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照明装置和使用方法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2017年5月18日提交的美国非临时申请号62/508,286的权益,并且要求2017年8月16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号62/546,475的权益,两个申请的内容均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技术介绍
除非本文另有说明,否则此章节中描述的材料在本申请中不是权利要求的现有技术,并且不因包括在本部分中而被承认为现有技术。出于时差和调整至非传统工作班次等原因,变更一个人的昼夜节律或“睡眠周期”可能很是有用的。一个人的昼夜节律主要受视交叉上核(SCN)管控,SCN是大脑下丘脑的小区域。变更人的昼夜节律的先前方法通常涉及直接刺激内在光敏性视网膜神经节细胞(ipRGC)中的光敏蛋白黑素蛋白,所述蛋白约构成视网膜内的视网膜神经节细胞的1%。据认为,用蓝光(例如,峰值波长为约480纳米)照射视网膜会导致在人的ipRGC中激发的黑素蛋白经由神经通路刺激SCN,由此变更人的昼夜节律(例如,延迟疲倦的起始)。但是,由于ipRGC的相对低光敏度、它们在视网膜中的相对稀疏存在以及缓慢的光敏响应,此类方法可能不合期望地涉及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段内以令人不愉快甚至疼痛的强度照射视网膜。
技术实现思路
一个示例描述一种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光源组件以及被配置为使所述光源组件执行功能的控制系统。所述功能包括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80nm的第一波长下具有第一光通量和峰值强度。所述第一光通量是可变的,或所述第一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所述功能还包括发射第二光,所述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装置,包括:/n光源组件;以及/n控制系统,其被配置为使所述光源组件执行包括以下的功能:/n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80nm的第一波长下具有第一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一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以及/n发射第二光,所述第二光在大于或等于500nm且小于或等于630nm的第二波长下具有第二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二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n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至少在所述第二光通量不处于最大值的时间期间处于最大值。/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518 US 62/508,286;20170816 US 62/546,4751.一种装置,包括:
光源组件;以及
控制系统,其被配置为使所述光源组件执行包括以下的功能:
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80nm的第一波长下具有第一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一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以及
发射第二光,所述第二光在大于或等于500nm且小于或等于630nm的第二波长下具有第二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二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
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至少在所述第二光通量不处于最大值的时间期间处于最大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或所述第二光具有包括有限波长范围的强度谱。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一光的第一光源和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二光的第二光源。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波长大于或等于410nm且小于或等于430nm。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波长大于或等于415nm且小于或等于425nm。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波长大于或等于418nm且小于或等于422nm。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大于或等于535nm且小于或等于565nm。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大于或等于545nm且小于或等于555nm。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大于或等于548nm且小于或等于552nm。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与所述第二光通量异相。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10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17.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5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18.根据权利要求1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0.根据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1.根据权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2.根据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3.根据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4.根据权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5.根据权利要求1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6.根据权利要求1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7.根据权利要求1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8.根据权利要求1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29.根据权利要求1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30.根据权利要求1至2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31.根据权利要求1至3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32.根据权利要求1至3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33.根据权利要求1至3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34.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00nm至42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35.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20nm至44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36.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40nm至46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37.根据权利要求1至3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60nm至48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38.根据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00nm至53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39.根据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30nm至56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40.根据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60nm至59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41.根据权利要求1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90nm至63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42.根据权利要求1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43.根据权利要求1至4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44.根据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45.根据权利要求1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46.权利要求1至45中任一项的控制系统。
47.一种方法,包括:
经由光源组件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80nm的第一波长下具有第一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一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以及
经由所述光源组件发射第二光,所述第二光在大于或等于500nm且小于或等于630nm的第二波长下具有第二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二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
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至少在所述第二光通量不处于最大值的时间期间处于最大值。
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源组件是根据权利要求1至3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的一部分。
49.根据权利要求47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或所述第二光具有包括有限波长范围的强度谱。
50.根据权利要求47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一光的第一光源和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二光的第二光源。
51.根据权利要求47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
52.根据权利要求47至5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波长大于或等于410nm且小于或等于430nm。
53.根据权利要求47至5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波长大于或等于415nm且小于或等于425nm。
54.根据权利要求47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波长大于或等于418nm且小于或等于422nm。
55.根据权利要求47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大于或等于535nm且小于或等于565nm。
56.根据权利要求47至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大于或等于545nm且小于或等于555nm。
57.根据权利要求47至5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波长大于或等于548nm且小于或等于552nm。
58.根据权利要求47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与所述第二光通量异相。
59.根据权利要求47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60.根据权利要求47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61.根据权利要求47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62.根据权利要求47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63.根据权利要求47至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10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64.根据权利要求47至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5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65.根据权利要求47至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66.根据权利要求47至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67.根据权利要求47至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68.根据权利要求47至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69.根据权利要求47至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0.根据权利要求47至6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1.根据权利要求47至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2.根据权利要求47至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3.根据权利要求47至7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4.根据权利要求47至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5.根据权利要求47至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6.根据权利要求47至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7.根据权利要求47至7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8.根据权利要求47至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79.根据权利要求47至7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80.根据权利要求47至7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81.根据权利要求47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00nm至42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2.根据权利要求47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20nm至44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3.根据权利要求47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40nm至46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4.根据权利要求47至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60nm至48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5.根据权利要求47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00nm至53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6.根据权利要求47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30nm至56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7.根据权利要求47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60nm至59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8.根据权利要求47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590nm至63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89.根据权利要求47至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90.根据权利要求47至8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91.根据权利要求47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92.根据权利要求47至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93.一种白光光源,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其中所述白光光源被配置为发射具有介于480nm至580nm的范围内的峰值波长的光。
94.根据权利要求93所述的白光光源,其中所述峰值波长在520nm至570nm的范围内。
95.一种光源,包括:
一个或多个离散发光二极管(LED),其被配置为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480nm至560nm的范围内具有峰值强度;以及
一个或多个白色LED,其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高于70的显色指数,所述一个或多个白色LED被配置为发射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与所述第二光组合起来在介于480nm至580nm范围内的波长下具有峰值强度。
96.根据权利要求95所述的光源,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80nm至56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97.一种用于操作根据权利要求95至96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存在具有介于400nm至780nm的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波长的环境光的情况下操作所述光源。
98.一种装置,包括:
光源组件;以及
控制系统,其被配置为使所述光源组件发射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80nm的波长下具有光通量和峰值强度的光,其中所述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
99.根据权利要求9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
100.根据权利要求98至9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波长大于或等于410nm且小于或等于430nm。
101.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波长大于或等于415nm且小于或等于425nm。
102.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波长大于或等于418nm且小于或等于422nm。
103.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或三角波的形式。
104.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100Hz的频率成周期性。
105.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50Hz的频率成周期性。
106.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07.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08.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09.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10.根据权利要求98至10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11.根据权利要求98至11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12.根据权利要求98至11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13.根据权利要求98至11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光包括发射所述光使得所述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14.根据权利要求98至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00nm至48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115.根据权利要求98至1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116.根据权利要求98至11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117.一个或多个光源,其被配置为发射:
第一光,其具有介于470nm至580nm的范围内的峰值波长;以及
第二白光,其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光通量小于所述第一光的光通量。
118.根据权利要求117所述的一个或多个光源,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70nm至58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119.一个或多个光源,其被配置为发射:
第一光,其具有介于600nm至700nm的范围内的峰值波长;以及
第二白光,其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光通量小于所述第一光的光通量。
120.根据权利要求119所述的一个或多个光源,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600nm至70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121.一种装置,包括:
一个或多个光源,其被配置为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以及
一个或多个荧光体,其在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光源照射时发射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与所述第二光组合起来在介于470nm至580nm范围内的波长下具有峰值强度。
122.根据权利要求1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70nm至58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123.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可穿戴装置中,所述可穿戴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护目镜、头带、臂饰、腕饰、或被配置为将光照射到受试者的视网膜上的可穿戴治疗装置。
124.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运载工具中,所述运载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飞机、直升机、小船、轮船或火车,或其中所述装置并入到仪表板、重点照明单元、机舱一般照明单元或前灯单元中。
125.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显示单元中,所述显示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监视器或电视机。
126.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照明单元中,所述照明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灯、夜灯、枝形吊灯或高架照明单元。
127.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执行的根据权利要求47至92或9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执行所述方法致使受试者的昼夜节律周期提前或延迟。
128.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执行的根据权利要求47至92、97或1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执行所述方法以治疗患有季节性情感障碍(SAD)或另外的情绪障碍的受试者。
129.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45、93至96或98至12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执行的根据权利要求1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季节性情感障碍(SAD)或所述另外的情绪障碍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SAD、抑郁症、双相型障碍以及心境恶劣、癌症和心脏病。
130.一种装置,包括:
光源组件;以及
控制系统,其被配置为使所述光源组件执行包括以下的功能:
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40nm的第一波长下具有第一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一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以及
发射第二光,所述第二光具有第二光通量且具有大于或等于2500开尔文且小于或等于6000开尔文的色相关温度,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二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其中所述第二光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
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至少在所述第二光通量不处于最大值的时间期间处于最大值。
131.根据权利要求13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或所述第二光具有包括有限波长范围的强度谱。
132.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一光的第一光源和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二光的第二光源。
133.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
134.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与所述第二光通量异相。
135.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136.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137.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138.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139.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10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140.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3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5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141.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2.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3.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4.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5.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6.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7.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8.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49.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8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0.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1.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0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2.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3.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2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4.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5.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4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6.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57.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的功率谱密度的至少50%、至少60%、至少70%、至少80%、至少90%或至少95%对应于在400nm至440nm的范围内的波长。
158.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159.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160.权利要求130至159中任一项的控制系统。
161.一种方法,包括:
经由光源组件发射第一光,所述第一光在大于或等于400纳米(nm)且小于或等于440nm的第一波长下具有第一光通量和峰值强度,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一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以及
经由所述光源组件发射第二光,所述第二光具有第二光通量且具有大于或等于2500开尔文且小于或等于6000开尔文的色相关温度,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是可变的或者所述第二光的发射被中断一次或多次,其中所述第二光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
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至少在所述第二光通量不处于最大值的时间期间处于最大值。
162.根据权利要求1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源组件是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的一部分。
163.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或所述第二光具有包括有限波长范围的强度谱。
164.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一光的第一光源和被配置为发射所述第二光的第二光源。
165.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源组件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
166.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与所述第二光通量异相。
167.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168.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方波、正弦波、锯齿波、三角波或任何其它数字或模拟波的形式。
169.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波或具有相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170.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6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采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相应方波或具有不等的相应占空比的其它波形的形式。
171.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10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172.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和所述第二光通量以小于或等于50Hz的相应频率成周期性。
173.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74.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75.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76.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77.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78.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79.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0.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7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一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一光使得所述第一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1.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2.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3.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4.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5.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6.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5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7.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0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8.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发射所述第二光包括发射所述第二光使得所述第二光以小于或等于1勒克斯的照度照射用户的视网膜。
189.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大于零的最小值。
190.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8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光通量周期性地达到等于零的最小值。
191.多个光源,其被配置为发射具有介于400nm至440nm的范围内的峰值波长的光。
192.根据权利要求191所述的多个光源,其中所述多个光源包括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
193.根据权利要求191至192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多个光源,其中所述多个光源被配置为发射彼此不同的相应波长范围的光。
194.根据权利要求191至19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多个光源,其中所述多个光源被配置为共同发射白光,所述白光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
195.一种白光光源,在与日光、黑体或另外的照明参考标准相比时具有大于70的显色指数,其中所述白光光源被配置为发射具有介于400nm至440nm的范围内的峰值波长的光。
196.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或191至19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可穿戴装置中,所述可穿戴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护目镜、头带、臂饰、腕饰、或被配置为将光照射到受试者的视网膜上的可穿戴治疗装置。
197.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或191至19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运载工具中,所述运载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飞机、直升机、小船、轮船或火车,或其中所述装置并入到仪表板、重点照明单元、机舱一般照明单元或前灯单元中。
198.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或191至19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显示单元中,所述显示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监视器或电视机。
199.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或191至195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其中所述装置或光源并入到照明单元中,所述照明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灯、夜灯、枝形吊灯或高架照明单元。
200.由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4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执行的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执行所述方法致使受试者的昼夜节律周期提前或延迟。
201.由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执行的根据权利要求161至19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执行所述方法以治疗患有季节性情感障碍(SAD)或另外的情绪障碍的受试者。
202.由根据权利要求130至159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或光源执行的根据权利要求20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季节性情感障碍(SAD)或所述另外的情绪障碍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群组:SAD、抑郁症、双相型障碍以及心境恶劣、癌症和心脏病。
203.一种装置,包括:
光源组件;以及
控制系统,其被配置为使所述光源组件执行包括以下的功...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加里·鲍尔森,大卫·巴斯肯,马修·穆勒,
申请(专利权)人:加里·鲍尔森,大卫·巴斯肯,马修·穆勒,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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