巴(胡芦巴胶、甘露糖:半乳糖~1∶1)、黄耆(塔拉胶、甘露糖:半乳糖~3∶1)、长角豆(长角豆胶或角豆胶、甘露糖:半乳糖~4∶1)以及小决明和决明子(决明胶、甘露糖:半乳糖~5∶1)。聚半乳甘露聚糖根据来源而具有不同的性质。例如,瓜尔胶中所含的聚半乳甘露聚糖(甘露糖与半乳糖的平均比率为2∶1)在环境温度下大部分可溶于水,而获自决明胶的聚半乳甘露聚糖(甘露糖与半乳糖的平均比率为5∶1)在环境温度下仅微溶于水,并且在升高的温度下极微溶于水。半乳甘露聚糖聚合物通常用于个人护理、健康护理、家庭护理和工业护理组合物等。此类半乳甘露聚糖聚合物还可用作沉积助剂、稳定剂、乳化剂、铺展助剂和载体以增强功效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毛发定型组合物,其包含:/ni.至少一种重均分子量在约40至约1100KDa的范围内的阳离子改性的聚半乳甘露聚糖,和/nii.至少一种化妆品成分。/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80330 US 62/650,7471.一种毛发定型组合物,其包含:
i.至少一种重均分子量在约40至约1100KDa的范围内的阳离子改性的聚半乳甘露聚糖,和
ii.至少一种化妆品成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阳离子改性的聚半乳甘露聚糖选自阳离子改性的决明胶和瓜尔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阳离子改性的瓜尔胶为瓜尔胶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阳离子改性的聚半乳甘露聚糖具有在约150至约700KDa的范围内的重均分子量(Mw)。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阳离子改性的聚半乳甘露聚糖具有在约200至约400KDa的范围内的重均分子量(Mw)。
6.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阳离子改性的瓜尔胶具有大于0.001个单位的阳离子取代度(Cat-DS)。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季铵化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乙烯基吡咯烷酮的共聚物;聚乙烯基吡咯烷酮(PVP)的共聚物;马来酸酐的共聚物;和聚酰亚胺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季铵化合物选自聚季铵盐-55(PQ-55)和聚季铵盐-11(PQ-11)。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乙烯基吡咯烷酮的共聚物为乙烯基吡咯烷酮/甲基丙烯酸2-(二甲氨基)乙酯;所述聚乙烯基吡咯烷酮(PVP)的共聚物为聚乙烯基吡咯烷酮/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所述马来酸酐的共聚物为甲基乙烯基醚的乙酯/马来酸酐共聚物;并且所述聚酰亚胺为聚酰亚胺-1。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化妆品成分选自脂肪物质、胶凝剂、增稠剂、表面活性剂、保湿剂、润肤剂、亲水性或亲脂性活性剂、抗氧化剂、螯合剂、防腐剂、酸化剂或碱化剂、芳香剂、填充剂、染料、乳化剂、溶剂、UV-A或UV-B阻断剂/过滤器、植物提取物、保湿剂、蛋白质、肽、中和剂、硅酮、氧化剂、推进剂、定型聚合物、功能聚合物、有机硅酮、去头屑剂、维生素、去离子水、有机酸、α-羟基羧酸和还原剂。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用于固定或处理毛发、拉直毛发或毛发定型。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毛发定型组合物的pH在约3至约13的范围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被配制为气溶胶、乳剂、洗剂、凝胶、泡囊分散剂、糊剂、霜剂、固体棒、摩丝、洗发剂或喷雾剂。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在毛发拉直或毛发定型的配制物中使用的所述组合物的量基于所述配制物的总重量在约0.01重量%至约10.0重量%的范围内。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两性表面活性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17.一种定型和拉直毛发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a)用洗发剂洗涤毛发;
(b)去除或减少步骤(a)的所述毛发的水分以获得干燥或潮湿的毛发;
(c)通过将根据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定型组合物施用于步骤(b)的所述干燥或潮湿的毛发来处理所述毛发;
(d)将经处理的毛发保持约15至约30分钟;
(e)通过机械定型、卷曲或拉直来热风干燥步骤(d)的经处理的毛发;
(f)使用预热至约375-450℉的直板夹将步骤(e)的所述毛发熨烫约4-8次;和
(g)使步骤(f)的所述毛发保持约15至约20分钟以获得拉直或定型...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C·斯特尔利,G·克龙,C·R·文图拉,
申请(专利权)人:ISP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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