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LIF抗体及其用途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6180337 阅读:36 留言:0更新日期:2020-10-31 14:40
本文描述了针对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抗体。本文还描述了这些抗体在癌症治疗中的用途。

Anti LIF antibody and its applica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抗LIF抗体及其用途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6年12月19日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EP16382617.5、2017年3月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62/467,017和2017年10月13日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EP17382683.5的权益,所有这些申请均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白血病抑制因子(LIF)是白细胞介素6(IL-6)型细胞因子,其参与多种生物活性,包括对细胞分化的抑制。人LIF是具有202个氨基酸的多肽,其通过结合与gp130发生异二聚化的细胞表面LIF受体(LIFR或CD118)而发挥生物学效应。这导致诸如促分裂原活化蛋白激酶(MAPK)和Janus活化激酶(JAK/STAT)途径等促生长信号传导途径的激活。已经证明,LIF的高表达水平和高血清水平与许多类型癌症的不良预后相关。
技术实现思路
本文描述了拮抗或阻断LIF活性的新型抗LIF抗体。这些抗体可用于治疗癌症。这些抗体可以被人源化,以便开发针对表达高水平LIF、LIF受体或表现出LIF依赖性生长的癌症的临床疗法。本文所述的一种这样的抗体在人源化过程后在结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包含:/na)包含SEQ ID NO:1-7或3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1(VH-CDR1);/nb)包含SEQ ID NO:9-13或3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2(VH-CDR2);/nc)包含SEQ ID NO:15-19或3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3(VH-CDR3);/nd)包含SEQ ID NO:21-23或3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1(VL-CDR1);/ne)包含SEQ ID NO:25-27或41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2(VL-CDR...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1219 EP 16382617.5;20171013 EP 17382683.5;20171.一种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包含:
a)包含SEQIDNO:1-7或3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1(VH-CDR1);
b)包含SEQIDNO:9-13或3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2(VH-CDR2);
c)包含SEQIDNO:15-19或3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3(VH-CDR3);
d)包含SEQIDNO:21-23或3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1(VL-CDR1);
e)包含SEQIDNO:25-27或41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2(VL-CDR2);和
f)包含SEQIDNO:29、30或4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3(VL-CDR3),
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LIF特异性结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糖基化的LIF结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衍生自人抗体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框架区。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人源化的。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去免疫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两条免疫球蛋白重链和两条免疫球蛋白轻链。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括Fab、F(ab)2、单域抗体、单链可变片段(scFv)或纳米抗体。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2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1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FTFSNAWMH),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1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IKDKSDNYATYYAESVK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CWEWYLDF),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DSDGHTYLN),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VSNLE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2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MQATHAPPYT)。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KFMY),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IYPGDGDTEYNQKFSE),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DYHSSHFAY),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HNNGNTYLS),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VSNRF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3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QGTQYPYT)。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3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AGMQ),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3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INTQSGEPQYVDDFR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3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ALYSEYDVMDY),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3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KASENVDSYVS),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4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ASNRYT),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QSYRYPPT)。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FTFSHAWMH),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IKAKSDDYATYYAESVK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CWEWDLDF),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DSDGHTYLN),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VSNLE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2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MQATHAPPYT)。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一个或多个以下序列:与SEQIDNO:44-4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1(VH-FR1)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8-4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2(VH-FR2)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52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3(VH-FR3)区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3-5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4(VH-FR4)区氨基酸序列。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一个或多个以下序列:与SEQIDNO:56-5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1(VL-FR1)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0-6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2(VL-FR2)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4-6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3(VL-FR3)区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70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4(VL-FR4)区氨基酸序列。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4氨基酸序列。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4氨基酸序列。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3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4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4氨基酸序列。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用于治疗癌症。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癌症包括胶质母细胞瘤、胰腺癌、卵巢癌、结肠癌、前列腺癌或肺癌。


2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被配制用于静脉内给药。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被配制用于大脑内给药。


24.根据权利要求2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用于治疗癌症。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中所述癌症包括胶质母细胞瘤、胰腺癌、卵巢癌、结肠癌、前列腺癌或肺癌。


26.一种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包含:
a)具有与SEQIDNO:71、72或74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VH)序列;
b)以及具有与SEQIDNO:75-78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VL)序列。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VH序列与SEQIDNO:7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并且所述VL序列与SEQIDNO:7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


28.一种治疗患有癌症的个体的方法,其包括向该个体施用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该重组抗体包含:
a)包含SEQIDNO:1-7或3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1(VH-CDR1);
b)包含SEQIDNO:9-13或3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2(VH-CDR2);
c)包含SEQIDNO:15-19或3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3(VH-CDR3);
d)包含SEQIDNO:21-23或3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1(VL-CDR1);
e)包含SEQIDNO:25-27或41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2(VL-CDR2);和
f)包含SEQIDNO:29、30或4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3(VL-CDR3);
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LIF特异性结合。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糖基化的LIF结合。


30.根据权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衍生自人抗体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框架区。


31.根据权利要求28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人源化的。


32.根据权利要求28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去免疫的。


33.根据权利要求28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两条免疫球蛋白重链和两条免疫球蛋白轻链。


34.根据权利要求28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Fab、F(ab)2、单域抗体、单链可变片段(scFv)或纳米抗体。


35.根据权利要求28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2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36.根据权利要求28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1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37.根据权利要求28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FTFSNAWMH),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1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IKDKSDNYATYYAESVK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CWEWYLDF),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DSDGHTYLN),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VSNLE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2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MQATHAPPYT)。


38.根据权利要求28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KFMY),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IYPGDGDTEYNQKFSE),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DYHSSHFAY),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HNNGNTYLS),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VSNRF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3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QGTQYPYT)。


39.根据权利要求28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3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AGMQ),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3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INTQSGEPQYVDDFR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3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ALYSEYDVMDY),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3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KASENVDSYVS),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4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ASNRYT),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QSYRYPPT)。


40.根据权利要求28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FTFSHAWMH),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IKAKSDDYATYYAESVK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CWEWDLDF),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DSDGHTYLN),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VSNLE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2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MQATHAPPYT)。


41.根据权利要求28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一个或多个以下序列:与SEQIDNO:44-4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1(VH-FR1)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8-4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2(VH-FR2)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52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3(VH-FR3)区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3-5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4(VH-FR4)区氨基酸序列。


42.根据权利要求28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一个或多个以下序列:与SEQIDNO:56-5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1(VL-FR1)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0-6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2(VL-FR2)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4-6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3(VL-FR3)区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70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4(VL-FR4)区氨基酸序列。


43.根据权利要求28至4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4氨基酸序列。


44.根据权利要求28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4氨基酸序列。


45.根据权利要求28至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3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4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4氨基酸序列。


46.根据权利要求28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包括胶质母细胞瘤、胰腺癌、卵巢癌、结肠癌、前列腺癌或肺癌。


47.根据权利要求28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静脉内施用。


48.根据权利要求28至4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大脑内施用。


49.一种治疗患有癌症的个体的方法,其包括向该个体施用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该重组抗体包含:
a)具有与SEQIDNO:71、72或74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VH)序列;
b)以及具有与SEQIDNO:75-78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VL)序列。


50.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序列与SEQIDNO:7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并且所述VL序列与SEQIDNO:7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


51.一种准备用于治疗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癌症治疗的方法,其包括混合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和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该重组抗体包含重链互补决定区1(VH-CDR1),该VH-CDR1包含:
a)包含SEQIDNO:1-7或3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1(VH-CDR1);
b)包含SEQIDNO:9-13或3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2(VH-CDR2);
c)包含SEQIDNO:15-19或3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重链互补决定区3(VH-CDR3);
d)包含SEQIDNO:21-23或3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1(VL-CDR1);
e)包含SEQIDNO:25-27或41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2(VL-CDR2);和
f)包含SEQIDNO:29、30或4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的轻链互补决定区3(VL-CDR3);
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LIF特异性结合。


52.根据权利要求5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糖基化的LIF结合。


53.根据权利要求51或5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衍生自人抗体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框架区。


54.根据权利要求51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人源化的。


55.根据权利要求51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去免疫的。


56.根据权利要求51至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两条免疫球蛋白重链和两条免疫球蛋白轻链。


57.根据权利要求51至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Fab、F(ab)2、单域抗体、单链可变片段(scFv)或纳米抗体。


58.根据权利要求51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2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59.根据权利要求51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1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60.根据权利要求51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FTFSNAWMH),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1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IKDKSDNYATYYAESVK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CWEWYLDF),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DSDGHTYLN),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VSNLE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2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MQATHAPPYT)。


61.根据权利要求51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KFMY),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1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IYPGDGDTEYNQKFSE),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DYHSSHFAY),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HNNGNTYLS),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VSNRF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3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QGTQYPYT)。


62.根据权利要求51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3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AGMQ),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3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INTQSGEPQYVDDFR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3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WALYSEYDVMDY),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3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KASENVDSYVS),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4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ASNRYT),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43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QSYRYPPT)。


63.根据权利要求51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CDR1包含SEQIDNO: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GFTFSHAWMH),其中所述VH-CDR2包含SEQIDNO: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QIKAKSDDYATYYAESVKG),其中所述VH-CDR3包含SEQIDNO:1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TCWEWDLDF),其中所述VL-CDR1包含SEQIDNO:2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RSSQSLLDSDGHTYLN),其中所述VL-CDR2包含SEQIDNO:2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SVSNLES),并且其中所述VL-CDR3包含SEQIDNO:2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MQATHAPPYT)。


64.根据权利要求51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一个或多个以下序列:与SEQIDNO:44-4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1(VH-FR1)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8-4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2(VH-FR2)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52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3(VH-FR3)区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3-55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框架4(VH-FR4)区氨基酸序列。


65.根据权利要求51至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一个或多个以下序列:与SEQIDNO:56-5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1(VL-FR1)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0-63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2(VL-FR2)区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4-67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3(VL-FR3)区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70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框架4(VL-FR4)区氨基酸序列。


66.根据权利要求51至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4氨基酸序列。


67.根据权利要求51至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4氨基酸序列。


68.根据权利要求51至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3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H-FR4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VL-FR4氨基酸序列。


69.根据权利要求51至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包括胶质母细胞瘤、胰腺癌、卵巢癌、结肠癌、前列腺癌或肺癌。


70.一种准备用于治疗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癌症治疗的方法,其包括混合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和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该重组抗体包含:
a)具有与SEQIDNO:71、72或74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链可变区(VH)序列;
b)以及具有与SEQIDNO:75-78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轻链可变区(VL)序列。


71.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VH序列与SEQIDNO:7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并且所述VL序列与SEQIDNO:7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


72.一种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包含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互补决定区(CDR)和至少一个人类来源的免疫球蛋白框架区(FR),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与LIF特异性结合。


73.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糖基化的LIF结合。


74.根据权利要求72或73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衍生自人抗体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框架区。


75.根据权利要求72至74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人源化的。


76.根据权利要求72至75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去免疫的。


77.根据权利要求72至76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两条免疫球蛋白重链和两条免疫球蛋白轻链。


78.根据权利要求72或77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Fab、F(ab)2、单域抗体、单链可变片段(scFv)或纳米抗体。


79.根据权利要求72至78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2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80.根据权利要求72至78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1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81.根据权利要求72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3、9、10、15、16、21、22、25、26或2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82.根据权利要求72至81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9、15、21、25和2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83.根据权利要求72至82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人类来源的免疫球蛋白框架区包含SEQIDNO:44-70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84.根据权利要求72至83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SEQIDNO:1所示的重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9所示的重链CDR2氨基酸序列和SEQIDNO:15所示的重链CDR3氨基酸序列。


85.根据权利要求72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SEQIDNO:21所示的轻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25所示的轻链CDR2氨基酸序列和SEQIDNO:29所示的轻链CDR3氨基酸序列。


86.根据权利要求72至85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SEQIDNO:1所示的重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9所示的重链CDR2氨基酸序列、SEQIDNO:15所示的重链CDR3氨基酸序列、SEQIDNO:21所示的轻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25所示的轻链CDR2氨基酸序列和SEQIDNO:29所示的轻链CDR3氨基酸序列。


87.根据权利要求72至86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4氨基酸序列。


88.根据权利要求72至87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4氨基酸序列。


89.根据权利要求72至88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3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4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4氨基酸序列。


90.根据权利要求72至89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进一步包含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91.根据权利要求72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被配制用于静脉内给药。


92.根据权利要求72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被配制用于大脑内给药。


93.根据权利要求72至92中任一项所述的重组抗体,其用于治疗癌症。


94.根据权利要求93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癌症包括胶质母细胞瘤、胰腺癌、卵巢癌、结肠癌、前列腺癌或肺癌。


95.一种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包含具有与SEQIDNO:71、72或74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链序列;和具有与SEQIDNO:75-78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轻链序列。


96.根据权利要求95所述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链序列与SEQIDNO:7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并且所述免疫球蛋白轻链序列与SEQIDNO:7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


97.一种治疗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向个体施用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互补决定区(CDR)和至少一个人类来源的免疫球蛋白框架区(FR),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与LIF特异性结合。


98.根据权利要求9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糖基化的LIF结合。


99.根据权利要求97或9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衍生自人抗体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框架区。


100.根据权利要求97至9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人源化的。


101.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去免疫的。


102.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两条免疫球蛋白重链和两条免疫球蛋白轻链。


103.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Fab、F(ab)2、单域抗体、单链可变片段(scFv)或纳米抗体。


104.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2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105.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1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106.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3、9、10、15、16、21、22、25、26或2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07.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7、11、15、17和1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08.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9、15、21、25和2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09.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人类来源的免疫球蛋白框架区包含SEQIDNO:44-70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10.根据权利要求97至10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SEQIDNO:1所示的重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9所示的重链CDR2氨基酸序列和SEQIDNO:15所示的重链CDR3氨基酸序列。


111.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SEQIDNO:21所示的轻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25所示的轻链CDR2氨基酸序列和SEQIDNO:29所示的轻链CDR3氨基酸序列。


112.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SEQIDNO:1所示的重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9所示的重链CDR2氨基酸序列、SEQIDNO:15所示的重链CDR3氨基酸序列、SEQIDNO:21所示的轻链CDR1氨基酸序列、SEQIDNO:25所示的轻链CDR2氨基酸序列和SEQIDNO:29所示的轻链CDR3氨基酸序列。


113.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4氨基酸序列。


114.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4氨基酸序列。


115.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与SEQIDNO:4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49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0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3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4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重链FR4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57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1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1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2氨基酸序列,与SEQIDNO:65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3氨基酸序列,以及与SEQIDNO:6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轻链FR4氨基酸序列。


116.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静脉内施用。


117.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大脑内施用。


118.根据权利要求97至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癌症包括胶质母细胞瘤、胰腺癌、卵巢癌、结肠癌、前列腺癌或肺癌。


119.一种治疗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方法,其包括向个体施用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具有与SEQIDNO:71、72或74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链序列;和具有与SEQIDNO:75-78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轻链序列。


120.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链序列与SEQIDNO:7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并且所述免疫球蛋白轻链序列与SEQIDNO:7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至少约90%相同。


121.一种准备用于治疗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癌症治疗的方法,其包括混合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和特异性结合白血病抑制因子(LIF)的重组抗体,其中所述特异性结合LIF的重组抗体包含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互补决定区(CDR)和至少一个人类来源的免疫球蛋白框架区(FR),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与LIF特异性结合。


122.根据权利要求1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与糖基化的LIF结合。


123.根据权利要求121或1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衍生自人抗体框架区的至少一个框架区。


124.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人源化的。


125.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去免疫的。


126.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包含两条免疫球蛋白重链和两条免疫球蛋白轻链。


127.根据权利要求121或1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是Fab、F(ab)2、单域抗体、单链可变片段(scFv)或纳米抗体。


128.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2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129.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抗体以小于约100皮摩尔的解离常数(KD)特异性结合LIF。


130.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2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3、9、10、15、16、21、22、25、26或2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31.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大鼠来源的CDR包含SEQIDNO:1、9、15、21、25和29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32.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人类来源的免疫球蛋白框架区包含SEQIDNO:44-70中任一个所示的氨基酸序列。


133.根据权利要求121至1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琼·塞奥尼苏亚雷斯茱蒂特·艾尼多弗古艾拉约翰·弗兰松让菲利普·朱利安斯威萨·拉曼
申请(专利权)人:马赛克生物医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加泰罗尼亚高等研究院瓦尔德希伯伦肿瘤研究所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西班牙;ES

相关技术
    暂无相关专利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