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完整性的封装产品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8815902 阅读:24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9-01 10:48
具有不溶性纤维的高完整性的封装产品。描述了玻璃态的颗粒挤出封装产品,其包括封装在玻璃态基质中的封装物。玻璃态基质包含至少一种改性淀粉、至少一种碳水化合物和至少一种不溶性纤维。基于封装产品的总重量,封装物负载通常为按重量计0.01%至20%。还描述了制造颗粒挤出封装产品以及包含挤出封装产品的食品的方法。

High integrity packaging products

A highly integrated packaging product with insoluble fiber. Encapsulated products for glass extrusion are described, including packages encapsulated in glassy matrix. The glass matrix comprises at least one modified starch, at least one carbohydrate and at least one insoluble fiber. Based on the total weight of the packaging product, the package load is usually 0.01% to 20% by weight. A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particulate extrusion packaging products and food containing extrusion packaging products is also describ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高完整性的封装产品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申请要求于2015年12月22日提交的第62/270,797号美国临时申请的权益,其公开内容明确地通过引用整体并入本文。
本专利技术主要涉及的
是封装技术,具体地涉及活性成分诸如香料的封装。
技术介绍
封装物的封装是一个活跃的研究领域。具体而言,出于多种原因需要封装诸如药物、农药(包括杀虫剂、杀线虫剂、除草剂、杀真菌剂、杀微生物剂等)、防腐剂、维生素、调味剂的封装物和其他封装物。在药物和农药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封装以实现药物或农药的控释。对于维生素,可以进行封装以保护维生素免受空气氧化,从而延长维生素的保质期。在调味剂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封装以将调味剂置于易于计量的形式,这将在可控事件(诸如添加水)下释放调味剂。过去生产的封装产品的一个问题是封装的完整性。如果封装的完整性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除了外观方面的损失之外,在干燥过程中和干燥后暴露的表面上可能发生有害的化学反应诸如封装的活性物质如香料、药物等的氧化,并且无论是否需要,有可能导致在水合之前、在贮存期间封装物的过早释放(例如,香料损失)和/或在水合后快速释放。在此描述的实施方式解决了这些挑战。
技术实现思路
描述了一种颗粒挤出封装产品,包括封装在包含至少一种改性淀粉和至少一种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的玻璃态基质中的封装物。玻璃态基质另外含有按重量计约0.5%至约10%的至少一种不溶性纤维,从而改善封装产品的完整性。另外的实施方式包括:在上述产品中,所述不溶性纤维构成按重量计约3%至约8%;在上述产品中,基于所述颗粒产品中颗粒的总数,所述颗粒产品中至少80%的颗粒未破损;在上述产品中,基于所述颗粒产品中颗粒的总数,所述颗粒产品中至少85%的颗粒未破损;以及在上述产品中,基于所述颗粒产品中颗粒的总数,所述颗粒产品中至少90%的颗粒未破损。另外的实施方式包括:在上述产品中,所述纤维的平均尺寸为约20微米至约300微米;在上述产品中,所述纤维的平均尺寸为约50微米至约200微米;在上述产品中,所述纤维的平均尺寸为约75微米至约150微米;在上述产品中,所述基质含有按重量计约49%至约94%的改性淀粉和约5%至约50%的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以及在上述产品中,所述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的平均分子量小于800g/mol(克每摩尔)。另外的实施方式包括:在上述产品中,所述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包含糖、多元醇、玉米糖浆固体或其混合物;在上述产品中,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按重量计为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约0.01%至约20%;在上述产品中,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按重量计为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约4%至约12%;在上述产品中,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按重量计为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约8%至约10%;在上述产品中,包含于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按重量计为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至少8%;在上述产品中,所述颗粒产品具有0.1mm至7mm的平均粒径;在上述产品中,所述颗粒产品具有0.3mm至3mm的平均粒径;在上述产品中,所述颗粒产品颗粒具有0.6mm至2mm的平均粒径;在上述产品中,所述颗粒产品具有25℃至80℃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以及在上述产品中,所述改性淀粉包含正辛烯基琥珀酸酐改性淀粉。另外的实施方式包括:在上述产品中,所述不溶性纤维包括苹果纤维、蓝莓纤维、柑橘纤维、甘蔗纤维、燕麦纤维、木纤维、纤维素纤维、微晶纤维素纤维、棉纤维、米纤维、小麦纤维或其混合物;在上述产品中,所述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包含麦芽糖、海藻糖、葡萄糖、乳糖、果糖、木糖、蔗糖、玉米糖浆固体、赤藓糖醇、麦芽糖醇、甘露醇、木糖醇、山梨糖醇、乳糖醇或其混合物;在上述产品中,所述封装物包含香料、香精、维生素、膳食补充剂、药物或其混合物;在上述产品中,所述封装物包含香料;在上述产品中,所述香料为天然香料、天然提取物、油性树脂、精油、蛋白质水解物、反应香料、人造香料、复合香料或其混合物;上述产品另外含有增塑剂,所述增塑剂包含水、甘油、丙二醇、碳水化合物溶液或其混合物;在上述产品中,所述玻璃态基质含有按重量计至多2%的防粘剂;在上述产品中,所述防粘剂包含脂肪酸的钙盐、镁盐、钠盐或钾盐,二氧化硅,二氧化钛,蜡(包括蜂蜡、巴西棕榈蜡、小烛树蜡)或其混合物;上述产品还含有按重量计至多约70%的麦芽糖糊精;上述产品还含有按重量计至多约10%的至少一种树胶;以及在上述产品中,所述树胶包含黄原胶、海藻酸盐、角叉菜胶、果胶或其混合物。还描述了制造颗粒挤出封装产品的方法,包括在挤出机组件中将包含基质和封装物的基质组分混合并熔融,以形成粘性分散体;成型、挤出和模面切割所述粘性分散体,以获得颗粒挤出封装产品;以及将所述颗粒挤出封装产品干燥并冷却至玻璃态,其中所述基质组分另外包含按重量计约0.5%至约10%的至少一种不溶性纤维。其他实施方案包括:在上述方法中,所述不溶性纤维包括苹果纤维、蓝莓纤维、柑橘纤维、甘蔗纤维、燕麦纤维、木纤维、纤维素纤维、微晶纤维素纤维、棉纤维、米纤维、小麦纤维或其混合物;在上述方法中,所述封装物包含香料;在上述方法中,所述香料为天然香料、天然提取物、油性树脂、精油、蛋白质水解物、反应香料、人造香料、复合香料或其混合物;上述方法,还包含按重量计至多约70%的麦芽糖糊精;上述方法,还包含按重量计至多约10%的至少一种树胶;在上述方法中,所述树胶包含黄原胶、海藻酸盐、角叉菜胶、果胶或其混合物。下面进一步描述这些实施方式和另外的实施方式。附图说明图1a至图1f示出了代表性破裂指数参考图。具体实施方式本文所示的细节仅作为示例并且仅出于对本专利技术的各种实施方式的说明性讨论的目的,并且呈现这些细节是为了提供被认为是本专利技术的原理和概念方面的最有用且容易理解的描述。就这一点而言,没有示出本专利技术的基本理解所需要的细节之外的更多细节,该描述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明白如何在实践中具体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几种形式。现在将通过参考更详细的实施方式来描述本专利技术。然而,本专利技术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实施,并且不应该被解释为限于这里阐述的实施方式。相反,提供这些实施方式是为了使本公开透彻和完整,并将本专利技术的范围完全传达给本领域技术人员。除非另外定义,否则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专利技术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技术和科学术语相同的含义。在本专利技术的描述中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特定实施方式,并不意图限制本专利技术。如在本专利技术的描述和所附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和“该”旨在也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本文提及的所有出版物、专利申请、专利和其他参考文献全文通过引用明确地并入。除非另外指明,否则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表示成分量、反应条件等的所有数字应被理解为在所有情况下均被术语“约”修饰。因此,除非有相反指示,否则在下面的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提出的数值参数是近似值,可以根据本专利技术试图获得的期望性质而变化。至少,且并不是试图限制权利要求范围的等同原则的应用,每个数字参数应根据有效数字的数量和普通四舍五入方法来解释。尽管阐述本专利技术的广泛范围的数值范围和参数是近似值,但具体实施方式中列出的数值均尽可能精确地报道。然而,任何数值固有地包含必然由它们各自测试测量值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颗粒挤出封装产品,包括:(A)封装物,被封装在(B)包含至少一种改性淀粉和至少一种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的玻璃态基质中,其中,所述玻璃态基质另外含有按重量计约0.5%至约10%的至少一种不溶性纤维。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5.12.22 US 62/270,7971.一种颗粒挤出封装产品,包括:(A)封装物,被封装在(B)包含至少一种改性淀粉和至少一种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的玻璃态基质中,其中,所述玻璃态基质另外含有按重量计约0.5%至约10%的至少一种不溶性纤维。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不溶性纤维构成按重量计约3%至约8%。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颗粒产品中的颗粒总数,所述颗粒产品中至少80%的颗粒是未破损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颗粒产品中的颗粒总数,所述颗粒产品中至少85%的颗粒是未破损的。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颗粒产品中的颗粒总数,所述颗粒产品中至少90%的颗粒是未破损的。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纤维的平均尺寸为约20微米至约300微米。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纤维的平均尺寸为约50微米至约200微米。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纤维的平均尺寸为约75微米至约150微米。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基质包含按重量计约49%至约94%的所述改性淀粉和约5%至约50%的所述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具有小于约800g/mol的平均分子量。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低分子量碳水化合物包含糖、多元醇、玉米糖浆固体或其混合物。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为按重量计约0.01%至约20%。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为按重量计约4%至约12%。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为按重量计约8%至约10%。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基于所述挤出封装产品的总重量,包含于所述产品中的所述封装物的量为按重量计至少8%。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颗粒产品具有0.1mm至7mm的平均粒径。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颗粒产品具有0.3mm至3mm的平均粒径。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颗粒产品颗粒具有0.6mm至2mm的平均粒径。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颗粒产品具有25℃至80℃的玻璃化转变温度。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改性淀粉包含正辛烯基琥珀酸酐改性淀粉。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所述不溶性纤维包括苹果纤维、蓝莓纤维、柑橘纤维、甘蔗纤维、燕麦纤维、木纤维、纤维素纤...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D·扎塞普金S·帕兰佩M·雷克沈宗熙
申请(专利权)人:麦克考米克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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