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及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3894257 阅读:48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4-22 07:46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及方法,该系统通过下载安装在手机内,包括:登录模块、临时储存模块、控制模块、定位模块、截取模块、识别模块、通讯模块、所述登录模块、摄像模块、临时储存模块、截取模块、识别模块、通讯模块依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截取模块和定位模块连接,所述定位模块与识别模块相连,所述通讯模块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本发明专利技术一经发现前车违法即可在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当场举报,系统自动截取违法行为全过程的视频证据并自动上传,另一方面还通过系统的后台分拣技术帮助交警部门预审举报材料,提前过滤和排除无效证据,大大提高了举报人和交警部门双方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及方法
本专利技术涉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时举报服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及方法。
技术介绍
各地交警部门为了吸引群众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环境的治理,提高全社会的交通文明程度,于是陆续开通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平台(一般名为“随手拍”)。大部分城市还会给予举报成功者现金奖励。举报人可以用手机或其它拍摄设备取证他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再举报到交警的举报平台。交警部门在受理这些举报时要求举报人做到如下几点:1、时效性:即规定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数个小时之内举报才有效,过期不候;2、具体性:必须如实填写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车牌号、违法行为种类等信息;3、实名制:举报人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内容;这些举报相关信息往往每次举报都要重复填写,比较麻烦。即使群众不辞辛苦地举报,用这种低效的举报方式也很难捕捉到大量存在、稍纵即逝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除非始终举着手机守株待兔,否则不可能拍摄到前方车辆偶发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驾驶员本人根本来不及边开车边抓拍。所以说所谓的随手拍其实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为了简化流程,有些生产行车记录仪的厂家在其可上网的智能行车记录仪产品中增加了一键举报功能,用户安装此类设备后可以通过按键就将举报材料通过后台直接上传给交警部门。这种技术解决方案有两个显著的缺点:一是需要用户自费购买设备不利于推广,二是会给交警部门传送大量未经审核的无效视频增加交警的工作量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及方法,整个举报过程中,举报人都可以继续专心开车,所以这种举报方法可以被称为“不停车当场举报”。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该系统通过下载安装在手机内,包括:登录模块:用于填写个人信息实名注册、登录;摄像模块: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临时储存模块:用于临时储存拍摄到的画面;控制模块:用于开启举报功能;定位模块:用于定位事故发生的地点;截取模块:用于截取举报视频,从开启举报功能开始向前追溯7-10秒,向后延续8-10秒,截取一段15秒至20秒的视频;识别模块:用于识别违法车辆车牌号和违法行为种类;通讯模块:用于将该系统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所述登录模块、摄像模块、临时储存模块、截取模块、识别模块、通讯模块依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截取模块和定位模块连接,所述定位模块与识别模块相连,所述通讯模块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登录模块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卡号。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临时储存模块中临时储存的视频时长为30-60秒。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控制模块的控制方式为滑动屏幕或语音控制。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所述识别模块的识别方式包括智能识别和人工辅助识别。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手机下载、安装举报端APP,实名填写个人信息注册、登录举报端APP;S2:行驶前将手机固定在车内可以拍摄行驶前方的位置,打开举报端APP的摄像功能始终拍摄来自车前方的行车视频;S3:一旦发现前方车辆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即可通过滑动屏幕或语音控制开启举报功能;S4:系统自动向前追溯7-10秒,向后延续8-10秒,截取一段15秒至20秒的的视频后传送至识别模块,识别模块通过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和人工辅助识别违法车辆车牌号和违法行为种类,并将不符合要求的无效证据过滤、排除;S5:识别模块将识别后的各项举报信息按照交警受理举报的格式和内容要求通过通讯模块上传给交警举报平台作为处罚依据;S6:交警接到举报材料后,以当地相关规定实施处罚违法者和奖励举报人的后续动作。本专利技术的有益效果为:解决了道路交通违法举报人用以往的方法难以实现当场举报的难题。一经发现前车违法即可在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当场举报,系统自动截取违法行为全过程的视频证据并自动上传,另一方面还通过系统的后台分拣技术帮助交警部门预审举报材料,提前过滤和排除无效证据,大大提高了举报人和交警部门双方的工作效率,使得举报的整个行为链条高速运转起来。附图说明下面根据附图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图1是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所述的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结构框图。图中:1、登录模块;2、摄像模块;3、临时存储模块;4、截取模块;5、识别模块;6、通讯模块;7、交警举报平台;8、控制模块;9、定位模块。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专利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专利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下面详细描述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专利技术,而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下面将参照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的说明。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的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该系统通过下载安装在手机内,包括:登录模块1:用于填写个人信息实名注册、登录;以便满足交警部门受理举报的要求。摄像模块2: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摄像模块2为手机自带的摄像头。临时储存模块3:用于临时储存拍摄到的画面;临时储存模块3中临时储存的视频时长为30-60秒,随着实时拍摄一直临时储存拍摄的前30-60秒方便截取模块4向前截取视频,之前的视频自动删除,避免将所有拍摄画面都储存,手机内存很快就会存满。控制模块8:用于开启举报功能;定位模块9:用于定位事故发生的地点;定位模块9为手机自带的GPS模块。截取模块4:用于截取举报视频,从开启举报功能开始向前追溯7-10秒,向后延续8-10秒,截取一段15秒至20秒的视频;按各地交警的时长要求。识别模块5:用于识别违法车辆车牌号和违法行为种类;并将识别到的信息自动按照交警受理举报的格式和内容完善。通讯模块6:用于将该系统与交警举报平台7通讯连接;通讯模块6为手机自带的通讯模块。登录模块1、摄像模块2、临时储存模块3、截取模块4、识别模块5、通讯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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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该系统通过下载安装在手机内,其特征在于:包括:/n登录模块:用于填写个人信息实名注册、登录;/n摄像模块: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n临时储存模块:用于临时储存拍摄到的画面;/n控制模块:用于开启举报功能;/n定位模块:用于定位事故发生的地点;/n截取模块:用于截取举报视频,从开启举报功能开始向前追溯7-10秒,向后延续8-10秒,截取一段15秒至20秒的视频;/n识别模块:用于识别违法车辆车牌号和违法行为种类;/n通讯模块:用于将该系统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n所述登录模块、摄像模块、临时储存模块、截取模块、识别模块、通讯模块依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截取模块和定位模块连接,所述定位模块与识别模块相连,所述通讯模块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n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该系统通过下载安装在手机内,其特征在于:包括:
登录模块:用于填写个人信息实名注册、登录;
摄像模块: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
临时储存模块:用于临时储存拍摄到的画面;
控制模块:用于开启举报功能;
定位模块:用于定位事故发生的地点;
截取模块:用于截取举报视频,从开启举报功能开始向前追溯7-10秒,向后延续8-10秒,截取一段15秒至20秒的视频;
识别模块:用于识别违法车辆车牌号和违法行为种类;
通讯模块:用于将该系统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
所述登录模块、摄像模块、临时储存模块、截取模块、识别模块、通讯模块依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与截取模块和定位模块连接,所述定位模块与识别模块相连,所述通讯模块与交警举报平台通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登录模块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卡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行车时快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临时储存模块中临时储存的视频时长为30-60秒。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王辉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看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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