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户权益对象信息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本申请涉及用户权益信息处理
,特别是涉及用户权益对象信息处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技术介绍
在网络销售系统中,经常会向用户发放一些用户权益,例如,红包,优惠券,等等。尤其是在一些大型促销活动开始之前,这种用户权益的发放数量往往更是非常巨大。而在传统的发放用户权益的方式下,通常是将具体的用户权益信息以卡片式的形式显示在一些特定的界面中,例如,某些活动预告页面的首页中,等等。用户通过点击“领取”按钮的方式进行领取。但是,这种方式下,由于具体的用户权益信息是静态的,以至于经常淹没在界面内其他更繁杂的信息中,容易被用户忽略。为此,现有技术中还提供了一些改进的方案,例如,通过在特定的时间点、特定界面中提供“红包雨”等方式进行发放,用户可以在该时间点打开该特定界面,此时,会有大量“红包”从屏幕上方不断落下,用户可以通过点击具体“红包”的方式收集“红包”,每收集到一个“红包”,都可以获得相应的用户权益,例如,具体可以是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优惠券等等。但是,这种“红包雨”形式的界面处理方式已经在大量的应用中被广泛使用,因此,在网络销售平台的一些大型促销活动中,如果沿用这种处理方式,会显得缺乏新意,并且,在氛围烘托方面的作用也比较有限,以至于用户的参与度以及积极性仍然会显得不够,也造成对已经占用的相关网络资源的浪费。另外,还需要用户执行连续点击或者输入口令等的操作,因此,也会存在用户操作比较繁琐,且会对终端设备本地资源造成浪费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本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用户权益对象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n获得素材信息以及表情匹配算法模型;/n在满足触发条件时,对用户进行视频图像采集;/n在视频图像采集的过程中,根据所述素材信息提供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做出目标表情;/n根据所述表情匹配算法模型,对所述所述视频图像采集过程中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人脸表情分析,判断该用户的人脸表情是否与对应时刻提供的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表情相匹配,并对匹配结果进行记录;/n将当前关联用户的用户标识以及所述匹配结果提交到服务器,由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匹配结果为所述用户提供用户权益对象。/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户权益对象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得素材信息以及表情匹配算法模型;
在满足触发条件时,对用户进行视频图像采集;
在视频图像采集的过程中,根据所述素材信息提供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示用户做出目标表情;
根据所述表情匹配算法模型,对所述所述视频图像采集过程中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人脸表情分析,判断该用户的人脸表情是否与对应时刻提供的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表情相匹配,并对匹配结果进行记录;
将当前关联用户的用户标识以及所述匹配结果提交到服务器,由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匹配结果为所述用户提供用户权益对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获得素材信息以及表情匹配算法模型,包括:
在预置的时间点开始之前,接收服务器下发的素材信息以及表情匹配算法模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素材信息中的提示信息包括表情图片信息,以便通过所述表情图片对所述目标表情进行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表情图片为多个,在所述视频图像采集的过程中,所述多个表情图片从所述终端设备的屏幕显示区域内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显示区域内包括有效区域以及无效区域,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其中一表情图片进入所述有效区域时,将该表情图片进行突出显示,用于与无效区域内的表情图片相区别;
所述判断该用户的人脸表情是否与对应时刻提供的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表情相匹配,包括:
判断该用户的人脸表情是否与对应时刻进入到所述有效区域的表情图片中的目标表情相匹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根据所述用户的人脸表情与对应时刻提供的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表情的匹配情况,在界面中提供对应的反馈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对匹配结果进行记录,包括:
记录匹配成功与失败的次数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在满足触发条件时,对用户进行视频图像采集,包括:
在预置的时间点,对用户进行视频图像采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对用户进行视频图像采集时,记录开始采集的时间,并在采集预置的时间长度后结束视频图像采集;
所述将用户标识以及所述匹配结果提交到服务器,包括:
在结束视频图像采集后,将用户标识以及所述匹配结果提交到服务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结束视频图像采集后,提供用于将视频图像进行导出或者转发的操作选项。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接收到服务器返回的用户权益对象分配结果后,还提供用于进行流量引导的入口,以便将用户流量引导至目标界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目标界面包括所述用户权益对象关联的店铺对象对应的界...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施子捷,万文韬,董凌甬,李俊杰,汪志成,管裕鸿,
申请(专利权)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开曼群岛;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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