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电子设备
以下描述涉及电子设备。具体地讲,以下描述涉及具有各种特征和增强作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例如智能手机)。
技术介绍
已知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外壳和与外壳结合的覆盖玻璃,以包封诸如电路板、显示器和电池之类的部件。另外,已知便携式电子设备通过网络服务器通信以发送和接收信息,以及与网络运营商通信以发送和接收语音通信。
技术实现思路
在一个方面,描述了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可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具有与第一透明保护盖和第二透明保护盖耦接的带。该带可与第一透明保护盖和第二透明保护盖组合以形成内部体积。电子设备还可包括定位在内部体积中并且缺乏与外壳附连的托架组件。托架组件可承载提供面部识别信息的视觉系统。电子设备还可包括与第一透明保护盖耦接的对准模块。对准模块可能够调节托架组件和视觉系统相对于外壳的位置。电子设备还可包括与第一保护盖耦接的显示器组件。显示器组件可包括位于与视觉系统对应的位置中的凹口。所述电子设备还可包括无线充电模块,所述无线充电模块能够通过所述第二保护盖接收感应电荷并且向位于所述内部体积中的电池提供电能。优选地,所述视觉系统包括:第一相机模块,所述第一相机模块能够捕获所述外壳外部的对象的图像;发光模块,所述发光模块能够在所述对象上产生点图案;以及第二相机模块,所述第二相机模块能够捕获从所述对象反射的所述点图案的至少一部分。优选地,所述支架组件包括弹簧元件,所述弹簧元件在远离所述第二透明保护盖的方向上提供力。优选地,所述对准模块和所述弹簧元件将支架组件保持在所述内部体积中。优选地,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环境光传感器;光发射器;以及麦克风,其中所述对准模块对准所述环 ...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具有与第一透明保护盖和第二透明保护盖联接的带,所述带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和所述第二透明保护盖组合形成内部体积;位于所述内部体积中并且没有与所述外壳固定的支架组件,所述支架组件承载提供面部识别信息的视觉系统;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联接的对准模块,所述对准模块能够调节所述支架组件和所述视觉系统相对于所述外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联接的显示器组件,所述显示器组件包括在与所述视觉系统对应的位置中的凹口;以及无线充电模块,所述无线充电模块能够通过所述第二透明保护盖接收感应电荷,并向位于所述内部体积中的电池提供电能。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8.07 US 62/542,206;2017.08.07 US 62/542,210;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具有与第一透明保护盖和第二透明保护盖联接的带,所述带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和所述第二透明保护盖组合形成内部体积;位于所述内部体积中并且没有与所述外壳固定的支架组件,所述支架组件承载提供面部识别信息的视觉系统;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联接的对准模块,所述对准模块能够调节所述支架组件和所述视觉系统相对于所述外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联接的显示器组件,所述显示器组件包括在与所述视觉系统对应的位置中的凹口;以及无线充电模块,所述无线充电模块能够通过所述第二透明保护盖接收感应电荷,并向位于所述内部体积中的电池提供电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视觉系统包括:第一相机模块,所述第一相机模块能够捕获所述外壳外部的对象的图像;发光模块,所述发光模块能够在所述对象上产生点图案;以及第二相机模块,所述第二相机模块能够捕获从所述对象反射的所述点图案的至少一部分。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支架组件包括弹簧元件,所述弹簧元件在远离所述第二透明保护盖的方向上提供力。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对准模块和所述弹簧元件将支架组件保持在所述内部体积中。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还包括:环境光传感器;光发射器;以及麦克风,其中所述对准模块对准所述环境光传感器、所述光发射器和所述麦克风。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还包括位于所述对准模块的开口中的音频模块。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还包括覆盖所述显示器组件的外边缘的边界,所述边界在相对于所述第一透明保护盖平行的平面中具有均匀的厚度。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带包括形成侧壁部件的金属带。9.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外壳,所述外壳限定内部体积;位于所述内部体积中的支架组件,所述支架组件包括第一支架和与所述第一支架联接的第二支架;由所述支架组件承载并且能够提供面部识别信息的视觉系统,所述视觉系统包括第一相机模块和第二相机模块,所述第一相机模块和所述第二相机模块位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间;电池组件,所述电池组件包括第一电池部件和与所述第一电池部件联接的第二电池部件,所述第一电池部件和所述第二电池部件限定L形;以及承载第三相机模块、第四相机模块和在所述第三相机模块和所述第四相机模块之间的光发...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A·帕库拉,D·W·贾维斯,S·艾卡耶姆,B·迦尔布斯,C·格拉罕,K·R·F·拉松,A·E·弗莱彻,J·M·科勒,E·乔尔,A·欧罗,M·D·喹诺恩斯,G·N·史蒂芬斯,I·斯普拉格斯,J·A·伯廷,S·C·赫尔莫尔,M·A·华,M·D·希尔,J·F·休斯索尔,D·G·福尼尔,C·S·托马森塔,
申请(专利权)人:苹果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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