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监视装置、信息处理终端、信息处理装置及信息处理程序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24693701 阅读:79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6-27 12:3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根据检测存在于施工机械周边的监视对象进行警报的输出或动作的限制等时能够抑制操作性下降的周边监视装置。因此,本发明专利技术的一实施方式的周边监视装置具备:检测部(301),检测挖土机(500)周边的规定的监视对象;及控制部(警报输出部(303)、动作限制部(304)),当通过检测部(301)检测到在挖土机(500)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规定的第1范围内的所述监视对象时,输出警报或进行挖土机(500)的动作限制。

Peripheral monitoring device, information processing termin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device and information processing program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周边监视装置、信息处理终端、信息处理装置及信息处理程序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搭载于挖土机等施工机械的周边监视装置等。
技术介绍
已知有若检测到挖土机等施工机械周边的规定的监视对象(例如,人),则输出警报或限制施工机械的动作等,以确保施工机械周边的安全性的周边监视装置(例如,参考专利文献1)。以往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4-181508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课题然而,专利文献1等中,在施工机械周边的监视对象区域内检测到的所有监视对象有可能成为输出警报或限制动作的对象。因此,实际上,尽管施工机械与检测到的监视对象触碰等的可能性极低(例如,在挖土机的工作面与监视对象存在的平面之间存在较大的高低差)的状况下,也可能会执行施工机械中的警报输出或动作限制。即,因进行不必要的警报输出或挖土机的动作限制而可能会降低施工机械的操作性。因此,鉴于上述课题,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根据检测存在于施工机械周边的监视对象而进行警报的输出或动作的限制等时,能够抑制操作性下降的周边监视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周边监视装置,其具备:/n检测部,检测施工机械周边的规定的监视对象;及/n控制部,当通过所述检测部检测到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规定的第1范围内的所述监视对象时,输出警报或进行所述施工机械的动作限制。/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1204 JP 2017-232908;20180125 JP 2018-0108721.一种周边监视装置,其具备:
检测部,检测施工机械周边的规定的监视对象;及
控制部,当通过所述检测部检测到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规定的第1范围内的所述监视对象时,输出警报或进行所述施工机械的动作限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即使在所述监视对象相对于所述施工机械所处的基准面超过所述第1范围而存在于所述高度不同的台阶面的情况下或存在于具有与所述基准面不同的倾斜角度的倾斜面上的从所述基准面在所述高度方向上超过了所述第1范围的位置的情况下,也不输出所述警报且不进行所述动作限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检测部即使在所述监视对象在检测范围内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所述第1范围之外的情况下,也不检测该监视对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部仅在通过所述检测部检测到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相对于与所述施工机械的特定高度对应的基准位置存在于所述第1范围内的所述监视对象的情况下,输出所述警报或进行所述施工机械的动作限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传感器,能够获取与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所述监视对象的位置相关的检测信息,
所述检测部根据所述传感器的检测信息,判定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的所述监视对象存在的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传感器包含单眼摄像机、立体摄像机、激光雷达或雷达。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地形信息获取部,获取与所述施工机械的施工现场的信息化施工相关的地形信息;及
位置信息获取部,获取所述施工机械的所述施工现场中的位置信息,
所述检测部根据所述地形信息及所述位置信息,判定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的所述监视对象存在的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当在通过所述单眼摄像机拍摄的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摄像图像中包含所述监视对象时,并且所述摄像图像上的所述监视对象的视觉效果位于预先规定的第2范围内时,所述检测部判定为所述监视对象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所述第1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当所述摄像图像上的所述监视对象相对于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的规定的基准位置的偏离量或所述摄像图像上的所述监视对象与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对应的尺寸在根据从所述施工机械观察的所述监视对象的远近程度预先规定的所述第2范围内时,所述检测部判定为所述监视对象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所述第1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显示装置,显示通过所述单眼摄像机拍摄的所述施工机械周边的摄像图像,
当通过所述检测部检测到在所述施工机械的高度方向上存在于规定的第1范围内的所述监视对象时,所述控制部对应于由所述单眼摄像机拍摄的像失真的倾向在显示于所述显示装置的所述摄像图像上重叠显示包围所述监视对象的框。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当对应于由所述单眼摄像机拍摄的像失真的倾向预先规定其形状的所述框向显示于所述显示装置的所述摄像图像之外凸出时,所述控制部将以进入到所述摄像图像中的方式变形的所述框重叠显示在显示于所述显示装置的所述摄像图像上。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多个所述单眼摄像机,摄像范围彼此不同;及
显示装置,显示根据所述多个所述单眼摄像机各自的摄像图像生成且表示施工机械周边的状况的合成图像,
所述控制部在显示于所述显示装置的所述合成图像上的包含所述监视对象的部分重叠显示小于所述合成图像上的所述摄像图像且不管所述合成图像上的位置如何大小均相同的标记。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获取部,获取与所述施工机械的外部中的所述警报或所述动作限制的解除相关的信息,
当正在进行所述警报或所述动作限制时,所述控制部根据基于所述获取部的所述信息的获取,解除所述警报或所述动作限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获取部从规定的外部装置获取允许解除所述警报或所述动作限制的情况的通知,
所述控制部根据通过所述获取部获取的所述通知,解除所述警报或所述动作限制。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操作者通知部,对操作者进行通知,
所述获取部从规定的外部装置获取与所述施工机械的周围确认相关的信息,
当通过所述获取部获取了与所述施工机械的周围确认相关的信息时,所述操作者通知部向操作者通知该信息的内容。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外部通知部,向所述施工机械的外部通知正在进行所述警报的输出或所述动作限制的情况。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还具备:
外部通知意向输入部,按照操作者的意向进行基于所述外部通知部的通知。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周边监视装置,其中,
所述外部通知...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清田芳永大槻俊介相泽晋
申请(专利权)人: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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