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视觉刺激同步脑中Γ振荡治疗痴呆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以下每个美国临时申请的优先权权益:于2017年10月10日提交且名称为“NEUROPROTECTIVEEFFECTSOFCOMBINEDSENSORYSTIMULATION”的序列号62/570,250(代理人案卷号MITX-9699/00US);以及于2017年10月11日提交且名称为“GAMMAENTRAINMENTBINDSHIGHERORDERBRAINREGIONSANDOFFERSNEUROPROTECTION”的序列号为62/570,929(代理人案卷号MITX-0070/00US)。这些临时申请中的每一个以引用方式全文并入本文。本申请还要求于2018年9月19日提交的名称为“SystemsandMethodsforPreventing,Mitigating,and/orTreatingDementia,”的PCT申请号为PCT/US18/51785的优先权,其以引用方式全文并入本文。政府支持声明本专利技术是在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授予的资助号RF1AG054321下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进行的。美国政府享有本专利技术的某些权利。
技术介绍
痴呆,包括阿尔茨海默氏病(AD),是一种以大脑和认知功能下降为特征的破坏性脑病(Canter等人,2016年;Palop和Mucke,2016年)。多种因素促成AD的发病,包括淀粉样-β沉积、过度磷酸化的tau积累、小神经胶质和星形胶质细胞介导的炎症以及神经元和突触的损失(Ballatore等人,2007年;H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的痴呆或阿尔茨海默氏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nA)非侵入性地向所述受试者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慢性视觉刺激,以在所述受试者的多个脑区中夹带同步的γ振荡,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PFC)和海马体。/n
【技术特征摘要】 【专利技术属性】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1010 US 62/570,250;20171011 US 62/570,929;20181.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中的痴呆或阿尔茨海默氏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非侵入性地向所述受试者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慢性视觉刺激,以在所述受试者的多个脑区中夹带同步的γ振荡,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PFC)和海马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约35Hz至约45Hz的频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约40Hz的频率。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至少在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中以约40Hz引起局部场电位(LFP)。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50%的占空比。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利用方波电流信号驱动发光二极管(LED)的阵列,以产生所述慢性视觉刺激。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具有50%的占空比;并且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的频率等于或为大约40Hz。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至少在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中以约40Hz引起局部场电位(LFP)。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超过七天。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22天。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42天。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
A)包括利用方波电流信号驱动发光二极管(LED)的阵列,以产生所述慢性视觉刺激;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具有50%的占空比;并且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的频率等于或为大约40Hz。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至少在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中以约40Hz引起局部场电位(LFP)。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包括所述受试者的视觉皮层、躯体感觉皮层、海马体和前额叶皮层。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
A1)非侵入性地向所述受试者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同时在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中夹带同步的γ振荡,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A1)包括:
显著增加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之间具有30Hz至50Hz之间的频率的γ相干性,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包括所述受试者的视觉皮层、躯体感觉皮层、海马体和前额叶皮层。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约35Hz至约45Hz的频率。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约40Hz的频率。
20.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超过七天。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22天。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42天。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
A)包括利用方波电流信号驱动发光二极管(LED)的阵列,以产生所述慢性视觉刺激;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具有50%的占空比;并且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的频率等于或为大约40Hz。
24.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A1)还包括:
A2)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调节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之间的神经元活性,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A2)还包括:
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协调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之间的神经元活性,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至少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包括所述受试者的视觉皮层、躯体感觉皮层、海马体和前额叶皮层。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约35Hz至约45Hz的频率。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A)中,所述慢性视觉刺激具有约40Hz的频率。
29.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超过七天。
30.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22天。
31.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42天。
32.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
A)包括利用方波电流信号驱动发光二极管(LED)的阵列,以产生所述慢性视觉刺激;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具有50%的占空比;并且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的频率等于或为大约40Hz。
33.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A2)还包括:
A3)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的神经退行性变,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A3)还包括:
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中的淀粉样斑,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35.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A3)还包括:
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中的tau过度磷酸化,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36.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A3)还包括:
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中的神经元和突触的损失,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37.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A3)还包括:
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中的脑萎缩,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38.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A3)还包括:
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中的脑室扩张,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39.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超过七天。
40.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22天。
41.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42天。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
A)包括利用方波电流信号驱动发光二极管(LED)的阵列,以产生所述慢性视觉刺激;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具有50%的占空比;并且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的频率等于或为大约40Hz。
43.如权利要求34至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超过七天。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22天。
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方法,其中A)包括非侵入性地递送所述慢性视觉刺激,每天至少1小时,持续至少42天。
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方法,其中:
A)包括利用方波电流信号驱动发光二极管(LED)的阵列,以产生所述慢性视觉刺激;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具有50%的占空比;并且
所述方波电流信号的频率等于或为大约40Hz。
47.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A2)还包括:
A3)非侵入性地递送具有约30Hz至约50Hz的频率的所述慢性视觉刺激,以减少所述受试者的所述多个脑区的神经炎症,所述多个脑区至少包括所述受试者的前额叶皮层和海马体。
技术研发人员:C·阿迪埃肯,LH·蔡,
申请(专利权)人:麻省理工学院,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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