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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3218470 阅读:31 留言:0更新日期:2020-01-31 23:52
一种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包含一杆体、一梳拉基座与多个梳拉结构。杆体,具有一握持部与一连结部,握持部用以供一手术执行者握持,连结部连结于握持部。梳拉基座,固定于连结部,并具有一基座外缘部。梳拉结构,自基座外缘部背向杆体凸伸出,用以在一皮下纤维组织被切割并自一齿槽骨剥离时,梳理并拉伸皮下纤维组织。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可以在不额外制造切口的情况下梳理并拉伸皮下纤维组织,进而使得皮下纤维组织在齿槽骨植入植体与填入骨粉后仍可连结缝合。

Periosteal stripper with tissue comb pull structur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
本技术有关于一种骨膜剥离器,尤其是指一种利用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
技术介绍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于医学的依赖也越来越高,而医学技术的进步也化许多以前的不可能为可能,像是整形、全口植牙等。瑞典的骨科医师Branemark博士在公元1955年时在从事骨头愈合的研究中,偶然发现人体的骨组织与软组织对于钛的生物兼容性极佳,且与钛金属能稳定地接合。故Branemark博士与口腔外科医师合作,于1965年植入全世界第一颗人工植体,为医学技术,尤其是牙科技术带来近代最重大的突破,也慢慢演变发展出现在的植牙技术。请一并参阅图1与图2,其中,图1显示现有技术的尚未将植体植入齿槽骨的创口的剖面示意图;图2显示现有技术将植体植入齿槽骨并填入骨粉的创口的剖面示意图。创口指为执行手术所产生的必要的伤口,如图所示,当患者需进行植牙手术即表示患者原先生长于齿槽骨PA21的牙齿已经不复存在,可能为自然掉落或是人工拔除,之后,经过骨细胞的自动增生愈合而填补了原先的齿槽,却也使得齿槽骨PA21与牙龈萎缩。因此,将植体PA3植入患者的齿槽骨PA21的植体植入手术也是植牙手术的一部分。牙医师会先利用手术刀或是其他切割工具将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划开,并利用现有技术的骨膜剥离器PA1将患者包覆在齿槽骨PA21外部的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自齿槽骨PA21分离。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分别包含有骨膜PA221a与PA221b,在牙医师划开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并将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自齿槽骨PA21剥离时,骨膜PA221a与PA221b也连带自齿槽骨PA21剥离,使得齿槽骨PA21外露。接着,牙医师会将一植体PA3植入齿槽骨PA21,并填充一些骨粉PA4在齿槽骨PA21,借以撑起已经萎缩的齿槽骨PA21与牙龈。而将植体PA3植入齿槽骨PA21的技术已非常普遍,故不在此赘述。完成上述作业后,牙医师需将刚才因划开而分离的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进行缝合。然而,因为植体PA3周围的齿槽骨PA21上有添加用以支撑的骨粉PA4,故创口会较植体植入手术前隆起,牙医师难以在不做任何处置的情况下,将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缝合。请一并参阅图3与图3A,其中,图3显示现有技术的具有切口的皮下纤维组织的创口的剖面示意图;图3A显示现有技术具有切口的皮下纤维组织的创口的立体示意图。如图所示,为了使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得以顺利地缝合,牙医师会使用如手术刀等切割工具在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内侧划出多个切口(图上仅绘四个作为示意,并仅标示两个切口PA220a与PA220b),其中,上述切口PA220a与PA220b垂直于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的纤维纹理。也就是说,在划出切口PA220a与PA220b的同时会将皮下纤维切断。请参阅图4,图4显示现有技术缝合后的创口的剖面示意图。如图所示,在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的内侧被划出多个切口PA220a与PA220b后,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得以在不断裂的情况下被拉伸,并且拉伸到得以将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缝合的长度,再通过缝线PA5将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缝合在一起,即完成植体植入手术。在上述过程中,在植体PA3植入齿槽骨PA21后,需在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的内侧划开多个切口PA220a与PA220b,再拉伸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并利用缝线PA5进行缝合,即一般手术常见的减张缝合技术。其中,骨膜剥离器PA1仅具有将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自齿槽骨PA21分离的功能,进行减张缝合时牙医师需更换器具才得以继续。此外,减张缝合技术是通过将皮下纤维切断以增加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的可拉伸长度。然而,将皮下纤维切断就有可能会造成出血,也会依据需要拉伸的长度而增加切口PA220a与PA220b的数量及深度。上述情形都很有可能会在皮下纤维组织PA22a与PA22b的内侧造成额外的伤口,切口PA220a与PA220b的深度甚至有可能切到真皮层(图未绘示),进一步导致肿胀或感染,进而延长了术后恢复期。
技术实现思路
鉴于在现有技术中,通过将皮下纤维切断以增加皮下纤维组织的可拉伸长度的减张缝合技术会产生创口肿胀或感染等问题,以及骨膜剥离器的功能性单一,无法辅助减张缝合技术的进行。本技术的一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用以梳拉皮下纤维,借以增加皮下纤维组织的可拉伸长度。本技术为解决现有技术的问题,所采用的必要技术手段为提供一种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用以在一皮下纤维组织被切割并自一齿槽骨剥离时,梳拉该皮下纤维组织,并包含一杆体、一梳拉基座与多个梳拉结构。杆体,具有一握持部与一连结部,握持部用以供一手术执行者握持,连结部连结于握持部。梳拉基座,固定于连结部,并具有一基座外缘部。梳拉结构,自基座外缘部背向杆体凸伸出,用以梳拉皮下纤维组织的梳拉结构。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梳拉基座,是一勺状基座。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梳拉基座,开设有一基座凹槽。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基座外缘部,是一弧线型外缘部。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梳拉基座,是一板状基座。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基座外缘部,包含一直线型外缘部。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每一梳拉结构,沿一凸伸方向凸伸,握持部沿有一第一延伸方向延伸,且凸伸方向实质平行于第一延伸方向。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每一梳拉结构,沿一凸伸方向凸伸,握持部沿一第一延伸方向延伸,凸伸方向与第一延伸方向形成一夹角,且夹角介在10度至90度之间。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梳拉结构,线性排列地分布于基座外缘部。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多个梳拉结构中的任两相邻者间等间距。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技术所衍生的一附属技术手段为使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中的每一梳拉结构,自基座外缘部凸伸出一凸伸长度,且凸伸长度介在0.5毫米至1.5毫米之间。在上述必要技术手段的基础下,本实用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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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1.一种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用以在一皮下纤维组织被切割并自一齿槽骨剥离时,梳拉该皮下纤维组织,并包含:/n一杆体,具有一用以供一手术执行者握持的握持部与一连结部,该连结部连结于该握持部;/n一梳拉基座,固定于该连结部,并具有一基座外缘部;以及/n多个用以梳拉该皮下纤维组织的梳拉结构,自该基座外缘部背向该杆体凸伸出。/n

【技术特征摘要】
20180209 TW 1072020641.一种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用以在一皮下纤维组织被切割并自一齿槽骨剥离时,梳拉该皮下纤维组织,并包含:
一杆体,具有一用以供一手术执行者握持的握持部与一连结部,该连结部连结于该握持部;
一梳拉基座,固定于该连结部,并具有一基座外缘部;以及
多个用以梳拉该皮下纤维组织的梳拉结构,自该基座外缘部背向该杆体凸伸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该梳拉基座是一勺状基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该梳拉基座开设有一基座凹槽。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该基座外缘部是一弧线型外缘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该梳拉基座是一板状基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该基座外缘部包含一直线型外缘部。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每一该梳拉结构沿一凸伸方向凸伸,该握持部沿一第一延伸方向延伸,且该凸伸方向实质平行于该第一延伸方向。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每一该梳拉结构沿一凸伸方向凸伸,该握持部沿一第一延伸方向延伸,该凸伸方向与该第一延伸方向形成一夹角,且该夹角介在10度至90度之间。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组织梳拉结构的骨膜剥离器,其特征在于,多个该梳拉...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温世政
申请(专利权)人:温世政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中国台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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