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建筑结构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21137515 阅读:32 留言:0更新日期:2019-05-18 04:09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精神病院建筑结构,涉及建筑物技术领域。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包括第一围墙、第二围墙、第三围墙、住院部和门诊部;第一围墙、第二围墙与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一封闭空间;住院部设在第一封闭空间内,住院部与第一围墙之间围成第二封闭空间,住院部与第二围墙及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三封闭空间,门诊部设在第三封闭空间内;第一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二围墙的高度,第二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三围墙的高度。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精神病院为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带来抵触心理,不方便患者治疗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第三封闭空间的围墙高度较低,区域大,突破了精神病患者对传统精神病院的印象,使得精神病患者接受精神病院病并坦然接受治疗。

Architectural structure of psychiatric hospital

The utility model provides a building structure of a psychiatric hospital, which relates to the technical field of buildings. The building structure of psychiatric hospital includes the first wall, the second wall, the third wall, the inpatient department and the outpatient department; the first wall, the second wall and the third wall enclose the first enclosed space; the inpatient department is located in the first enclosed space, the second enclosed space between the inpatient department and the first enclosed wall, and the third enclosed space between the inpatient department and the second and third enclosed walls. The clinic is located in the third enclosed space; the height of the first wall i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second wall, and the height of the second wall i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third wall. In the existing technology, the psychiatric hospital brings conflicting psychology for the treatment of psychiatric patients and is inconvenient for the treatment of patients. The third enclosed space of the utility model has low wall height and large area, which breaks through the impression of the psychiatric patients on the traditional psychiatric hospital, and enables the psychiatric patients to receive psychiatric hospital diseases and receive treatment calmly.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精神病院建筑结构
本技术涉及建筑物
,尤其是涉及一种精神病院建筑结构。
技术介绍
心理疾病简称精神病。精神病是由于内、外致病因素作用于人而造成的脑功能障碍,从而破坏人脑功能的完整性和个性与外部环境的统一性所致。精神病的基本症状是精神活动紊乱,导致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的异常,以致不能维持正常精神生活,甚至做出危害自身和社会集体的行为。精神病院是为精神病患者提供集中治疗居住的场所,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专科医院,无论从设址、服务对象、管理模式、医疗护理方式、方法,以及社会地位等诸多方面,都显示出其不同于综合医院或其他专科医院的特点,能够为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日三餐、起居休息,按照精神病患者的不同症状进行病床的划分及针对的治疗,为精神病患者提供良好的治疗和休息的场所,为精神病患者的恢复提供了便利条件。为防止精神病患者的逃离,加上人们对精神病患者的偏见,现有的精神病院的围墙及建筑结构设置成类似于高大围墙的结构,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使得精神病患者在进入精神病院治疗时产生一种抵触心理,不利于精神病患者的治疗;且现有的精神病院的围墙围成一个空旷的空间,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精神病院内进行随意的走动,当发生火灾或者意外时,会造成患者的随意走动,不方便医护人员的控制,不利于病人的安全。
技术实现思路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精神病院建筑结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精神病院设置成类似于高大围墙的结构,为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带来了抵触心理,不利于精神病患者治疗且精神病院内的空间较空旷,发生火灾或意外,会造成患者的随意跑动,不利于病人安全的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的一种精神病院建筑结构,包括第一围墙、第二围墙、第三围墙、住院部和门诊部;所述第二围墙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第一围墙的一侧与一个第二围墙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围墙的另一侧与另一个第二围墙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三围墙的一侧与一个第二围墙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围墙的另一侧与另一个第二围墙连接,所述第一围墙、第二围墙与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一封闭空间;所述住院部设在第一封闭空间内,所述住院部的一侧与第一围墙的一侧连接,所述住院部的另一侧与第一围墙的另一侧连接,所述住院部与第一围墙之间围成第二封闭空间,所述住院部与第二围墙及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三封闭空间,所述门诊部设在第三封闭空间内;所述第一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二围墙的高度,所述第二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三围墙的高度。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围墙包括砖墙部和第一围栏部;所述第一围栏部的数量为多个,相邻所述第一围栏部之间通过砖墙部连接。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围墙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围栏部;所述第二围栏部的数量为多个,相邻所述第二围栏部之间通过第一连接部连接,所述第二围栏部的高度小于第一围栏部的高度。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连接部上设有照明单元。进一步的,所述第三围墙包括第三围栏部和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三围栏部的数量为多个,相邻所述第三围栏部之间通过第二连接部连接,所述第三围栏部的高度小于第二围栏部的高度。进一步的,第一围墙与住院部之间设有供车辆与行人通过的第一门体和连接第一门体与住院部的第一补充墙体。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围墙设有供车辆与行人通过的第二门体和连接第二门体与第二围墙的第二补充墙体;所述第三围墙上设有供车辆与行人通过的第三门体和连接第三门体与第三围墙的第三补充墙体。进一步的,所述第三围墙上还设有供车辆与行人通过的第四门体;所述第一围墙上还设有供车辆与行人通过的第五门体。本技术提供的精神病院建筑结构,所述第二围墙的数量为两个,第一围墙的左侧与左侧的第二围墙的后侧连接,第一围墙的右侧与右侧的第二围墙的后侧连接,第三围墙的左侧与左侧的第二围墙的前侧连接,第三围墙的右侧与右侧的第二围墙的前侧连接,第一围墙、第二围墙与第三围墙之间形成第一封闭空间,围成精神病患者可以活动的封闭的精神病院;所述住院部设在第一封闭空间内,所述住院部的左侧与第一围墙的左侧连接,所述住院部的右侧与第一围墙的右侧连接,所述住院部与第一围墙之间围成第二封闭空间,当精神病院内发生火灾或者发生意外时,直接将精神病患者集中在第二封闭空间内即可,方便医护人员的保护及疏散,避免精神病患者在第一封闭空间内的随意走动,发生无法控制的事故,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所述住院部与第二围墙及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三封闭空间,门诊部设在第三封闭空间内,实现对精神病患者的身体状况的检查;所述第一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二围墙的高度,避免精神病患者从第一围墙爬出精神病院,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安全,所述第二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三围墙的高度,三类围墙的高度的不同,精神病患者入院时从门诊部进入,处在住院部与第三围墙之间,此区域相对范围比较宽大,第二围墙与第一围墙的高度较低,突破了精神病患者对传统精神病院的印象,使得精神病患者接受精神病院病并坦然接受治疗。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一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中A-A向的剖视图;图4为图2中A-A部分的第一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图2中B-B向的剖视图;图6为图2中B-B部分的第一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二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8为图7中E部分的局部放大图;图9为图7中C-C向的剖视图;图10为图7中C-C部分的第二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11为图7中D-D向的剖视图;图12为图7中D-D部分的第二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1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三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14为图13中F-F向的剖视图;图15为图13中F-F部分的第三围墙的结构示意图;图16为图13中G-G向的剖视图;图17为图13中H的局部放大图;图1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一围墙与第二围墙连接的结构示意图;图1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二围墙与第三围墙连接的结构示意图;图20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一门体的结构示意图;图2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二门体的结构示意图;图2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三门体的结构示意图;图2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精神病医院建筑结构的第四门体的结构示意图。图标:100-第一围墙;200-第二围墙;300-第三围墙;400-住院部;500-门诊部;600-第一门体;700-第一补充墙体;800-第二封闭空间;900-第三封闭空间;101-砖墙部;102-第一围栏部;103-第五门体;201-第一连接部;202-第二围栏部;203-照明单元;204-第二门体;205-第二补充墙体;206-第二人行道铁艺门;207-第二机动车道伸缩门;301-第三围栏部;302-第二连接部;303-第三门体;304-第三补充墙体;305-第四门体;306-第三人行道铁艺门;307-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精神病院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围墙、第二围墙、第三围墙、住院部和门诊部;所述第二围墙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第一围墙的一侧与一个第二围墙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围墙的另一侧与另一个第二围墙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三围墙的一侧与一个第二围墙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围墙的另一侧与另一个第二围墙连接,所述第一围墙、第二围墙与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一封闭空间;所述住院部设在第一封闭空间内,所述住院部的一侧与第一围墙的一侧连接,所述住院部的另一侧与第一围墙的另一侧连接,所述住院部与第一围墙之间围成第二封闭空间,所述住院部与第二围墙及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三封闭空间,所述门诊部设在第三封闭空间内;所述第一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二围墙的高度,所述第二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三围墙的高度。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精神病院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围墙、第二围墙、第三围墙、住院部和门诊部;所述第二围墙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第一围墙的一侧与一个第二围墙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围墙的另一侧与另一个第二围墙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三围墙的一侧与一个第二围墙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围墙的另一侧与另一个第二围墙连接,所述第一围墙、第二围墙与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一封闭空间;所述住院部设在第一封闭空间内,所述住院部的一侧与第一围墙的一侧连接,所述住院部的另一侧与第一围墙的另一侧连接,所述住院部与第一围墙之间围成第二封闭空间,所述住院部与第二围墙及第三围墙之间围成第三封闭空间,所述门诊部设在第三封闭空间内;所述第一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二围墙的高度,所述第二围墙的高度大于第三围墙的高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精神病院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围墙包括砖墙部和第一围栏部;所述第一围栏部的数量为多个,相邻所述第一围栏部之间通过砖墙部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精神病院建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围墙包括第一连接部和第二围栏部;所述...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贾秋放赵东明徐瑛严文海
申请(专利权)人:苏州市广济医院苏州市精神卫生中心苏州市心理卫生中心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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