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商业自动化设备
,更涉及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
,具体为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
技术介绍
随着全球商业零售白热化竞争的不断激化,以及受到线上网购平台的冲击,全球综合性零售商超(以下简称:商超)面临着急需解决的三大难题:1、日益上涨的商超员工工资问题:每年均需上百万的工资付出,人工成本的不断增加给商超的运营成本带来极大的经济压力。2、商超面临巨大的被偷盗的经济损失:按行业规定,商超目前正承受着0.1%的偷盗经济损失;一个大型商超每年的损失在10万元左右。3、用户需要自由透明的消费:现有的商超多采用摄像头或人工监控的方式来防止用户偷盗,成本高且用户购物的体验效果差。
技术实现思路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提供了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解决了上述
技术介绍
中提出的问题。(二)技术方案为实现以上目的,本专利技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包括门禁控制平台、商品打包平台、收银平台和服务器平台,其中:门禁控制平台用于控制闸门,同时采集消费者进/出时的体重信息,并将体重信息储存到服务器平台的系统数据库单元;商品打包平台用于对商品进行识别、打包和称重,通过第二数据交换机将商品重量、单价、总金额储存到服务器平台的系统数据库单元;收银平台用于调用系统数据库单元中的商品信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等相关操作进行收款,当消费者付 ...
【技术保护点】
1.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门禁控制平台(1)、商品打包平台(2)、收银平台(3)和服务器平台(4),其中:/n门禁控制平台(1)用于控制闸门,同时采集消费者进/出时的体重信息,并将体重信息储存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n商品打包平台(2)用于对商品进行识别、打包和称重,通过第二数据交换机将商品重量、单价、总金额储存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n收银平台(3)用于调用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中的商品信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等相关操作进行收款,当消费者付款成功后,通过第三数据交换机将收款成功的信息传输到服务器平台(4);/n服务器平台(4)用于信息判断,在信息判断的基础上,对出口闸门发出控制指令。/n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1.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门禁控制平台(1)、商品打包平台(2)、收银平台(3)和服务器平台(4),其中:
门禁控制平台(1)用于控制闸门,同时采集消费者进/出时的体重信息,并将体重信息储存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
商品打包平台(2)用于对商品进行识别、打包和称重,通过第二数据交换机将商品重量、单价、总金额储存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
收银平台(3)用于调用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中的商品信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等相关操作进行收款,当消费者付款成功后,通过第三数据交换机将收款成功的信息传输到服务器平台(4);
服务器平台(4)用于信息判断,在信息判断的基础上,对出口闸门发出控制指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门禁控制平台(1)包括第一重量传感单元(1001)、第二重量传感单元(1003)、数据识别单元(1004)、第一数据交换机单元(1005)和闸门单元(1006),其中:
第一重量传感单元(1001)用于采集消费者进时的体重信息;
第二重量传感单元(1003)用于采集消费者出时的体重信息;
数据识别单元(1004)用于识别消费者进/出时的体重信息是否一致;
第一数据交换机单元(1005)用于将消费者的体重信息传输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
闸门单元(1006)用于控制消费者进出,回应指令处理单元(4002)的指令。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打包平台(2)包括商品识别单元(2001)、第三重量传感单元(2002)、第二数据交换机单元(2003)和商品传输单元(2004),所述商品识别单元(2001)采用360度激光扫描对商品进行识别,并对商品进行打包,所述第三重量传感单元(2002)对商品进行称重,所述第二数据交换机单元(2003)用于将商品的单价、重量、金额和总金额传输并存储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所述商品传输单元(2004)采用传输带的形式,将商品由指定通道向闸门外侧传输。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散装货物自动称重无人售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银平台(3)包括收银单元(3001)和第三数据交换机单元(3002),所述收银单元(3001)用于调用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中的商品信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支付等形式进行收款,当消费者付款成功后,第三数据交换机单元(3002)用于将消费者付款成功的信息传输并存储到服务器平台(4)的系统数据库单元(4003)。
技术研发人员:牛红梅,郭香菲,武德起,周晓娟,周凤宽,楚晓杏,王佳星,武夷平,王浩然,孟永杰,梁亚迪,曹成住,李殿,付海超,张博,卫平强,杨京广,刘志强,
申请(专利权)人:郑州太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河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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