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方法、穿戴式设备及介质技术

技术编号:24413554 阅读:25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6-06 10:21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购物方法、穿戴式设备及介质。该方法,应用于穿戴式设备,包括:获取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的目标图像;在目标图像包括图形标识符的情况下,将目标商品信息关联的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预设的虚拟购物车中,目标商品信息是基于图形标识符获取的;在虚拟屏幕上,显示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以使目标用户从购物信息界面中选中第二目标商品,并通过穿戴式设备对第二目标商品进行结算;其中,目标用户为佩戴穿戴式设备的用户。根据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提高了结算效率。

Shopping methods, wearable equipment and media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购物方法、穿戴式设备及介质
本专利技术涉及通信
,尤其涉及购物方法、穿戴式设备及介质。
技术介绍
目前,线下超市、卖场等购物场景中,大多会在出口位置设置收银台,并为每个收银台配备收银员对顾客挑选的物品进行人工结算。但是,由于出口位置的场地限制,以及收银台与配备的收银员的投入成本限制,在结算顾客较多的情况下,易发生排队结算的困扰,降低了结算效率。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购物方法、穿戴式设备和介质,能够解决现有技术的商品结算方式效率较低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是这样实现的:第一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购物方法,应用于穿戴式设备,包括:获取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的目标图像;在目标图像包括图形标识符的情况下,将目标商品信息关联的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预设的虚拟购物车中,目标商品信息是基于图形标识符获取的;在虚拟屏幕上,显示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以使目标用户从购物信息界面中选中第二目标商品,并通过穿戴式设备对第二目标商品进行结算;其中,目标用户为佩戴穿戴式设备的用户。第二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穿戴式设备,包括:目标图像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的目标图像;添加模块,用于在目标图像包括图形标识符的情况下,将目标商品信息关联的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预设的虚拟购物车中,目标商品信息是基于图形标识符获取的;第一显示模块,用于在虚拟屏幕上,显示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以使目标用户从购物信息界面中选中第二目标商品,并通过穿戴式设备对第二目标商品进行结算;其中,目标用户为佩戴穿戴式设备的用户。第三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穿戴式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方法。第四方面,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存储介质,计算机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计算机程序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方法。在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中,通过利用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包括用户感兴趣的真实商品的图形标识符的图像,以实现将该真实商品对应的虚拟商品自动加入虚拟购物车。然后通过在虚拟屏幕上显示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可以使用户从购物信息界面中选中需要结算的第二目标商品,并通过穿戴式设备对第二目标商品进行自动结算,减少了用户排队结算的时间,提高了结算效率。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图像的示意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的示意图之一;图4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将商品加入虚拟购物车的示意图;图5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的示意图之二;图6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结算示意图;图7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穿戴式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一;图8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穿戴式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之二。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详细描述本专利技术的各个方面的特征和示例性实施例,为了使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描述。应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被配置为解释本专利技术,并不被配置为限定本专利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专利技术可以在不需要这些具体细节中的一些细节的情况下实施。下面对实施例的描述仅仅是为了通过示出本专利技术的示例来提供对本专利技术更好的理解。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下面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穿戴式设备的屏幕进行介绍: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穿戴式设备的屏幕可以为虚拟屏幕,可以为采用AR技术显示内容时,能够用于显示投射设备投射的内容的任意载体。其中,该投射设备可以为采用AR技术的投射设备,例如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穿戴式设备。当采用AR技术在虚拟屏幕显示内容时,投射设备可以将投射设备获取(或内部集成的)的虚拟场景,或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投射至虚拟屏幕上,使得虚拟屏幕可以显示这些内容,从而向用户展示现实场景与虚拟场景叠加的效果。结合AR技术应用的不同场景,虚拟屏幕通常可以为电子设备(例如手机)的显示屏、AR眼镜的镜片、汽车的挡风玻璃、房间的墙壁等任意可能的载体。下面分别以虚拟屏幕为电子设备的显示屏、AR眼镜的镜片,以及汽车的挡风玻璃为例,对采用AR技术在虚拟屏幕上显示内容的过程进行示例性的说明。一种示例中,当虚拟屏幕为电子设备的显示屏时,投射设备可以为该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可以通过其摄像头采集电子设备所处区域中的现实场景,并将该现实场景显示在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然后电子设备可以将其获取(或内部集成的)的虚拟场景投射到电子设备的显示屏上,从而使得该虚拟场景可以叠加显示在该现实场景中,进而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电子设备的显示屏看到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叠加后的效果。另一种示例中,当虚拟屏幕为AR眼镜的镜片时,投射设备可以为该AR眼镜。当用户佩戴眼镜时,用户可以通过AR眼镜的镜片看到其所处区域中的现实场景,并且AR眼镜可以将其获取(或内部集成的)的虚拟场景投射到AR眼镜的镜片上,从而使得用户可以通过AR眼镜的镜片看到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叠加后的显示效果。又一种示例中,当虚拟屏幕为汽车的挡风玻璃时,投射设备可以为任意电子设备。当用户位于汽车内时,用户可以通过汽车的挡风玻璃看到其所处区域中的现实场景,并且投射设备可以将其获取(或内部集成的)的虚拟场景投射到汽车的挡风玻璃上,从而使得用户可以通过汽车的挡风玻璃看到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叠加后的显示效果。当然,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也可以不限定虚拟屏幕的具体形式,例如其可能为非载体的现实空间。这种情况下,当用户位于现实空间中时,用户可以直接看到该现实空间中的现实场景,并且投射设备可以将其获取(或内部集成的)的虚拟场景投射到现实空间中,从而使得用户在现实空间中可以看到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叠加后的显示效果。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虚拟对象可以为AR对象。需要说明的是,AR对象可以理解为:AR设备对现实对象进行分析,以得到现实对象的特征信息(例如现实对象的类型信息、现实对象的外观信息(例如结构、颜色、形状等)和现实对象在空间中的位置信息等),并根据该特征信息在AR设备中构建的AR模型。可选的,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虚拟对象具体可以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购物方法,应用于穿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n获取所述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的目标图像;/n在所述目标图像包括图形标识符的情况下,将目标商品信息关联的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预设的虚拟购物车中,所述目标商品信息是基于所述图形标识符获取的;/n在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以使目标用户从所述购物信息界面中选中第二目标商品,并通过所述穿戴式设备对所述第二目标商品进行结算;/n其中,所述目标用户为佩戴所述穿戴式设备的用户。/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购物方法,应用于穿戴式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所述穿戴式设备的摄像头采集的目标图像;
在所述目标图像包括图形标识符的情况下,将目标商品信息关联的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预设的虚拟购物车中,所述目标商品信息是基于所述图形标识符获取的;
在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以使目标用户从所述购物信息界面中选中第二目标商品,并通过所述穿戴式设备对所述第二目标商品进行结算;
其中,所述目标用户为佩戴所述穿戴式设备的用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之前,还包括:
在所述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目标商品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虚拟屏幕上,显示与所述第一目标商品关联的至少一个推荐商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虚拟屏幕上,显示与所述第一目标商品关联的至少一个推荐商品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对所述至少一个推荐商品中的目标推荐商品的第一输入;
响应于所述第一输入,显示所述目标推荐商品的商品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目标商品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的第二输入;
其中,所述将目标商品信息关联的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预设的虚拟购物车中,包括:
在所述第二输入的输入手势为预设手势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目标商品添加至所述虚拟购物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物信息界面包括所述虚拟购物车中的N个商品,N为正整数;
其中,所述在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对所述N个商品中的第二目标商品的第三输入;
响应于所述第三输入,将所述第二目标商品标记为选中状态;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的第四输入;
在所述第四输入的输入特征为预设输入特征的情况下,对处于选中状态的所述第二目标商品进行结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物信息界面包括所述虚拟购物车中的N个商品,N为正整数;
其中,所述在虚拟屏幕上,显示所述虚拟购物车的购物信息界面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用...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林伟岩
申请(专利权)人: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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