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保护性透明体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553500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7-07 01:10
透明体包含添加剂,使得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 D1003‑07测量,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为大于65%。透明体包含添加剂,使得透明体阻挡大于7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 D1003‑07测量,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为大于60%。

Ultraviolet Protective Transparent Bod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紫外保护性透明体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6年11月23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62/425976的优先权和权益。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透明体,其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D1003-07测量,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0%。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透明体,其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D1003-07测量,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5%。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透明体,其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7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D1003-07测量,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0%。
技术介绍
当光入射到某些有机化合物或其他材料时,某些波长的光可能引起化学反应。因此,当光入射到生物体(例如人)时,光可能在生物体内产生化学反应,这可能导致组织损伤(例如,癌症、眼损伤,例如黄斑变性、白内障等)。另外,当光入射到某些材料(例如,无机材料和/或有机材料)时,例如在交通工具或结构体(例如,家具、织物、表面、电子设备等)内部发现的那些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光可能会导致材料的降解。透明体,例如用于交通工具(例如,航空航天器)的透明体,允许大部分光,特别是频率为400-430nm的光(例如,紫光或高能蓝光)穿过所述透明体。暴露于穿过此透明体的波长为400-430nm的光的生物体可能经历组织损伤,并且暴露于此光的交通工具或结构体内部可能经历降解。专利技术概述透明体包含添加剂,使得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D1003-07测量,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0%。所述透明体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7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穿过所述透明体,且通过ASTMD1003-07测量,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0%。附图说明附图与说明书一起示出本专利技术的主题,并且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专利技术主题的原理。图1是本专利技术透明体的横截面图。图2是本专利技术透明体的横截面图。图3是本专利技术透明体的横截面图。图4是本专利技术透明体的横截面图。图5是本专利技术透明体的横截面图。图6是显示实施例4和5的各透明体的光阻挡%对光的波长的图。图7是显示实施例8和9的各透明体的光阻挡%对光的波长的图。图8是显示实施例10和11的各透明体的光阻挡%对光的波长的图。图9是显示实施例21和22的各透明体的光阻挡%对光的波长的图。图10是显示实施例23和24的各透明体的光阻挡%对光的波长的图。专利技术详述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透明体,其阻挡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至少一部分光。所述透明体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且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5%。所述透明体可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7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且所述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0%。如本文所述的透明体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5%(或大于70%、大于75%、大于80%、大于85%、大于90%或大于95%)。如本文所述,被阻挡的波长范围的光量是指被阻挡的整个波长范围的平均光量。这可包括在被阻挡的波长范围内的每个波长处的光量也很高。例如,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的透明体可阻挡平均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例如,根据400-430nm波长范围内的平均值计算阻挡%),且也可任选地阻挡大于50%的400-430nm范围内的每个波长的光。如本文所述,由透明体阻挡的光量是指对于给定的波长范围,入射到透明体且不透过(例如,未完全透过)透明体的光量。其余部分的光可透过(例如,完全透过)透明体。例如,对于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的透明体,对于给定的波长范围,并且任选地还对于该范围内的每个波长,至多50%的入射到透明体的光透过透明体(例如,从透明体的第一侧透射到面向第一侧的透明体的第二侧)。可通过任何合适的机理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例如光吸收、光反射、光折射或任何其他合适的机理,但本专利技术不限于此。本文所用的术语“波长范围”和“在......范围内”除了端点之间的值之外还包括范围的端点(例如,400nm和430nm)。另外,本文所述的透明体可阻挡高达60%、65%、70%、75%、80%、85%、90%、95%、96%、99%、99.5%、99.9%、99.99%、99.999或100%的所述波长范围的光。利用紫外-可见光谱法(其也可称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UV-Vis或UV/Vis)测量透明体阻挡的光量。例如,阻挡的光量可由给定波长范围阻挡的光量的平均值,由在给定波长范围的每个波长处阻挡的光量的平均值,或两者,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确定。因此,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另外,本文所述的总可见光透射率(例如,总可见光透射率大于65%)是通过ASTMD1003-07测量的。除了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之外,透明体还可阻挡至少一部分其他光。例如,透明体可阻挡大于70%(或大于75%、80%、85%、90%、95%、99.0%、99.5%或99.9%)的紫外线C光(UVC,例如波长范围为100-280nm的光),可阻挡大于70%(或大于75%、80%、85%、90%、95%、99.0%、99.5%或99.9%)的紫外线B光(UVB,例如,波长范围为280-315nm的光),和/或可阻挡大于70%(或大于75%、80%、85%、90%、95%、99.0%、99.5%或99.9%的紫外线A光(UVA,例如,波长范围为315-400nm的光)。透明体可阻挡大于70%(或75%、80%、85%、90%、95%、99%、99.5%或99.9%)的波长范围为100-315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因为被阻挡的光量可为在波长范围内被阻挡的光的平均值,所以在较宽范围内包含的子范围内阻挡的光量可与在较宽范围内被阻挡的光量不同。例如,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的透明体可阻挡大于45%(或大于50%、大于55%、大于75%、大于80%或大于95%)的波长范围为400-410nm的光。透明体可阻挡大于40%(或大于55%、大于90%、大于95%或大于98%)的波长范围为380-410nm的光。透明体可阻挡大于60%(或大于64%、大于70%、大于90%、大于95%、大于96%或大于99%)的波长范围为200-420nm的光。透明体可另外阻挡任何合适量的波长大于430nm的光(例如,波长范围为430-450nm的紫光,和/或波长范围为450-490nm的蓝光)。在本专利技术中,所述的数值范围包括其中包含的所有子范围。例如,400-430nm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透明体,其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其中所述波长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而且所述透明体具有大于65%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其中所述总可见光透射率通过ASTM D1003‑07测量。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6.11.23 US 62/425,9761.一种透明体,其包含添加剂,使得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50%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其中所述波长通过紫外-可见光谱法测量,而且所述透明体具有大于65%的总可见光透射率,其中所述总可见光透射率通过ASTMD1003-07测量。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65%的波长范围为400-430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添加剂包括吡咯并[3,4-f]苯并三唑-5,7(2H,6H)-二酮。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吡咯并[3,4-f]苯并三唑-5,7(2H,6H)-二酮包含按所述透明体的总重量计0.01-2.0wt%的6-丁基-2-[2-羟基-3-(1-甲基-1-苯基乙基)-5-(1,1,3,3-四甲基丁基)苯基]吡咯并[3,4-f]苯并三唑-5,7(2H,6H)-二酮。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透明体阻挡大于70%的波长范围为100-315nm的光穿过所述透明体。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透明体为电可调光的。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透明体还包含塑料,所述塑料包括含有异氰酸酯以及具有4-18个碳原子和2个羟基的脂族多元醇的组分的反应产物,其中所述异氰酸酯和所述脂族多元醇独立地为支链或非支链的。8.一种交通工具,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交通工具,其中所述交通工具为航空器。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交通工具,其中所述透明体包括窗、挡风玻璃和/或天篷。11.一种防弹护罩,其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体,其中所述透明体包括:第一基...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M·C·贝克B·莱特K·拉克达瓦拉K·萨里斯巴瑞F·S·埃玛米
申请(专利权)人:PPG工业俄亥俄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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