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及终端技术

技术编号:25608984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9-12 00:03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及终端,涉及通信技术领域,有利于简化用户隐藏和显示项目的操作,提高终端的使用效率,提升用户体验。该方法可应用于终端,该终端包括配置有指纹识别器的触摸屏,该方法包括:终端显示第一界面,第一界面中第一项目被选中,第一项目为至少一个;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终端隐藏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响应于第一操作,终端通过指纹识别器采集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响应于采集到的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终端显示第二界面,第二界面比第一界面少第一项目,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第一界面中的除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及终端
本申请涉及通信
,尤其涉及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及终端。
技术介绍
用户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对涉及个人信息,尤其是隐私信息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目前,例如可以采用保密柜对用户的隐私信息进行保护。如图1所示,用户先从终端的主屏幕界面中找到“文件管理”应用图标,点击“文件管理”应用图标,进入文件管理的界面。选择点击“保密柜”对应的控件,进入保密柜的界面。在保密柜的界面中,用户需要先输入密码,在密码验证通过后,手机才显示保密柜中的文件。例如:控件201中显示保密柜中有0张图片。进一步的,用户点击“移入”控件202,在“选择文件类型”的菜单203上点击“图片”的文件类型,并选择相应的相册,再选择该相册中一张或多张图片,点击“确定”按钮。此时,选择的图片从图库应用中移至保密柜应用中。如图1中(8)所示的界面中,控件204显示保密柜中有2张图片。这样,用户再从图库中浏览照片时,图库中不再显示这些移至保密柜中的图片,从用户的角度看,这些图片已经被隐藏。若用户需要查看这些图片,需要从文件管理中的保密柜中查看。由此可见,用户在终端中隐藏图片的操作过程较为繁琐,终端的使用效率较低,用户体验不佳。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及终端,可以简化用户隐藏和显示项目的操作,提高终端的使用效率,提升用户体验。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应用于终端,终端包括触摸屏,触摸屏配置有指纹识别器,该方法包括:终端显示第一界面,第一界面中第一项目被选中,第一项目为至少一个;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终端隐藏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第一操作是在第一界面上的操作;响应于第一操作,终端通过指纹识别器采集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响应于采集到的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终端显示第二界面,第二界面中不显示第一项目第二界面比第一界面少第一项目,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第一界面中的除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由上可见,用户在使用应用的过程中,可以直接对需要隐藏的项目(第一项目)进行操作,使得终端隐藏这些项目。而不再需要退出当前的应用,进入特定的应用(例如:“保密柜”应用)进行复杂的操作,才能完成对应用中项目的隐藏。因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能够简化用户的操作,提升用户与终端之间的交互效率,有利于提升用户体验。此外,本申请实施例在对应用中的项目进行隐藏的过程中,进行了用户身份验证,还有利于避免用户的误操作,避免不需要隐藏的文件被隐藏了。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界面还包括指纹图标,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配置有指纹识别器。在本申请的另一些示例中,终端在显示图片文件夹的浏览界面或编辑界面时,还可以先判断用户是否需要隐藏图片文件。若用户需要隐藏图片文件,则可以显示指纹图标。否则,可以不显示指纹图标。其中,上述判断用户是否需要隐藏图片文件,例如可以是终端检测到用户开启“隐藏”功能的操作。用户开启“隐藏”功能的操作,例如可以是用户在终端的系统设置中开启了隐藏功能,或者用户在应用的设置中开启了隐藏功能按钮等。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做具体限定。在本申请的另一些示例中,终端在显示图片文件夹编辑界面时,在没有图片文件被选中之前,终端不显示指纹图标。而在终端检测到用户选中了需要隐藏的图片文件后,才显示指纹图标。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包括:终端接收用户在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执行的以下任一操作:点击、双击、长按;或者,终端接收用户将第一项目对应的控件拖至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或者,终端接收用户将指纹图标拖至第一项目对应的控件上。可见,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多种操作手势,有利于简化用户操作,提升用户体验。在本申请的另一些示例中,终端中预先设置有隐藏项目的操作手势,例如:在选中项目作为待隐藏的项目后,点击、长按、双击指纹图标等。若终端检测到用户输入第一操作为预先设置的隐藏项目的操作手势相同,则可认为接收到用户隐藏项目的操作。在确定第一操作为预设操作手势,且根据第一操作采集的用户指纹比对成功,则终端可以确定隐藏第一项目。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终端显示第二界面之后,方法还包括: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二操作,第二操作为预设的指示终端显示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第二操作是在第二界面上的操作;响应于第二操作,终端通过指纹识别器采集第二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响应于采集到的第二操作中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终端显示第三界面,第三界面比第二界面多第一项目,第三界面显示的其他项目与第二界面相同。可见,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显示隐藏项目的方法,提升用户体验。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之后,方法还包括:响应于采集到的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未通过,终端显示第四界面,第四界面显示有提示信息,提示用户输入指纹信息。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界面为文件夹界面,第一项目为以下任一种:图片文件、视频文件、音频文件、文本文件、文件夹;或者,第一界面为图库应用界面,第一项目为图片文件或视频文件;或者,第一界面为主屏幕界面,第一项目为应用图标;或者,第一界面为短信的浏览界面,第一项目为短信息;或者,第一界面为通讯录界面,第一项目为联系人信息;或者,第一界面为负一屏界面,第一项目为卡片信息。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应用于终端,终端包括触摸屏,触摸屏配置有指纹识别器,该方法还包括:终端显示第一界面,第一界面显示有第一项目;终端接收用户隐藏第一项目的操作;响应于接收用户隐藏第一项目的操作,终端显示第二界面,第二界面比第一界面少第一项目,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第一界面中的除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终端显示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第一项目未在第一界面中显示;响应于第一操作,终端通过指纹识别器采集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响应于采集到的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终端显示第二第三界面,第三界面比第二界面多第一项目,第三界面显示的其他项目与第二界面相同第二界面中显示第一项目。其中,上述第一界面例如可以为应用或应用功能的浏览界面或编辑界面,该浏览界面或编辑界面中包含多个文件夹图标或文件的图标。第一界面也可以为终端的主屏幕界面,该主屏幕界面中包含多个应用图标或文件夹图标。第一界面还可以是终端的负一屏界面,其中,负一屏界面可以是指用户从主屏幕界面(或桌面)向右滑动进入的界面,该负一屏界面中可以显示用户常用的功能、应用以及订阅的服务和资讯等,负一屏菜单也被称为桌面助理、快捷菜单等。例如:负一屏还可以显示“情景智能”应用,“情景智能”应用中包含多个卡片信息。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一界面还包括指纹图标,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配置有指纹识别器;终端接收用户在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包括:终端接收用户在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执行的以下任一操作:点击、双击、长按。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第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终端,所述终端包括触摸屏,所述触摸屏配置有指纹识别器,所述方法包括:/n所述终端显示第一界面,所述第一界面中第一项目被选中,所述第一项目为至少一个;/n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所述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所述终端隐藏所述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n响应于所述第一操作,所述终端通过所述指纹识别器采集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n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所述终端显示第二界面,所述第二界面比所述第一界面少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所述第一界面中的除所述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终端,所述终端包括触摸屏,所述触摸屏配置有指纹识别器,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终端显示第一界面,所述第一界面中第一项目被选中,所述第一项目为至少一个;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所述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所述终端隐藏所述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
响应于所述第一操作,所述终端通过所述指纹识别器采集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
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所述终端显示第二界面,所述第二界面比所述第一界面少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所述第一界面中的除所述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界面还包括指纹图标,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配置有所述指纹识别器。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包括: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执行的以下任一操作:点击、双击、长按;
或者,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将所述第一项目对应的控件拖至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
或者,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将所述指纹图标拖至所述第一项目对应的控件上。


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终端显示第二界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二操作,所述第二操作为预设的指示所述终端显示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
响应于所述第二操作,所述终端通过所述指纹识别器采集所述第二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
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二操作中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所述终端显示第三界面,所述第三界面比所述第二界面多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三界面显示的其他项目与所述第二界面相同。


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未通过,所述终端显示第四界面,所述第四界面显示有提示信息,提示用户输入指纹信息。


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界面为文件夹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以下任一种:图片文件、视频文件、音频文件、文本文件、文件夹;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图库应用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图片文件或视频文件;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主屏幕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应用图标;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短信的浏览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短信息;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通讯录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联系人信息;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负一屏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卡片信息。


一种项目的显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终端,所述终端包括触摸屏,所述触摸屏配置有指纹识别器,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终端显示第一界面,所述第一界面显示有第一项目;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隐藏所述第一项目的操作;
响应于接收用户隐藏所述第一项目的操作,所述终端显示第二界面,所述第二界面比所述第一界面少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所述第一界面中的除所述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所述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所述终端显示所述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
响应于所述第一操作,所述终端通过所述指纹识别器采集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
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所述终端显示第三界面,所述第三界面比所述第二界面多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三界面显示的其他项目与所述第二界面相同。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界面还包括指纹图标,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配置有所述指纹识别器;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包括:
所述终端接收用户在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执行的以下任一操作:点击、双击、长按。


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界面为文件夹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以下任一种:图片文件、视频文件、音频文件、文本文件、文件夹;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图库应用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图片文件或视频文件;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主屏幕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应用图标;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短信的浏览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短信息;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通讯录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联系人信息;
或者,所述第一界面为负一屏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卡片信息。


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触摸屏,所述触摸屏配置有指纹识别器,所述终端包括:
显示单元,用于显示第一界面,所述第一界面中第一项目被选中,所述第一项目为至少一个;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所述第一操作为预设的指示所述终端隐藏所述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
处理单元,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操作,通过所述指纹识别器采集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
所述显示单元,还用于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显示第二界面,所述第二界面中不显示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二界面比所述第一界面少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二界面显示的项目与所述第一界面中的除所述第一项目外其他项目相同。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第一界面还包括指纹图标,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配置有所述指纹识别器。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包括:
接收用户在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执行的以下任一操作:点击、双击、长按;
或者,接收用户将所述第一项目对应的控件拖至所述指纹图标的显示位置处;
或者,接收用户将所述指纹图标拖至所述第一项目对应的控件上。


根据权利要求10-12任一项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第二界面之后,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二操作,所述第二操作为预设的指示所述终端显示第一项目的操作手势;
所述处理单元,还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二操作,通过所述指纹识别器采集所述第二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
所述显示单元,还用于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二操作中的用户指纹信息的验证通过,显示第三界面,所述第三界面比所述第二界面多所述第一项目,所述第三界面显示的其他项目与所述第二界面相同。


根据权利要求10-13任一项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还用于在所述接收单元接收用户在所述触摸屏上的第一操作之后,响应于采集到的所述第一操作中的用户的指纹信息的验证未通过,所述终端显示第五界面,所述第五界面显示有提示信息,提示用户输入指纹信息。


根据权利要求10-14任一项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第一界面为文件夹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以下任一种:图片文件、视频文件、音频文件、文本文件、文件夹;
或者,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第一界面为图库应用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图片文件或视频文件;
或者,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第一界面为主屏幕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应用图标;
或者,所述显示单元显示的所述第一界面为短信的浏览界面,所述第一项目为短信息;
...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李展
申请(专利权)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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