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游乐设施(10),特别是过山车,包括:第一部分(12),其包括行驶路线(14),至少一个车辆(16)可运动地布置在该行驶路线上,其中车辆(16)设计成用于容纳至少一个乘客(20);第二部分(22),乘客(20)在第二部分(22)内能够自由运动;第三部分(30),其将第一部分(12)连接至第二部分(22),在该第三部分中乘客(20)能够进入车辆(16)并可离开车辆(16);以及用于生成和显示虚拟现实的VR设备(32),借此能够产生对应于乘客(20)和车辆(16)沿第一部分(12)中的行驶路线(14)行驶的虚拟现实、对应于乘客(20)在第二部分(22)中的位置和运动的虚拟现实,以及对应于乘客(20)在第三部分(30)中进入和/或离开的虚拟现实,并能够根据乘客(20)在游乐设施中的位置和运动在分配给乘客(20)的头戴式显示器上显示,其中VR设备(32)具有用于检测车辆(16)在行驶路线(14)上的位置的第一位置检测装置(38)、用于检测乘客(20)在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30)中的位置和运动的第二位置检测装置(42),以及用于检测车辆(16)在第三部分(30)中的停止位置的第三位置检测装置(46)。
Amusement facilities, especially roller coasters, and their operation methods and computer programs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游乐设施,尤其是过山车,及其操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游乐设施,特别是过山车。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用于操作这种游乐设施的方法和计算机程序。
技术介绍
特别地,由于计算机处理器性能的提高和可无线传输的数据量的增加,虚拟现实(VR)的概念可转移到越来越多的应用领域。其中要强调的一个特殊应用领域是游乐设施,这使得虚拟现实中发生的运动能够与真实运动以特别广泛的方式联系起来,从而为乘客带来特别广泛的沉浸感和相应强烈的驾乘体验。例如从EP2138213B1、JP2001062154A、US6179619B1和EP3041591B1中已知这种游乐设施。为了使乘客可体验虚拟现实,通常使用头戴式显示器,例如VR眼镜。头戴式显示器通常在行程开始之前由游乐场发放给乘客,然后再次收集。头戴式显示器的发放和收集在游乐设施的车站中进行,乘客在该车站中进入和离开车辆。结果,头戴式显示器在紧邻车辆处被发放和收集。乘客上车后,头戴式显示器必须进行同步,以使虚拟现实与乘客的当前位置相符。头戴式显示器的发放、收集和同步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这会延迟操作顺序。在发放的头戴式显示器中的一个不起作用的情况下,相应的乘客通常仅在他已经坐在车辆中的座位上之后才注意到这一点,因为由于进入过程无法预先戴上头戴式显示器。因此,更换另一个头戴式显示器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操作过程的延迟。操作延迟会导致吞吐量降低,这对相应的游乐设施的经济性产生负面影响。另外,有必要使得各个头戴式显示器中的显示总是不同的,特别适合于游乐设施中使用的车辆的位置,也适合于该车辆内的座椅的位置。这代表了游乐设施操作的进一步挑战,因为为此要么必须针对每个车辆或座椅使用或区分配置不同的头戴式显示器,要么必须使用附加系统来确定其位置,这会牺牲吞吐量或安装的技术复杂性,并因此降低了经济性。在游乐设施上使用头戴式显示器的另一个限制在于,乘客的体验仅限于游乐设施的运动,不可能在车辆之外的模拟虚拟现实中自由运动。因此,周围的现实世界总是被遗漏,且无法进入。同时,至今也不可能在可自由访问的虚拟现实中将无缝过渡集成到游乐设施的动态驾乘体验中。因此,这种可自由访问的VR体验始终限于到处走动或触摸对象,但不允许体验增加的重力或失重,这只能通过占用大量运动空间的较大游乐设施来实现。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方式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前述类型的游乐设施,其中可减少操作顺序的延迟,从而游乐设施能够以增加的吞吐量进行操作。另外,目的是将乘客的运动自由括展到游乐设施的特定运动之外。此外,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目的是创建一种方法,通过该方法可相应地操作游乐设施。另外,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操作游乐设施和/或执行该方法的计算机程序产品。该目的通过权利要求1、5和8中指定的特征来实现。有利的实施方式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本专利技术的一个实施方式涉及一种游乐设施,特别是过山车,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VR设备,第一部分包括行驶路线,至少一个车辆可运动地布置在该行驶路线上,其中车辆设计成用于容纳至少一个乘客,在第二部分内乘客可自由运动,第三部分将第一部分连接到第二部分,并且在第三部分中乘客可进出车辆,VR设备用于生成和显示虚拟现实,借此能够产生对应于乘客和车辆沿着第一部分中的行驶路线行驶的虚拟现实、对应于乘客在第二部分中的位置和运动的虚拟现实和对应于乘客在第三部分中上车和/或下车的虚拟现实,并且能够根据乘客在游乐设施中的位置和运动而显示在分配给乘客的头戴式显示器上。为此,VR设备具有用于检测车辆在行驶路线上的位置的第一位置检测装置、用于检测乘客在第二和第三部分中的位置和运动的第二位置检测装置以及用于检测车辆在第三部分中的停止位置的第三位置检测装置。所提出的游乐设施具有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轨道位于第一部分中,在第二部分中乘客可自由运动,第三部分将第一部分连接到第二部分,并且在第三部分中乘客可进入和离开车辆。术语“自由运动”应理解为乘客可在由第二部分预先规定的界限和障碍物内自由运动。第二部分可由壁部界定,并可具有诸如栏杆和楼梯的障碍物,其对乘客的运动自由施加一定的限制。但这些限制并不超出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那些。然而,只要乘客在车上并因此在第一部分中,他就不再能够自由决定自己的运动,因为他由约束装置固定在车辆中,并且只要约束装置处于关闭位置就不能离开车辆。如已经提到的,第一部分是由行驶路线预先限定的,而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之外。为此,第三部分连接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也可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重叠区域。在第三区域中,能够从第二区域切换到第一区域,反之亦然。例如,对于过山车而言,在车站中就是这种情况。但是,由于乘客在车站内在一定范围内也可自由移动,因此始终无法清楚地限定三个部分之间的界限,因此也可能存在重叠。然而,也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没有车站的游乐设施,例如,当游乐设施不具有轨道系统形式的行驶路线,而是具有其上固定有车辆的旋转平台或悬架时。在这种情况下,第三部分紧邻固定的车辆。在所有三个部分中向乘客展示虚拟现实。因此,虚拟现实不仅延伸到行驶路线,如EP2138213B1,JP2001062154A,US6179619B1和EP3041591B1中公开的游乐设施的情况。相反,尤其是第二部分集成到虚拟现实中。第二位置检测装置配置为能够检测乘客在第二和第三部分中的位置和运动并将其传输到VR设备。因此,头戴式显示器的发放和收集可在距第三部分相当大的空间距离处进行,在第三部分中乘客进出车辆。由于根据第二部分的大小,乘客必须走过或多或少的距离才能到达第三部分,因此头戴式显示器的发放和收集也可与上下车分开进行。头戴式显示器可在第二部分的入口区域中进行同步。另外,有故障的头戴式显示器也可在入口区域更换。由于第二部分包括在虚拟现实中,因此产生了关于乘客的缓冲,由此,特别是头戴式显示器发放时的延迟不会导致车辆操作顺序的延迟。由于虚拟现实不仅限于车辆的驾乘过程,而是延伸到第二部分,因此乘客处于虚拟现实的时间增加。这减少了等待时间。在上下车时,乘客不应取下头戴式显示器,所以乘客必须借助虚拟现实提供的信息上下车。前提是要确保与虚拟现实匹配地过渡至车辆中。例如阶梯、栏杆、壁部或安全支杆的障碍物必须至少在布置和尺寸方面在虚拟现实中准确地表现出来,就像在现实世界中一样,否则乘客可能会因这些物体而绊倒或受伤。为此,必须非常精确地检测和确定车辆在乘客上下车的第三部分中的停止位置。因此,所提出的游乐设施具有第三位置检测装置,其为此目的而专门设计、用于检测车辆在第三部分中的停止位置。与根据EP3041591B1的游乐设施一样,所提出的游乐设施具有用于检测车辆在行驶路线上的位置的第一位置检测装置。这用于将虚拟现实与车辆同步以防止时延,这会导致乘客恶心和头晕。然而,为此目的,不必以非常高的精度确定车辆在行驶路线上的位置。可接受±20cm的偏差。但是,这种偏差在第三部分中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可能导致在车辆处或在第三部分中前述障碍物处的绊倒和/或撞击。根据该建议,第三位置检测装置在车辆的位置确定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游乐设施,尤其是过山车,包括:/n-第一部分(12),所述第一部分包括行驶路线(14),至少一个车辆(16)可移动地布置在所述行驶路线上,其中所述车辆(16)设计成用于容纳至少一个乘客(20),/n-第二部分(22),所述乘客(20)能够在所述第二部分内自由运动,/n-第三部分(30),所述第三部分(30)将所述第一部分(12)连接至所述第二部分(22),并且在所述第三部分中所述乘客(20)能够进入所述车辆(16)和离开所述车辆(16),以及/n-用于生成和显示虚拟现实的VR设备(32),通过所述VR设备,能够产生对应于所述乘客(20)和所述车辆(16)沿所述第一部分(12)中的所述行驶路线(14)行驶的虚拟现实、对应于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二部分(22)中的位置和运动的虚拟现实,和对应于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三部分(30)中进入和/或离开的虚拟现实,并且能够根据所述乘客(20)在所述游乐设施中的位置和运动在分配给所述乘客(20)的头戴式显示器上显示,其中所述VR设备(32)具有/n-用于检测所述车辆(16)在所述行驶路线(14)上的位置的第一位置检测装置(38),/n-用于检测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30)中的位置和运动的第二位置检测装置(42),以及/n-用于检测所述车辆(16)在所述第三部分(30)中的停止位置的第三位置检测装置(46)。/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1107 EP 17200434.31.一种游乐设施,尤其是过山车,包括:
-第一部分(12),所述第一部分包括行驶路线(14),至少一个车辆(16)可移动地布置在所述行驶路线上,其中所述车辆(16)设计成用于容纳至少一个乘客(20),
-第二部分(22),所述乘客(20)能够在所述第二部分内自由运动,
-第三部分(30),所述第三部分(30)将所述第一部分(12)连接至所述第二部分(22),并且在所述第三部分中所述乘客(20)能够进入所述车辆(16)和离开所述车辆(16),以及
-用于生成和显示虚拟现实的VR设备(32),通过所述VR设备,能够产生对应于所述乘客(20)和所述车辆(16)沿所述第一部分(12)中的所述行驶路线(14)行驶的虚拟现实、对应于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二部分(22)中的位置和运动的虚拟现实,和对应于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三部分(30)中进入和/或离开的虚拟现实,并且能够根据所述乘客(20)在所述游乐设施中的位置和运动在分配给所述乘客(20)的头戴式显示器上显示,其中所述VR设备(32)具有
-用于检测所述车辆(16)在所述行驶路线(14)上的位置的第一位置检测装置(38),
-用于检测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30)中的位置和运动的第二位置检测装置(42),以及
-用于检测所述车辆(16)在所述第三部分(30)中的停止位置的第三位置检测装置(4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位置检测装置(46)配置成能够以20mm至0.1mm的精度检测所述车辆(16)的所述停止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位置检测装置(46)包括感应和/或光学操作的位置传感器(4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传感器(48)布置在所述车辆(16)上,并且所述车辆(16)具有用于将所述车辆(16)的位置传输至所述VR设备(32)的传输设备(50)。
5.用于操作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游乐设施,尤其是过山车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借助所述第一位置检测装置(38)检测所述车辆(16)在所述行驶路线(14)上的位置,
-借助所述第二位置检测装置(42)检测所述乘客(20)在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30)中的位置和运动,
-借助所述第三位置检测装置(46)检测所述车辆(16)在所述第三部分(30)中的停止位置,
-将检测到的位置、运动和停止位置传输至所述VR设备(32),以及
-生成并显示虚拟现实,借此能够产生对应于所述乘客(20)和所述车辆(16)沿着所述第一部分(12)中的所述行驶路线(1...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丹尼斯·戈德特,
申请(专利权)人:VR考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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