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蔽溶液中的内毒素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2593506 阅读:36 留言:0更新日期:2019-11-20 10:29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解蔽组合物中的内毒素,以使先前存在的但无法检测的内毒素可检测。

Endotoxin in uncovering solution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the decontamination of endotoxin in the composition so that the previously existing but undetectable endotoxin can be detect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解蔽溶液中的内毒素本申请是申请日2015年6月12日、申请号201580043199.9、专利技术名称为“解蔽溶液中的内毒素”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解蔽组合物、优选药物组合物中的内毒素,以使得存在的但无法检测的内毒素可检测。具体地,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解蔽组合物中内毒素的方法。本专利技术进一步涉及检测组合物中内毒素的方法。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用于解蔽组合物中内毒素的试剂盒。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能够解蔽内毒素(例如通过从所述内毒素和内毒素掩蔽物间的复合物中释放内毒素以解蔽组合物中内毒素)的调节剂的用途。
技术介绍
内毒素是革兰氏阴性菌细胞壁外膜的一部分。不管这些微生物是否为致病的,内毒素总是与革兰氏阴性菌相关联。虽然术语“内毒素”偶尔用于指代任何与细胞相关的细菌毒素,但在细菌学中其专门用于指代与革兰氏阴性病原体(例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属、假单胞菌属、奈瑟氏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和霍乱弧菌)外膜相关的脂多糖(LPS)复合物。水性组合物中存在内毒素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其严重威胁和/或限制许多组合物的应用,特别是如果希望将所述组合物用于制药用途时。这对于包含蛋白产品的组合物(例如重组蛋白产品)更是如此。天然存在的内毒素,特别是属于一类被描述为脂多糖(LPS)化合物的内毒素,是由特定类型细菌(例如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分子。通常,内毒素(例如LPS)包含扩展的多糖O-抗原、包括外部核心组分和内部核心组分的核心抗原多糖、和包含脂族酰胺及脂族酸酯的脂质A域。这样的内毒素存在于革兰氏阴性菌的外膜中,并于外膜通过庇护所述微生物免于化学攻击而有助于细菌结构的完整性。这样的内毒素使这些细菌细胞膜的负电荷增加,帮助稳定整体膜结构。这样的内毒素引起常规动物(例如人)免疫系统的强烈反应,这是因为常规血清含有脂低聚糖(LOS)受体,其通常引导免疫系统的细胞毒性作用以抵抗侵入具有这样的内毒素的细菌性病原体。当内毒素以与其源细菌分离的形式存在于人血液中时,内毒素(例如LPS)可引起内毒素血症,在严重情况下可导致感染性休克。该反应的发生源于内毒素脂质A组分,其可引起哺乳动物免疫系统不受控的激活,在某些情况下产生对免疫系统细胞激活负责的炎症介质,例如toll样受体(TLR)4。细菌,及其产生的内毒素也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已知在水供应系统(包括那些用于制备药物制剂的实验室和设施)的管和软管中存在内毒素污染物。容器(例如配制药物过程中使用的发酵罐和玻璃器皿)的表面通常也被污染。此外,由于人类携带细菌,因此他们身体上存在内毒素,所以这样的药物配制设施中的员工也代表了可能的内毒素污染物源。当然,除上述以外,革兰氏阴性菌本身在生产i.a.重组治疗性蛋白中具有广泛应用,因此总是存在这样的危害: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这样的细菌也可直接引起含有这样的治疗性蛋白的水性组合物(例如药物制剂)的内毒素污染。为了防范内毒素污染物的潜在危险性掺入,不论它们的来源是怎样的,在这样的溶液被用于治疗目的施用前,通常必须采取措施以在这样的蛋白的生产过程的所有步骤和使用的产品中排除内毒素。实际上,排除和/或移除和检验不存在所有痕量的(可检测的)内毒素是向监管部门寻求批准任何新治疗药物,尤其是含有细菌产生的产物的那些,或其已在生产过程中的任意位置与细菌接触的那些药物时多少必须面对的要求(见,例如EMEA,Q6B,Specifications:TestProceduresandAcceptanceCriteriaforBiotechnological/BiologicalProducts;2.1.4Purity,ImpuritiesandContaminants;Contaminants;4.1.3Purityandimpurities;2)FDA,Q6B,Specifications:TestProceduresandAcceptanceCriteriaforBiotechnological/BiologicalProducts;II.A.4.Purity,ImpuritiesandContaminants;IV.A.3.PurityandImpurities)。例如,所有盛放和/或转移意在最终给药的溶液的容器在与所述溶液接触前必须是不含内毒素的。除热原烘箱可用于该目的,其中需要超过200℃的温度以使内毒素分解。基于作为注射器或小瓶的初级包装材料,250℃的玻璃化温度和30分钟的保持时间通常实现内毒素水平减少1000倍系数。通常,液体不能通过加热除热原,因此使用了不同的方法,例如色谱(例如阴离子交换)、相萃取(例如TritionX-114)、过滤(例如超滤)。一种用于检测内毒素活性的常用试验为使用鲎血的鲎变形细胞溶解物(LAL)试验。由于酶级联反应的有力放大,非常低水平的细胞内毒素就可引起鲎细胞溶解物凝聚。然而,由于鲎种群的减少,人们已在努力开发可替代物,例如重组物因子C试验,用于检测溶液中内毒素的存在。该类方法中最有前景的是酶联亲和吸附试验,其使用固相捕获内毒素,继而通过LAL试验中蛋白的重组版(因子C)检测。试剂盒就是一个这样的亲和吸附试验。然而,即使最好的可用于检测致热原(例如内毒素,特别是LPS)存在的测试,也常常难于检测溶液中的LPS。这暗示了这样的危害:被合理地(不含任何可检测的内毒素)认为无内毒素的溶液,实际含有被轻易掩蔽而无法检测到的内毒素。这样的溶液,例如药物制剂,将不会被监管批准机构所禁止(至少不会因为含有内毒素而被禁止),因为根据所有的诊断表象,这些溶液都是无内毒素的,因此满足、或至少看起来满足该监管要求。然而,很明显,向个体施用这样的表面上无内毒素的溶液冒着引发上述各类反应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很晚地在个体已发生上述各类不良反应和潜在威胁生命的反应之后,才知道这样的溶液中存在掩蔽的内毒素。此外,从卫生角度,药品监管局对积极了解药物组合物中含有什么物质、不含有什么物质非常重视。这最终归结到可靠地检测给定组合物中所有组分的能力,以及相信参考存在或不存在所有检测物质所得的结果的能力。应注意有关内毒素的术语“掩蔽”和“解蔽”在文献中以多种意义使用。一方面,文献中使用术语“内毒素解蔽”描述从特定溶液(例如蛋白溶液)中移除内毒素。在这种情况下,在使用常规方法移除内毒素(例如色谱方法)之前和之后,特定内毒素含量是可检测的。当可用技术难于完全从特定样品中移除内毒素时,无法被移除的内毒素被称为“掩蔽的”内毒素。可通过可用技术移除的任何内毒素都被称为“解蔽的”内毒素。根据该术语用法,“掩蔽的”内毒素从而表示无法被移除的内毒素,并意味着(可检测的)内毒素的不充分移除。另一方面,文献也在不充分的内毒素检测情况下使用术语“内毒素掩蔽”。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存在内毒素,也仅有部分量可以被检测,或者在许多情况下没有任何内毒素可以被检测。根据该术语用法,“掩蔽的”内毒素从而表示无法检测的,或仅有很少可被检测的内毒素,并意味着不充分的内毒素检测。多种组合物中都可发生内毒素的不充分检测。例如在蛋白质溶液中(Petsch等人,Analyti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解蔽组合物中内毒素的方法,所述组合物包含内毒素掩蔽物并疑似包含所述内毒素,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组合物中加入能够解蔽所述内毒素的调节剂的步骤,/n其中所述调节剂包括第一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是含有8至16个碳原子的支链脂族化合物。/n

【技术特征摘要】
20140612 EP 14172151.4;20140613 US 62/011,8181.一种解蔽组合物中内毒素的方法,所述组合物包含内毒素掩蔽物并疑似包含所述内毒素,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组合物中加入能够解蔽所述内毒素的调节剂的步骤,
其中所述调节剂包括第一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是含有8至16个碳原子的支链脂族化合物。


2.一种检测组合物中内毒素的方法,所述组合物包含内毒素掩蔽物并疑似包含所述内毒素,所述方法包括步骤:
·向所述组合物中加入能够解蔽所述内毒素的调节剂;以及
·通过检测方法检测所述内毒素,并且
其中所述调节剂包括第一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其中所述第一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是含有8至16个碳原子的支链脂族化合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是药物组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向所述组合物中加入影响溶液中氢键稳定性的试剂的步骤,其中所述影响溶液中氢键稳定性的试剂是离液剂、阳离子或其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加入所述调节剂之前,向所述溶液中加入所述影响溶液中氢键稳定性的试剂。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离液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脲、氯化胍、丁醇、乙醇、高氯酸锂、乙酸锂、氯化镁、苯酚、丙醇和硫脲。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阳离子是二价阳离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二价阳离子选自Ca2+、Mg2+、Sr2+和Zn2+。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调节剂进一步包含第二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其中所述第二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的主链包含8-16个碳原子;
其中所述第二杂原子取代的脂族化合物是氧取代的脂族化合物;并且
其中所述氧取代的脂族化合物是脂族硫酸盐。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脂族硫酸盐是十二烷基硫酸钠(SDS)。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调节剂进一步包含能够结合清洁剂以破坏由所述清洁剂形成的胶束的蛋白。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是白蛋白。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白蛋白是人血清白蛋白、牛血清白蛋白和/或卵白蛋白。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内毒素掩蔽物是清洁剂和/或活性药物成分(API),并且其中所述API是蛋白API。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清洁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阴离子清洁剂、阳离子清洁剂、非离子清洁剂、两亲性清洁剂及其任意组合。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阴离子清洁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烷基硫酸盐、烷基醚硫酸盐、胆固醇硫酸盐、磺酸盐、烷基磺基琥珀酸盐、亚砜、磷酸盐和羧酸盐。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烷基硫酸盐为月桂基硫酸铵或月桂基硫酸钠(SDS),其中所述烷基醚硫酸盐为月桂醇聚醚硫酸钠或肉豆蔻醇聚醚硫酸钠,其中所述磺酸盐为十二烷基苯磺酸盐、月桂基磺基乙酸钠或二甲苯磺酸盐,其中所述烷基磺基琥珀酸盐为月桂基磺基琥珀酸二钠,其中所述亚砜为十二烷基甲基亚砜,其中所述磷酸盐为三月桂醇聚醚-4磷酸盐,和/或其中所述羧酸盐为硬脂酸钠或月桂酰肌氨酸钠。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阳离子清洁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伯胺、仲胺、叔胺和季铵阳离子;氯化十六烷基吡啶(CPC)。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季铵阳离子为烷基三甲基铵盐。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烷基三甲基铵盐为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CTAB)或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CTAC)。


21.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阳离子清洁剂为季铵清洁剂。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季铵清洁剂为三[2-(2-羟基乙氧基)乙基]-十八烷基-磷酸铵。


23.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阳离子清洁剂为季铵化的羟乙基纤维素乙氧基化物。


24.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离子清洁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聚山梨醇酯、聚氧乙二醇烷基醚、聚氧丙二醇烷基醚、葡萄糖苷烷基醚、聚氧乙二醇烷基苯酚醚、丙三醇烷基酯、脱水山梨糖醇烷基酯、聚乙二醇和聚丙二醇的嵌段共聚物、椰油酰胺MEA、固醇、环糊精和椰油酰胺DEA。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山梨醇酯选自由聚山梨醇酯20(吐温20)、聚山梨醇酯40、聚山梨醇酯60和聚山梨醇酯80(吐温80)组成的组;其中所述聚氧乙二醇烷基苯酚醚为聚氧乙二醇辛基苯酚醚;其中所述固醇为胆固醇;和/或,其中所述聚乙二醇和聚丙二醇的嵌段共聚物为泊洛沙姆。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泊洛沙姆为普兰尼克嵌段聚合物。


2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两亲性清洁剂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CHAPS(3-[(3-胆酰胺基丙基)二甲基铵基]-1-丙磺酸盐)、磺基甜菜碱、甜菜碱、胺氧化物和卵磷脂。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磺基甜菜碱为椰油酰胺丙基羟基磺基甜菜碱;其中所述甜菜碱为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和/或,其中所述胺氧化物具有通式R3N+O-,其中R3是C8-C18烷基、C8-C18烯基或C8-C18炔基。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具有通式R3N+O-,其中R3是C8-...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赖西H·格莱尔特
申请(专利权)人:海格罗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德国;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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