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21399902 阅读:19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6-19 07:14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包括:手持终端,用于拍取录入车辆车牌和人像的基础数据,以及下载显示车辆和人员信息;OCR自动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牌中的文字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调用数据处理中心中对应的车辆信息,并下载至摄录终端;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截取人像信息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识别比对,下载对应的人员信息至手持终端;和数据处理中心,存储有车辆状态信息和公民状态信息。手持终端根据返回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问题车辆和违法人员的信息化处理。本发明专利技术能够动态识别车辆信息并确认违法情况,同时可进行人脸识别基础下的嫌疑核查,一终端多用途,实现警务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提高警员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信息处理
,特别是涉及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
技术介绍
传统交管执法往往依托的是人工甄别,确认违法行为后,通过警务通对执法对象进行相应处理。存在执法面过窄,效率较低,针对性不强,识别违法行为或对象十分局限,亟需通过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能够动态识别车辆信息并确认违法情况,同时可进行人脸识别基础下的嫌疑核查,一终端多用途,实现警务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提高警员工作效率。为达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包括:手持终端,用于拍取录入车辆车牌和人像的基础数据,以及下载显示车辆和人员信息;OCR自动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牌中的文字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调用数据处理中心中对应的车辆信息,并下载至摄录终端;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截取人像信息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识别比对,下载对应的人员信息至手持终端;和数据处理中心,存储有车辆状态信息和公民状态信息,手持终端根据返回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问题车辆和违法人员的信息化处理。对于上述技术方案,申请人还有进一步的优化措施。进一步地,OCR自动识别单元动态识别摄录的车牌数据,并形成对应的车牌文字,进而与数据处理中心中的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当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时即向所述手持终端发出告警提示。进一步地,手持终端中配置有场景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辆的类型,在确定车辆类型后再结合所述OCR自动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牌文字上报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而精确查询车辆的相关信息。更进一步地,手持终端中还配置有GPS定位单元,在收到车辆相关信息并确定车辆违法后,手持终端将GPS定位单元采集的位置信息与摄录到的车辆图片一起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进一步地,手持终端拍取人像信息后获得人像图片,手持终端将人像图片编辑形成URL文件送至人脸识别单元,人脸识别单元识别成功后即通过对应的证件信息调用公共安全系统中公民数据进行违法人员的信息识别确认。更进一步地,人脸识别单元中配置有至少五种进行人脸识别的算法,超过半数的算法给出同一识别结果方确认为识别成功,并在手持终端显示对应的身份证件信息同时根据对应的身份证件信息调用公民数据。进一步地,手持终端的操作界面上配置有进入车辆识别场景或是人脸识别场景的切换按键。进一步地,手持终端与警务通终端系统通信连接,用于根据返回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问题车辆和违法人员的信息化处理。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专利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专利技术的警务工作系统,通过OCR自动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和视频终端结构化,结合大数据平台(人车档案),研发了这一系统,实现了全息布控预警和处置。民警通过应用这一警务工作系统,可通过手持终端动态进行车辆及人的信息查缉,公安内网数据实时交互,随时随地进行车辆智能感知,解决民警无法快速发现和处罚车流中的问题车辆与违法人员问题,实现实时感知、快速缉查、精准打击交能违法行为,构建动静态立体化的城市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附图说明后文将参照附图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详细描述本专利技术的一些具体实施例。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标示了相同或类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这些附图未必是按比例绘制的。附图中: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警务工作系统在车辆识别场景下的工作流程图;图2是根据本专利技术一个实施例的警务工作系统在人脸识别场景下的工作流程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专利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专利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在本专利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专利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专利技术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本实施例描述了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其一般性地可以包括:手持终端,用于拍取录入车辆车牌和人像的基础数据,以及下载显示车辆和人员信息,手持终端的操作界面上配置有进入车辆识别场景或是人脸识别场景的切换按键。;如图1所示,OCR自动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牌中的文字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调用数据处理中心中对应的车辆信息,并下载至摄录终端;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截取人像信息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识别比对,下载对应的人员信息至手持终端;和数据处理中心,存储有车辆状态信息和公民状态信息,手持终端根据返回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问题车辆和违法人员的信息化处理。在传统模式下,民警要了解一辆车有没有违法纪录,都需要手动通过系统查询。而在本实施例的警务工作系统中,通过在手持终端中装载摄录及数据传输的单元,手持终端可以在毫秒之内动态智能识别车牌,遇到违法车辆,自动发出警报,现场民警进行拦截。如此,由于无需拦停嫌疑车辆后再进行车辆的检查确认,这可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交通秩序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内。除此之外,常规的路口监控及车辆识别是镜头固定的,只有违法车辆经过路口,监控设备才会触发警报,有一定的局限性。可本实施例的系统所提供的手持终端就相对自由多了,民警拿着它随便走,信息自动动态录入,可一路开车,一路查车。手持终端,携带方便,可手持也可通过其它设备固定在任一位置,还可加装长焦镜头,高清识别20米开外的车辆号牌。OCR自动识别单元动态识别摄录的车牌数据,并形成对应的车牌文字,进而与数据处理中心中的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当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时即向所述手持终端发出告警提示。数据处理中心可以串联多部门中关于车辆的状态数据,车辆状态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逾期未年检、超过报废期、多宗违法未处理、假套牌、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事故未处理、嫌疑车、查封、暂扣、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等。而且后期进一步扩展数据处理中心的数据库,例如可根据业务需求,可增加法院查封、协管车辆、列管车辆等数据源。而且这一警务工作系统的执法对象更为齐全,可包括全省机动车,而且不管是蓝牌(小型汽车)、黄牌(大型汽车、摩托车)、还是绿牌(新能源车车牌),警务法眼都能一眼识别。针对不同车辆的场景及车辆形状不同,手持终端中配置有场景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辆的类型,在确定车辆类型后再结合所述OCR自动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牌文字上报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而精确查询车辆的相关信息。另外,为了能够准确上报违法车辆信息,同时便于缉拿违法车辆及违法行为人,手持终端中还配置有GPS定位单元,在收到车辆相关信息并确定车辆违法后,手持终端将GPS定位单元采集的位置信息与摄录到的车辆图片一起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在进行人脸识别时,如图2所示,手持终端拍取人像信息后获得人像图片,手持终端将人像图片编辑形成URL文件送至人脸识别单元,人脸识别单元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持终端,用于拍取录入车辆车牌和人像的基础数据,以及下载显示车辆和人员信息;OCR自动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牌中的文字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调用数据处理中心中对应的车辆信息,并下载至摄录终端;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截取人像信息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识别比对,下载对应的人员信息至手持终端;和数据处理中心,存储有车辆状态信息和公民状态信息,手持终端根据返回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问题车辆和违法人员的信息化处理。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持终端,用于拍取录入车辆车牌和人像的基础数据,以及下载显示车辆和人员信息;OCR自动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牌中的文字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调用数据处理中心中对应的车辆信息,并下载至摄录终端;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截取人像信息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行识别比对,下载对应的人员信息至手持终端;和数据处理中心,存储有车辆状态信息和公民状态信息,手持终端根据返回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问题车辆和违法人员的信息化处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其特征在于,OCR自动识别单元动态识别摄录的车牌数据,并形成对应的车牌文字,进而与数据处理中心中的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当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时即向所述手持终端发出告警提示。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系统,其特征在于,手持终端中配置有场景识别单元,用于识别车辆的类型,在确定车辆类型后再结合所述OCR自动识别单元识别出的车牌文字上报至数据处理中心,进而精确查询车辆的相关信息。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基于摄录识别的警务工作...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陈振光
申请(专利权)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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