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5713842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9-23 02:59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包括筒身和控制柱,所述筒身的外端上部固定有卡环,且卡环的内侧设置有防滑槽,所述筒身的内部开设有活动槽,且活动槽的内部通过限位槽和限位条与活动塞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塞的下侧设置有延伸管,所述延伸管的底部固定有分隔板,且分隔板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控制柱固定在活动塞的上端,且控制柱的上端外围通过控制槽与活动圈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圈的上部通过转槽与筒身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的下端通过限位环和卡槽与筒身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的下端外围通过限位柱和预留槽与筒身相互连接。该一次性小儿吸痰器,不仅便于使用者单手进行操作,同时便于对活动塞的高度进行调节,提高装置的吸痰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
本技术涉及婴幼儿用品
,具体涉及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
技术介绍
吸痰器主要是电动式多功能负压吸痰器和简易手动吸痰器,操作端需要连接吸痰管或海绵吸痰管方可使用,一般常用电动式,有电源开关和手控开关,利用负压原理进行吸痰和口腔护理,简单易学,用于对伤病员进行常规吸痰、气管切开等处理,适用于部队战救医疗以及医院或家用有呼吸道粘液或呕吐时的及时吸痰处理。简易手动吸痰器可应用于运输途中和野外的吸痰抢救,具有无电源、体积小、重量轻、吸引力大、结构紧凑、便于携带、成本低、坚固耐用等特点,被人们广泛使用,但是目前大部分简易手动吸痰器不便于单手操作,且容易与使用者手部之间打滑,影响装置的使用效率。针对上述问题,在原有吸痰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
技术实现思路
针对上述不足,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解决了目前大部分简易手动吸痰器不便于单手操作,且容易与使用者手部之间打滑,影响装置的使用效率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包括筒身和控制柱,所述筒身的外端上部固定有卡环,且卡环的内侧设置有防滑槽,所述筒身的内部开设有活动槽,且活动槽的内部通过限位槽和限位条与活动塞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塞的下侧设置有延伸管,所述延伸管的底部固定有分隔板,且分隔板的内部开设有通孔,所述控制柱固定在活动塞的上端,且控制柱的上端外围通过控制槽与活动圈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圈的上部通过转槽与筒身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的下端通过限位环和卡槽与筒身相互连接,且卡槽的内部外端通过置物槽与滚珠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的下端外围通过限位柱和预留槽与筒身相互连接。优选的,所述卡环关于筒身的垂直轴线对称分布有两个,且卡环与筒身为粘接一体化结构。优选的,所述活动塞通过限位条和限位槽与活动槽构成滑动机构,且限位条在活动塞的外围均匀分布有四个。优选的,所述延伸管的底面与筒身的底面的夹角为°,且延伸管的底部成网状结构。优选的,所述控制柱的外表面和控制槽的内表面均呈螺纹状结构,且二者螺纹连接。优选的,所述活动圈通过卡槽和限位环与筒身转动连接,且限位环的外径长度大于转槽的外径长度。优选的,所述活动圈通过限位柱与预留槽构成滑动机构,且限位柱在活动圈的底部均匀分布有两个。本技术的有益效果为:该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卡环与筒身的分布便于使用者使用两只手指对装置进行固定,便于使用者的单手操作,提高装置的使用效率,活动塞和活动槽的滑动机构便于对活动槽内部的气压进行改变,为装置整体的吸痰提供帮助,延伸管与筒身的底面夹角便于对痰进行分割,避免痰块较大不便于延伸管的吸取,控制柱和控制槽的螺纹连接便于使用者通过横向转动活动圈对控制柱进行纵向的移动,利于使用者单手对装置整体进行操作,活动圈与筒身的转动连接可以避免活动圈与筒身的分离,提高装置的整体性,活动圈与预留槽的滑动机构增加了活动圈旋转时的稳定性,避免控制柱与控制槽的卡壳。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技术进一步说明。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技术,但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限制。在附图中:图1是本技术正面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仰视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图1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图中各附图标记说明如下。筒身—1、卡环—2、防滑槽—3、活动槽—4、活动塞—5、限位条—6、限位槽—7、延伸管—8、分隔板—9、通孔—10、控制柱—11、控制槽—12、活动圈—13、转槽—14、卡槽—15、限位环—16、滚珠—17、置物槽—18、限位柱—19、预留槽—20。具体实施方式为详细说明本技术的
技术实现思路
、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请参阅图1-4,本技术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包括筒身1、卡环2、防滑槽3、活动槽4、活动塞5、限位条6、限位槽7、延伸管8、分隔板9、通孔10、控制柱11、控制槽12、活动圈13、转槽14、卡槽15、限位环16、滚珠17、置物槽18、限位柱19和预留槽20,筒身1的外端上部固定有卡环2,且卡环2的内侧设置有防滑槽3,筒身1的内部开设有活动槽4,且活动槽4的内部通过限位槽7和限位条6与活动塞5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塞5的下侧设置有延伸管8,延伸管8的底部固定有分隔板9,且分隔板9的内部开设有通孔10,控制柱11固定在活动塞5的上端,且控制柱11的上端外围通过控制槽12与活动圈13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圈13的上部通过转槽14与筒身1相互连接,活动圈13的下端通过限位环16和卡槽15与筒身1相互连接,且卡槽15的内部外端通过置物槽18与滚珠17相互连接,活动圈13的下端外围通过限位柱19和预留槽20与筒身1相互连接;卡环2关于筒身1的垂直轴线对称分布有两个,且卡环2与筒身1为粘接一体化结构,卡环2与筒身1的分布便于使用者使用两只手指对装置进行固定,便于使用者的单手操作,提高装置的使用效率;活动塞5通过限位条6和限位槽7与活动槽4构成滑动机构,且限位条6在活动塞5的外围均匀分布有四个,活动塞5和活动槽4的滑动机构便于对活动槽4内部的气压进行改变,为装置整体的吸痰提供帮助;延伸管8的底面与筒身1的底面的夹角为60°,且延伸管8的底部成网状结构,延伸管8与筒身1的底面夹角便于对痰进行分割,避免痰块较大不便于延伸管8的吸取;控制柱11的外表面和控制槽12的内表面均呈螺纹状结构,且二者螺纹连接,控制柱11和控制槽12的螺纹连接便于使用者通过横向转动活动圈13对控制柱11进行纵向的移动,利于使用者单手对装置整体进行操作;活动圈13通过卡槽15和限位环16与筒身1转动连接,且限位环16的外径长度大于转槽14的外径长度,活动圈13与筒身1的转动连接可以避免活动圈13与筒身1的分离,提高装置的整体性;活动圈13通过限位柱19与预留槽20构成滑动机构,且限位柱19在活动圈13的底部均匀分布有两个,活动圈13与预留槽20的滑动机构增加了活动圈13旋转时的稳定性,避免控制柱11与控制槽12的卡壳。请参阅图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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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筒身(1)和控制柱(11),所述筒身(1)的外端上部固定有卡环(2),且卡环(2)的内侧设置有防滑槽(3),所述筒身(1)的内部开设有活动槽(4),且活动槽(4)的内部通过限位槽(7)和限位条(6)与活动塞(5)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塞(5)的下侧设置有延伸管(8),所述延伸管(8)的底部固定有分隔板(9),且分隔板(9)的内部开设有通孔(10),所述控制柱(11)固定在活动塞(5)的上端,且控制柱(11)的上端外围通过控制槽(12)与活动圈(13)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圈(13)的上部通过转槽(14)与筒身(1)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13)的下端通过限位环(16)和卡槽(15)与筒身(1)相互连接,且卡槽(15)的内部外端通过置物槽(18)与滚珠(17)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13)的下端外围通过限位柱(19)和预留槽(20)与筒身(1)相互连接。/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筒身(1)和控制柱(11),所述筒身(1)的外端上部固定有卡环(2),且卡环(2)的内侧设置有防滑槽(3),所述筒身(1)的内部开设有活动槽(4),且活动槽(4)的内部通过限位槽(7)和限位条(6)与活动塞(5)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塞(5)的下侧设置有延伸管(8),所述延伸管(8)的底部固定有分隔板(9),且分隔板(9)的内部开设有通孔(10),所述控制柱(11)固定在活动塞(5)的上端,且控制柱(11)的上端外围通过控制槽(12)与活动圈(13)相互连接,同时活动圈(13)的上部通过转槽(14)与筒身(1)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13)的下端通过限位环(16)和卡槽(15)与筒身(1)相互连接,且卡槽(15)的内部外端通过置物槽(18)与滚珠(17)相互连接,所述活动圈(13)的下端外围通过限位柱(19)和预留槽(20)与筒身(1)相互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小儿吸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环(2)关于筒身(1)的垂直轴线对称分布有两个,且卡环(2)与筒身(1)为粘...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程俊
申请(专利权)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重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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