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剧目的制作系统和运营系统
本专利技术属于剧目设计
,尤其涉及一种剧目的制作系统和运营系统。
技术介绍
剧目的演出,融合了各种演出技术,剧院在运营时,往往需要和参演方共同对相应的设备进行调度。典型的舞台制作,融合了灯光、舞台、道具摆放等,但不同的团队负责不同的任务,最后将灯光设计团队、舞台设计团队、道具摆放设计团队的设计融合在一起。例如,灯光设计团队专门负责灯光设计,舞台设计团队专门负责舞台,虽然这两个团队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独立工作,但为了优化工作,这些团队依赖彼此的信息。具体来说,如果舞台设计团队的编排被改变,这些信息必须传送给灯光设计团队,以确保演员得到适当的光线。因此,需要实时提供这些更改或更新。然而,在当前的剧目的设计时,通常需要各个团队处于同一空间和同一时间,以确保实时更新任何的设计更改,当剧目制作团队的成员分布在不同的空间和不同的时间时,这使得实时更新变得困难。同时,在剧院运营时,灯光操作团队、舞台操作团队、道具操作摆放团队需要分别进行相应工作,虽然通过长期的默契配合,能使相应的团队达到较好的效果,但由于人的情绪等因素,时常也有错误出现。另外,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剧目的制作运营系统,包括了中央管理系统、灯光设计系统、舞台设计系统、道具摆放设计系统以及其他设计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的灯光设计系统、舞台设计系统、道具摆放设计系统以及其他设计系统均能独立进行相应的设计操作,同时将相应的设计信息上传到中央管理系统,中央管理系统也能将接收的上述任意一个设计系统的设计信息反馈给上述任意另一设计系统。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剧目的制作运营系统,包括了中央管理系统、灯光设计系统、舞台设计系统、道具摆放设计系统以及其他设计系统,其特征在于,上述的灯光设计系统、舞台设计系统、道具摆放设计系统以及其他设计系统均能独立进行相应的设计操作,同时将相应的设计信息上传到中央管理系统,中央管理系统也能将接收的上述任意一个设计系统的设计信息反馈给上述任意另一设计系统。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剧目的制作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灯光设计团队在灯光设计系统上进行设计操作时,生成相应的灯光设计信息(UP.1),同时将灯光设计信息(UP.1)上传到中央管理系统,其中该上传方式可以设置为定时传送、实时传送或者在灯光设计团队进行触发时传送;舞台设计系统、道具摆放设计系统以及其他设计系统具有相同的设置方式。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剧目的制作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任意一个设计系统的设计信息仅作为所有其他设计系统反馈信息的一部分;任意一个设计系统的反馈信息包括了所有其他设计系统设计信息。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剧目的制作运营系统,其特征在于,各个设计系统中还设置了预览功能,预览功能的实现依赖于设计系统反馈信息,点击预览后,将在更新后的其他设计信息的情况下,对原有的当前设计信息进行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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