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4758905 阅读:15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7-04 09:47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其中,方法包括: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监测用户操作手势;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若是,则截取当前视频帧图像,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对所述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与所述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呈现所述商品信息。本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将用户观看的视频作为商品信息的载体,根据用户对视频的手势操作,向用户呈现感兴趣的商品信息,进而在不影响视频观看体验的前提下,实现了商品信息的针对性推送。

Recommended method, device, computing equipment and computer storage medium for commodity informa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
本专利技术涉及互联网
,具体涉及一种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
技术介绍
目前而言,在所有的信息媒体中,信息含量最大的媒体为视频媒体,例如,电视剧、电影、直播、以及综艺等,视频媒体因其独特的优势而具有巨大的用户量。与此同时,由于商品推荐需要依赖于巨大的用户量,在视频中插入待推荐的商品信息也成为一种趋势。现有的在视频中进行商品推荐的方式主要分为视频推荐、图片推荐、以及信息推荐三大类,其中,视频推荐即插入待推荐商品的视频数据,并且通常在当前播放的视频的开始、结束或中间插入;图片推荐即将待推荐商品的图片作为前插屏广告、或Banner广告等类型插入,并且通常会在当前播放的视频暂停时展示;以及,信息推荐即将待推荐商品以文字形式呈现在当前播放的视频界面的特定预设位置,以供用户查看。然而,上述在视频中进行商品推荐的方式,会在未经用户主动许可的情况下强制弹出商品推荐信息,影响用户对当前播放的视频的观看;以及,若为了兼顾用户观看视频的体验,则须在推荐周期上做一定的妥协,例如,每五分钟弹出一次商品推荐信息用户会厌恶,则改为十分钟弹出一次,然而这种妥协则将影响推荐的效果。并且,在这些推荐方式下,用户只能被动的接受商品信息,推荐的商品信息的针对性较弱,推荐效果差。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专利技术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包括: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监测用户操作手势;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若是,则截取当前视频帧图像,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对所述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与所述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呈现所述商品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商品信息的推荐装置,包括:监测模块,适于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监测用户操作手势;判断模块,适于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提取模块,适于若判定出所述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则截取当前视频帧图像,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识别模块,适于对所述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与所述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呈现模块,适于呈现所述商品信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通信接口和通信总线,所述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通信接口通过所述通信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所述存储器用于存放至少一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上述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对应的操作。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使处理器执行如上述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对应的操作。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装置、计算设备及计算机存储介质,在视频播放过程中,通过监测用户操作手势,并判断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以明确执行该用户操作手势的目的是否为指定视频中的感兴趣对象;由于用户操作手势是用户主动发起的,则判定出用户操作手势为预定义手势时,可准确确定用户当前的感兴趣对象;然后对此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并确定与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将该商品信息呈现给用户,使用户查看到与当前需求相匹配的商品信息,并且有利于提升推荐的效果。由此可见,本实施例方案,在视频播放的过程中通过监测用户操作手势准确确定用户当前的需求,不影响视频的观看;以及,在用户主动执行指定感兴趣对象的操作手势的前提下进行商品信息的推荐,使用户接收到的商品信息为用户当前感兴趣的,提高了推荐的商品信息的针对性,推送效果更佳;并且,将视频本身作为用户感兴趣对象的载体,可在视频播放过程中随时随地的呈现商品,进而不存在呈现周期上的妥协的问题。上述说明仅是本专利技术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专利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附图说明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的流程图;图2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另一个实施例的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的流程图;图3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商品信息的推荐装置的功能框图;图4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计算设备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基于视频中的信息含量大,甚至包括大量的植入商品的信息的事实,基于此,本专利技术将视频本身作为用户感兴趣对象的载体,可在视频播放过程中随时随地的呈现商品,则呈现的时间限制少,而并非只能在播放前、或播放暂停等时间进行呈现,进而不存在呈现周期上的妥协的问题;并通过下述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案,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根据用户操作手势,向用户进行商品信息的推荐。图1示出了根据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步骤S101: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监测用户操作手势。具体地,在视频播放过程中,实时监测终端屏幕接收到的用户操作手势,该用户操作手势包括用户接触终端屏幕而执行的触摸操作手势,以及用户未接触终端屏幕但针对终端屏幕执行的体感操作手势。在本专利技术中,不限定监测的具体方式,具体实施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终端类型或其它实际需求灵活设置监测方式。例如,针对仅支持触摸操作的终端,则设置监测方式为触摸监测。步骤S102:判断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若是,则执行步骤S103;若否,则跳转执行步骤S101。其中,预定义手势为用户指定视频中的感兴趣对象的手势。在现有的终端技术中,大量的交互功能通过用户操作手势来实现,基于此,通过判断当前监测到的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以明确当前的用户操作手势的操作目的。若判定出用户操作手势为预定义手势,则表明操作目的为指定视频中的感兴趣对象,此时,则执行步骤S103及其后续步骤,以进行感兴趣对象的提取与识别;若判定出用户操作手势不是预定义手势,则表明操作目的不是指定视频中的感兴趣对象,此时,则跳转执行步骤S101,,以继续进行手势监测。步骤S103:截取当前视频帧图像,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具体地,截取执行用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包括:/n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监测用户操作手势;/n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若是,则截取当前视频帧图像,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n对所述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与所述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n呈现所述商品信息。/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商品信息的推荐方法,包括:
在视频播放过程中,监测用户操作手势;
判断所述用户操作手势是否为预定义手势,若是,则截取当前视频帧图像,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
对所述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与所述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
呈现所述商品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监测用户操作手势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接收用户设置的预定义手势。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从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进一步包括:
在所述当前视频帧图像中确定所述用户操作手势覆盖的像素点的坐标信息;
根据所述坐标信息从所述当前视频帧图像中提取所述用户操作手势针对的感兴趣对象。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对所述感兴趣对象进行识别,根据识别结果确定与所述感兴趣对象有关的商品信息进一步包括:
将所述感兴趣对象与商品库中的各个商品进行特征相似度比较,根据比较结果确定待推送商品的商品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呈现商品信息进一步包括:
在视频播放窗口的预设位置弹出商品呈现窗口,在所述商品呈现窗口中呈现商品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商品呈现窗口中...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曾洋云洁王飞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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