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及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计算机网络
,尤其涉及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及系统。
技术介绍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日益广泛,对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这种变化体现在劳资双方的维权诉求中,就是希望获得更快捷、更方便、更公平的权益保障。推动“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是适应调解仲裁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新时代调解仲裁事业创新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必然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增强调解仲工作质效,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和加强对基层调解仲裁机构的管理指导,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全国仲裁信息化建设并没有自上而下的形成体系,存在百花齐放,各自争艳的格局,但实际上,均只停留在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浅层次学习和模仿。有些地区虽然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很多年,但也只是分块建设,各板块相互分割独立,没有建立完整的网络生态系统。案件资料搜集、整理、交互、质证、庭审记录、文书制作和材料归档等常规性工作,仍大量依靠人工完成,并没有和线上衔接起来。这与仲裁信息化建设缺乏规划性、前瞻性和普适性有很大关系,同时也和当前信息化技术均向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倾斜,有一定关系,并没有专门针对调解仲裁业务进行研究和开发。
技术实现思路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能够实现电子化、无纸化的仲裁案件处理。本专利技术的目的之二在于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系统,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n案件接收步骤:根据申请人递交的仲裁申请表得到案件信息表,根据仲裁申请表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或案前调解,如果是,则执行立案步骤或者执行案前调解;/n立案步骤:当建议立案的审批通过后,根据案件信息表进行排庭以得到排庭信息表,将案件信息表发送至被申请人与涉案第三人,并接收被申请人的答辩信息表;/n审理步骤:根据排庭信息表以通知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庭审仲裁,并根据审理结果输出裁决结案信息、调解结案信息、撤诉结案信息三种呈批至审核员进行审批以得到案件审理结果。/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案件接收步骤:根据申请人递交的仲裁申请表得到案件信息表,根据仲裁申请表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或案前调解,如果是,则执行立案步骤或者执行案前调解;
立案步骤:当建议立案的审批通过后,根据案件信息表进行排庭以得到排庭信息表,将案件信息表发送至被申请人与涉案第三人,并接收被申请人的答辩信息表;
审理步骤:根据排庭信息表以通知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进行庭审仲裁,并根据审理结果输出裁决结案信息、调解结案信息、撤诉结案信息三种呈批至审核员进行审批以得到案件审理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审理步骤中,所述裁决结案信息包括接收书记员录入笔录、仲裁员撰写的裁决书、第一附件;所述调解结案信息包括接收书记员登记的调解信息、仲裁员撰写的调解书、第二附件;所述审核员为审理庭庭长、院领导或者系统管理员。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审理步骤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
信息发送步骤:将案件审理结果发送至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涉案第三人;
归档步骤:将仲裁申请表、排庭信息表、答辩信息表以及案件审理结果存储至对应的案件信息表,且当案件信息表经过确认之后无法进行信息更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案前调解具体通过如下步骤实现:
将仲裁申请信息发送至被分配的仲裁员处进行案前调解并在增加案前调节表,所述仲裁员通过外网API与案管系统实现文书备注记录、取证照片/视频、案件合议记录等数据的新增及查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庭审仲裁中,根据预先创建的文书模板以及案件信息表加载对应的案件信息,文书模板中要素式书签自动录入,非要素式书签供仲裁员、书记员及文书制作员进行撰写以得到仲裁文书。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非要素式书签可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将语音信息转换为文字信息以输入至对应的案件信息表中;且所述仲裁文书可自动完成纠错支持文书内容检查、法律依据检查、拼写检查、人名分析检查。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实现互联网调解仲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仲裁申请表包括如下内容:
案件补充信息:行政区划、是否要素式、是否工亡案件、案件程序、案由;
自然人:当事人类型、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身份证地址、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接受送达方式、邮箱地址、文书代收人名称、文书代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超,马明,李肖芬,许铭升,吴志超,傅鸿坤,李亚超,郭富,林奇峰,邝德宝,黄嘉文,钟靖瑜,陈嘉伟,刘淑红,陈源源,
申请(专利权)人: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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