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控制设备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4322268 阅读:35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5-29 17:05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车辆控制设备。车辆控制设备(150)被配置为使用预先设定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来执行定时充电。该车辆控制设备在一旦到达开始时间时开始对安装在车辆(100)中的电池进行定时充电,并且在一旦到达结束时间时结束定时充电。在定时充电期间,通过充电电缆(300)从车辆外部的电源设备(200)向车辆供电。该车辆控制设备被配置为:当在定时充电期间充电电缆断开连接时暂停定时充电;当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恢复(线L11)暂停的定时充电,预定恢复条件包括在定时充电暂停之后且在结束时间之前重新连接充电电缆的条件;并且当不满足恢复条件时结束(线L12)暂停的定时充电而不等待结束时间。

Vehicle control equipmen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车辆控制设备本非临时申请基于2018年11月21日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的日本专利申请No.2018-218005,其全部内容通过参考而引入于此。
本公开涉及车辆控制设备,并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其被配置为对包含在车辆中的电池执行定时充电的车辆控制设备。
技术介绍
日本专利特开No.2012-5227公开了一种车辆控制设备,该车辆控制设备被配置为根据预先设定的充电日程(更具体地,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来对包含在车辆中的电池进行充电(以下还称为“定时充电”)。一旦到达充电日程的开始时间,则定时充电开始对车辆充电,并且一旦到达充电日程的结束时间,则充电结束。
技术实现思路
在接触式充电(通常还被称为“电缆充电”)中,在车辆和充电站(更具体地,车辆外部的电源设备)经由充电电缆彼此连接的同时执行定时充电。通过使与充电站相耦合的充电电缆的连接器连接到车辆的插入口能够实现通过充电电缆从充电站的电源向车辆供电。使用者可在定时充电期间从车辆的插入口移走充电电缆的连接器(以下还称为“在充电中途移走电缆”)。然而,上述日本专利特开No.2012-5227没有预想到在充电中途移走电缆。当在充电中途移走电缆时车辆控制设备将要执行的处理被认为是强制结束正在进行的定时充电而不等到结束时间(以下还简称为“终止”)。然而,如果在充电中途移走电缆时总是终止定时充电,则可能会损害用户的便利性。例如,在狭窄的停车场中,充电电缆可能会在定时充电期间阻碍行人通行。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可能希望临时从车辆的插入口拔出充电电缆的连接器,让行人通过,并且之后立即使连接器重新连接到插入口,并再次对车辆充电。然而,如果如上所述在从插入口拔出连接器时终止定时充电,则用户需要再次设定充电日程以允许在连接器重新连接到插入口之后进行定时充电。这种操作对用户来说是繁重的并且降低了用户的便利性。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做出本公开,并且本公开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控制设备,该车辆控制设备实现了在定时充电期间提高了用户便利性。根据本公开的车辆控制设备被配置成执行定时充电以通过充电电缆从车辆外部的电源设备向车辆供电。定时充电是一旦到达开始时间时开始对安装在车辆中的电池充电并且一旦到达结束时间时结束对电池充电的充电。根据本公开的车辆控制设备包括执行单元和恢复处理单元。执行单元被配置为使用预先设定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来执行定时充电。恢复处理单元被配置为当在定时充电期间充电电缆与车辆和电源设备中的至少一个断开连接时暂停定时充电,当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恢复暂停的定时充电,并且当不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结束暂停的定时充电而不等到结束时间。预定恢复条件包括在定时充电暂停之后且在结束时间之前充电电缆重新连接的条件。当在定时充电期间充电电缆断开连接时车辆控制设备暂停定时充电,并且在满足恢复条件时恢复暂停的定时充电而不终止暂停的定时充电。其结果是,通过预先设定恢复条件以便在请求恢复暂停的定时充电的情况下满足恢复条件,可实现在定时充电中提高用户的便利性。更具体地,可以将恢复条件设定成在自充电电缆已断开连接并且定时充电已暂停以来,在结束时间之前而车辆没有开始行驶的情况下重新连接充电电缆时满足该条件。“车辆开始行驶”是指处于非行驶状态(例如停车中)的车辆变为连续行驶状态。在车辆仅临时在要停放的车库中行驶的情况下,该车辆不被视为已经开始行驶。当充电电缆断开连接时,定时充电被暂停,并且此后车辆行驶规定距离或更长(即车辆已开始行驶),则可以得出车辆不是临时行驶这样的结论。在车辆开始行驶之前重新连接充电电缆的用户极有可能希望恢复暂停的定时充电。其结果是,如上设定恢复条件可有助于在定时充电期间提高用户便利性。可以将恢复条件设定成在自充电电缆已断开连接并且定时充电已暂停以来规定时间段未流逝的情况下在结束时间之前重新连接充电电缆时满足该条件。当用户立即重新连接充电电缆而不让充电电缆断开一段时间时,用户极有可能希望恢复暂停的定时充电(即用户愿意继续定时充电)。其结果是,如上设定的恢复条件可有助于在定时充电期间提高用户便利性。恢复处理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当在从充电电缆断开连接并且定时充电暂停到充电电缆重新连接的时段中感测到车辆已开始行驶时确定不满足预定恢复条件。例如,恢复处理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当在从充电电缆断开连接并且定时充电暂停到充电电缆重新连接的时段中车辆行驶规定距离或更长时确定不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根据上述配置,如上所述当车辆开始行驶时,确定不满足预定恢复条件,并且暂停的定时充电结束,而不等到结束时间。其结果是,使对车辆的控制从充电控制平稳地过渡到行驶控制。车辆控制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第一改变单元,该第一改变单元被配置为:当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改变恢复的定时充电的结束时间以便补给未充电力的电力量的至少一部分。未充电力是在定时充电暂停时未被充电的电力。根据上述配置,可通过恢复的定时充电来补给由于暂停而不足的充电量。应当注意的是因为可以根据电费便宜的时间段来设定充电日程,因此允许用户改变结束时间不总是对用户有益的。因而,可以允许用户预先选择(即对车辆控制设备设定)允许改变结束时间的模式和不允许改变结束时间的模式中的一个。第一改变单元可以被配置为仅在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如果选择了允许改变模式的情况下才改变要恢复的定时充电的结束时间。车辆控制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第二改变单元,该第二改变单元被配置为:如果满足预定恢复条件,则改变恢复的定时充电的每单位时间的充电量以便补给未充电力的电力量的至少一部分。未充电力是在定时充电暂停时未被充电的电力。根据上述配置,可通过恢复的定时充电来补给由于暂停而不足的充电量,而不改变用户设定的充电日程。执行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对多个定时充电的每一个设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多个定时充电可以包括第一定时充电和第二定时充电。车辆控制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第三改变单元,该第三改变单元被配置为:如果满足预定恢复条件,则改变第二定时充电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中的至少一个以便通过第二定时充电来补给未充电力的电力量的至少一部分。未充电力是在第一定时充电暂停时未被充电的电力。根据上述配置,可通过第二定时充电(例如下一定时充电)来补给由于第一定时充电中途结束而不足的充电量。此外在上述配置中,如上所述,可以允许用户预先选择(即对车辆控制设备的设定)允许改变结束时间的模式和不允许改变的模式中的一个。第三改变单元可以被配置为仅在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如果选择了允许改变模式的情况下才改变第二定时充电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中的至少一个。车辆控制设备可以进一步包括结束处理单元,该结束处理单元被配置为在如果不满足预定恢复条件的情况下至少对定时充电已中途结束进行通知或记录。用户能够从该通知或记录确认定时充电已中途结束。其结果是,根据上述配置,可防止发生以下情况:用户在不知道定时充电已中途结束并且在安装在车辆中的电池中所存储的电力不足(并且因此车辆缺电)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当结合附图时,从对本公开的以下详细描述将显而易见地得知本公开的前述及其它目的、特征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车辆控制设备,所述车辆控制设备被配置成执行定时充电以通过充电电缆从在车辆外部的电源设备向所述车辆供电,/n所述定时充电是一旦到达开始时间则对被安装在所述车辆中的电池开始充电并且一旦到达结束时间则对所述电池结束充电的充电,/n所述车辆控制设备包括:/n执行单元,所述执行单元被配置为使用被预先设定的所述开始时间和所述结束时间来执行所述定时充电;以及/n恢复处理单元,所述恢复处理单元被配置为:/n当在所述定时充电期间所述充电电缆被从所述车辆和所述电源设备中的至少一方断开连接时,暂停所述定时充电,/n当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恢复所暂停的定时充电,以及/n当不满足所述预定恢复条件时,结束所暂停的定时充电而不等到所述结束时间,/n所述预定恢复条件包括下述条件,其中,在所述定时充电被暂停之后并且在所述结束时间之前所述充电电缆被重新连接。/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1121 JP 2018-2180051.一种车辆控制设备,所述车辆控制设备被配置成执行定时充电以通过充电电缆从在车辆外部的电源设备向所述车辆供电,
所述定时充电是一旦到达开始时间则对被安装在所述车辆中的电池开始充电并且一旦到达结束时间则对所述电池结束充电的充电,
所述车辆控制设备包括:
执行单元,所述执行单元被配置为使用被预先设定的所述开始时间和所述结束时间来执行所述定时充电;以及
恢复处理单元,所述恢复处理单元被配置为:
当在所述定时充电期间所述充电电缆被从所述车辆和所述电源设备中的至少一方断开连接时,暂停所述定时充电,
当满足预定恢复条件时,恢复所暂停的定时充电,以及
当不满足所述预定恢复条件时,结束所暂停的定时充电而不等到所述结束时间,
所述预定恢复条件包括下述条件,其中,在所述定时充电被暂停之后并且在所述结束时间之前所述充电电缆被重新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控制设备,其中,
自所述充电电缆已被断开连接并且所述定时充电已被暂停起,在所述车辆没有开始行驶的情况下当在所述结束时间之前所述充电电缆被重新连接时,所述预定恢复条件被满足。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控制设备,其中,
在自所述充电电缆已被断开连接并且所述定时充电已被暂停起未流逝规定的时间段的情况下,当在所述结束时间之前所述充电电缆被重新连接时,所述预定恢复条件被满足。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设备,其中,
所述恢复处理单元被配置为:当在从在所述充电...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新川友香丹羽大和
申请(专利权)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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