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振动施加机构和振动控制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振动施加机构和振动控制方法。
技术介绍
在与美国专利公开No.2011/0102358对应的日本未经审查的专利申请公开No.2010-146510中公开了常规的振动施加机构。该振动施加机构包括:振动部(输入部),该振动部经历由诸如用户的手指或铁笔这样的检测对象进行的施压操作;负荷传感器,该负荷传感器用于感测振动部上的施压负荷;振动发生器,该振动发生器用于使振动部振动;以及控制器。当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满足预定的第一准则时,控制器驱动振动发生器以使振动部振动,由此响应于施压操作而向检测对象赋予触觉感觉作为反馈。
技术实现思路
技术问题以上的常规振动施加机构被构造为使得负荷传感器感测施加到振动部的负荷,而振动部被振动发生器振动。这样,振动部本身的振动使负荷传感器感测负荷的改变。负荷的这种改变会造成在驱动振动发生器以响应于施压操作而赋予触觉感觉之后控制器错误地致动振动发生器。本专利技术是考虑到以上情况作出的并且提供了能够抑制振动发生器的错误致动的振动施加机构和振动控制方法。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个方案的振动施加机构包括振动部;负荷传感器,该负荷传感器用于感测施加到所述振动部的负荷;振动发生器,该振动发生器用于使所述振动部振动;以及振动控制器。所述振动控制器可以被构造为使得所述振动控制器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等于或超过第一阈值的第一确定;如果作为所述第一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振动施加机构,该振动施加机构包括:/n振动部;/n负荷传感器,该负荷传感器用于感测施加到所述振动部的负荷;/n振动发生器,该振动发生器用于使所述振动部振动;以及/n振动控制器,该振动控制器被构造为使得/n所述振动控制器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等于或超过第一阈值的第一确定,/n如果作为所述第一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并且在预定的第一时段期间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已下降至低于第二阈值的第二确定,其中,当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时,所述第一时段开始,并且/n如果作为所述第二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一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不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1126 JP 2018-2205871.一种振动施加机构,该振动施加机构包括:
振动部;
负荷传感器,该负荷传感器用于感测施加到所述振动部的负荷;
振动发生器,该振动发生器用于使所述振动部振动;以及
振动控制器,该振动控制器被构造为使得
所述振动控制器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等于或超过第一阈值的第一确定,
如果作为所述第一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并且在预定的第一时段期间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已下降至低于第二阈值的第二确定,其中,当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时,所述第一时段开始,并且
如果作为所述第二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一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不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振动施加机构,其中,所述振动控制器还被构造为使得
如果作为所述第二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一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在预定的第二时段期间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的第三确定,其中,当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时,所述第二时段开始,
如果作为所述第三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不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而是将所述振动控制器的处理返回到所述第二确定,并且
如果作为所述第三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二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不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在经过所述第二时段之后,所述振动控制器将所述振动控制器的处理返回到所述第一确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振动施加机构,其中,所述振动控制器还被构造为使得如果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在所述第一时段期间没有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而是在经过所述第一时段之后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振动施加机构,其中,所述振动控制器还被构造为使得
在经过所述第一时段之后,所述振动控制器在预定的第三时段期间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的第四确定,其中,当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时,所述第三时段开始,
如果作为所述第四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三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不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并且
如果作为所述第四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三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不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在经过所述第三时段之后,所述振动控制器将所述振动控制器的处理返回到所述第一确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振动施加机构,其中,所述振动控制器还被构造为使得
如果作为所述第四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在所述第三时段期间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等于或超过所述第一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做出关于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是否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的第五确定,并且
如果作为所述第五确定的结果,所述振动控制器确定所述负荷传感器感测到的负荷已下降至低于所述第二阈值,则所述振动控制器不驱动所述振动发生器,而是将所述振动控制器的处理返回到所述第四确定。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振动施加机构,其中,
所述振动部被构造为被从第一方向侧施压,并且
所述振动发生器被构造为从第二方向侧向所述振动部施加振动,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振动施加机构,其中,
所述负荷传感器相对于所述振动部布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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