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购物方法及相关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21370779 阅读:30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6-15 11:29
本发明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购物方法及相关设备,用于在电视购物的过程中,减少操作流程,提高用户体验。该方法包括: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判断所述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展示目标商品的购买引导;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若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则判断所述第一设备是否关联购物账号;若所述第一设备关联购物账号,则将目标商品的购物信息发送至第二设备,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购物信息执行相应的操作。

A Shopping Method and Related Equipment

The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 provides a shopping method and related equipment for reducing operation flow and improving user experience in the process of TV shopping. The method includes: when the first device displays the display content, judging whether the display content contains the commodity information attribute; if the display content contains the commodity information attribute, displaying the purchase guide of the target commodity; judging whether the user produces the purchase behavior in the process of viewing the display content according to the user's operation instructions for the purchase guide; if the user is in the process of viewing the display content; If the first device is associated with a shopping account, the shopping information of the target commodity is sent to the second device so that the second device performs corresponding operations based on the shopping information.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购物方法及相关设备
本专利技术涉及电视购物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购物方法及相关设备。
技术介绍
针对智能电视端的购物场景,即从浏览/选择商品,到下单,再到订单支付整个流程,由于电视端相较于移动端/个人计算机(personalcomputer,PC)端天然存在操作成本高的劣势,整个电视端的购物应用并未普及,发展也比较缓慢。目前主流的电视端的购物方式有两种:1、在电视端完成下单,包括选择商品样式和数量、填写收件人信息等;2、在电视端完成商品的浏览/选择后,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引导用户在手机端完成下单的步骤。针对这两种方式,前者在电视端输入信息的操作成本会非常高,后者本身在观看电视的过程中需要用户找到手机并打开使用即是对于观看行为的打断,两个方案的体验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这是影响电视端购物场景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购物方法及相关设备,用于在电视端购物的过程中,减少操作流程,提高用户体验。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购物方法,包括: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判断所述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展示目标商品的购买引导,所述目标商品为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的商品信息属性对应的商品;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若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则判断所述第一设备是否关联购物账号;若所述第一设备关联购物账号,则将目标商品的购物信息发送至第二设备,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购物信息执行相应的操作,所述第一设备关联的购物账号为所述第二设备中的购物账号。可选地,当所述第一设备未关联购物账号时,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展示,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设备信息将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关联。可选地,所述将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展示,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设备信息将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关联包括:展示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对应的二维码,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以完成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的关联。可选地,所述在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配置所述显示内容中的商品信息属性。可选地,所述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包括:判断所述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是否是确认操作指令;若是,则确定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若否,则确定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未产生购买行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购物装置,包括:判断单元,用于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判断所述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展示单元,用于当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时,展示目标商品的购买引导,所述目标商品为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的商品信息属性对应的商品;所述判断单元,还用于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所述判断单元,还用于当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时,判断所述第一设备是否关联购物账号;发送单元,用于当所述第一设备关联购物账号时,将所述目标商品的购物信息发送至第二设备,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购物信息执行相应的操作,所述第二设备为包含所述购物账号的设备。可选地,所述展示单元,还用于当所述第一设备未关联购物账号时,将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展示,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设备信息将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关联。可选地,所述展示单元具体用于:展示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对应的二维码,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以完成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的关联。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配置单元,用于配置所述显示内容的商品信息属性。可选地,所述判断单元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包括:判断所述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是否是确认操作指令;若是,则确定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若否,则确定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未产生购买行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运行时执行如上述各方面所述的购物方法的步骤。本专利技术实施例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上述各方面所述的购物方法的步骤。综上所述,本专利技术提供的实施例中,第一设备预先与第二设备的购物账号进行关联,在第一设备中播放显示内容的过程中,若用户产生购买行为,则直接将该显示内容对应的商品的购物信息发送至第二设备,由第二设备执行后续的下单操作,这样,可以减少电视购物的流程,且不打断用户在电视端的观看行为,使用成本较低,提高用户体验。附图说明图1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方法的实施例示意图;图2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装置的虚拟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装置的硬件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购物方法及相关设备,用于在电视购物的过程中,减少操作流程,提高用户体验。本专利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内容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下面从购物装置的角度对本专利技术实施例中的购物方法进行说明,该购物装置可以是集成在电视上的装置,可以是软件指令模块,也可以是硬件装置,本专利技术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请参阅图1,图1为本专利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购物方法的实施例示意图,包括:101、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判断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是,则执行步骤102,若否,则执行步骤105。本实施例中,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购物装置可以判断该第一设备展示的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是,则判断该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该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则执行步骤102,若该显示内容中未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则执行步骤105。需要说明的是,该商品信息属性可以包括展示内容中包含的商品的标识,商品的名称等属性信息,另外,该第一设备可以是电视设备,也可以是其他可控的展示设备,该显示内容可以为视频、动画、广告或图片,具体不做限定。还需要说明的是,购物装置还可以提前配置第一设备展示的显示内容的商品信息属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包含商品信息的显示内容都会判断用户在观看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只有是提前配置了商品信息属性的显示内容才会执行后续的判断,例如记录该显示内容中的商品的标识,商品的名称等属性信息,只有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的过程中,购物装置获取到已经记录了的商品的标识、商品的名称之后,才会执行后续的操作。102、若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购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判断所述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展示目标商品的购买引导;其中,所述目标商品为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的商品信息属性对应的商品;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若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则判断所述第一设备是否关联购物账号;若所述第一设备关联购物账号,则将目标商品的购物信息发送至第二设备,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购物信息执行相应的操作,所述第一设备关联的购物账号为所述第二设备中的购物账号。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购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当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时,判断所述显示内容中是否包含商品信息属性;若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商品信息属性,展示目标商品的购买引导;其中,所述目标商品为所述显示内容中包含的商品信息属性对应的商品;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若所述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产生购买行为,则判断所述第一设备是否关联购物账号;若所述第一设备关联购物账号,则将目标商品的购物信息发送至第二设备,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购物信息执行相应的操作,所述第一设备关联的购物账号为所述第二设备中的购物账号。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设备未关联购物账号时,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展示,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设备信息将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关联。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展示,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基于所述设备信息将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关联包括:展示所述第一设备的设备信息对应的二维码,以使得所述第二设备扫描所述二维码,以完成所述购物账号与所述第一设备的关联。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一设备展示显示内容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配置所述显示内容中的商品信息属性。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判断用户在观看所述显示内容的过程中是否产生购买行为包括:判断所述用户对所述购买引导的操作指令是否是确认操作指令;若是,则确定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范超逸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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