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a starting and stopping device and a corresponding method for automatically turning off and / or turning on process of an automatically turned off driving device of a motor vehicle, especially a motor vehicle with an automatic transmission. The start stop device includes a turn off logic device and a turn on logic device. The turn off logic device can automatically turn off the driving device according to the predetermined turn off operation strategy when the vehicle is moving, and the turn on logic device can automatically turn on the automatically turned off driving device according to the predetermined turn on operation strategy, which is characterized in that the turn off operation The strategy and / or the engagement operation strategy are based on wheel torqu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用于引起机动车的内燃机的自动的关断和/或接通过程的起停装置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起停装置和一种按照权利要求8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相应的用于在机动车中引起驱动装置的自动的关断和/或接通过程的方法。
技术介绍
原则上,内燃机通常由驾驶员借助于点火钥匙手动地关断。在DE10023331A1中提出的方法是例外。在此,代替所述点关钥匙而分析制动踏板位置或制动踏板压力。如果在到达机动车的静止状态之后制动踏板在其已经操纵的位置中被更强地操纵,则引入内燃机的关断过程。为了继续行驶,松开制动踏板并且下压加速踏板,在此后引入内燃机的起动。这种方法的缺点在于,仅机动车驾驶员对关断内燃机负责。对当今的驾驶行为的分析显示,尽管有提高的环保意识以及提高的燃油价格,但例如在交通信号灯处仍较少独立地进行内燃机的手动关断。为了减少燃油消耗和有害物质排放,目前已经在许多车辆中使用如下方法和系统,即在车辆静止状态下在确定的前提条件下或在存在预定的关断条件的情况下自动地关断机动车的内燃机,并且在存在预定的接通条件时将其自动地重新接通。这种方法和系统或起停装置主要适合于城市交通以用于减少燃油消耗,因为在城市交通中车辆经常在交通灯处或者由于交通而静止并且无需运行内燃机。这种方法例如由DE102008061790A1已知。在此,如果车辆制动到静止状态中并且通过操纵制动踏板使其保持在静止状态中,则内燃机自动关断。内燃机的起动在松开制动踏板时进行。此外,如果在内燃机关断的情况下加强地踩下制动踏板,则在此可以阻止事先自动 ...
【技术保护点】
1.用于引起机动车、特别是具有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的已自动关断的驱动装置(BKM)的自动的关断和/或接通过程的起停装置(SSE),所述起停装置具有关断逻辑器件(ABL)和接通逻辑器件(ANL),通过所述关断逻辑器件在车辆运动的情况下能按照预定的关断运行策略引起驱动装置(BKM)自动地关断,通过所述接通逻辑器件能按照预定的接通运行策略引起已自动关断的驱动装置(BKM)自动地接通,其特征在于,所述关断运行策略和/或所述接通运行策略基于车轮力矩地构成。/n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70406 DE 102017205895.11.用于引起机动车、特别是具有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的已自动关断的驱动装置(BKM)的自动的关断和/或接通过程的起停装置(SSE),所述起停装置具有关断逻辑器件(ABL)和接通逻辑器件(ANL),通过所述关断逻辑器件在车辆运动的情况下能按照预定的关断运行策略引起驱动装置(BKM)自动地关断,通过所述接通逻辑器件能按照预定的接通运行策略引起已自动关断的驱动装置(BKM)自动地接通,其特征在于,所述关断运行策略和/或所述接通运行策略基于车轮力矩地构成。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停装置(SSE),其特征在于,所述关断运行策略在对于引起自动的关断过程的决定中考虑存在的或者可确定的如下信息,所述信息关于当前的或可预期的车辆推进力矩(MVor)和/或当前的或可预期的缓行力矩(MKriech)和/或当前的和/或可预期的下坡从动力矩(Mhg)和/或在驱动装置(BKM)关断的情况下可预期的车轮力矩和/或当前的和/或可预期的制动力矩(MBr)。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起停装置(SSE),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通运行策略在对于引起自动的接通过程的决定中考虑存在的或者可确定的如下信息,所述信息关于可预期的车辆推进力矩(MVor)和/或在驱动装置(BKM)接通的情况下可预期的缓行力矩(MKriech)和/或当前的和/或可预期的下坡从动力矩(Mhg)和/或当前的和/或可预期的制动力矩(MBr)。
4.按照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起停装置(SSE),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通运行策略构成为,如果确认机动车的当前的制动力矩(MBr)至少不小于在驱动装置(BKM)接通的情况下可预期的车辆推进力矩(MVor)的值,则引起驱动装置(BKM)的自动起动(msa-start)。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起停装置(SSE),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预期的车辆推进力矩(MVor)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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