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及具有其的电子装置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8782343 阅读:56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8-29 06:28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显示屏及具有其的电子装置,显示屏,包括: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一基板上形成有多个不透光区,所述多个不透光区之间形成有多个透光区;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层叠设置,所述第一基板上设置有偏光部,所述偏光部至少覆盖部分所述透光区,所述偏光部用于增加被覆盖的所述透光区的透光角度。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屏,通过在第一基板上设置偏光部,可以增大被偏光部覆盖的透光区的透光角度,有利于扩大摄像头成像区域,提高了拍摄效果。同时可以避免摄像头占用显示屏的空间,实现了全面屏显示效果,提高了显示屏的屏占比,从而提升了显示屏的实用性和美观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显示屏及具有其的电子装置
本申请涉及通讯设备
,尤其是涉及一种显示屏及具有其的电子装置。
技术介绍
电子装置的屏占比(显示屏幕的面积与电子装置的前面板的面积的比例)一直是用户较为关注的焦点。相关技术中,全面屏电子装置(例如手机)的屏占比可以达到80%以上,但由于电子装置的前置摄像头需要占用前面板的部分空间,所以电子装置始终无法做到100%的屏占比,从而严重阻碍了电子装置的全面屏的发展。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申请提出一种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屏占比高。本申请还提出一种具有上述显示屏的电子装置。根据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的显示屏,包括: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层叠设置,所述第一基板上形成有多个不透光区,所述多个不透光区之间形成有多个透光区,所述第一基板上设置有偏光部,所述偏光部至少覆盖部分所述透光区,所述偏光部用于增加被覆盖的所述透光区的透光角度。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屏,通过在第一基板上设置偏光部,可以增大被偏光部覆盖的透光区的透光角度,由此,当显示屏应用于电子装置时,可以使电子装置的摄像头与偏光部相对,这样,在使用摄像头进行拍摄时,透光区处的光线可以经偏光部偏转后射入摄像头的镜头,实现图像的采集,从而可以将更多的光线射入摄像头,扩大了摄像头成像区域,提高了拍摄效果。同时可以避免摄像头占用显示屏的空间,实现了全面屏显示效果,提高了显示屏的屏占比,从而提升了显示屏的实用性和美观性。根据本申请第二方面实施例的电子装置,包括摄像头和根据本申请上述第一方面实施例的显示屏,所述摄像头被所述显示屏覆盖,且所述摄像头的镜头朝向所述偏光部设置,以使得所述镜头透过所述透光区和所述偏光部捕捉成像光线。根据本申请第二方面实施例的电子装置,通过设置根据本申请上述第一方面实施例的显示屏,保证了摄像头的拍摄效果且提升了电子装置的实用性和美观性。本申请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申请的实践了解到。附图说明本申请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图1是根据本申请第一实施例的显示屏的主视图;图2是图1中所示的显示屏与摄像头相对的区域的示意图;图3是根据本申请第二实施例的显示屏的主视图;图4是图3中所示的显示屏与摄像头相对的区域的示意图;图5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屏与摄像头相对的区域的光路传输示意图;图6是传统的显示屏与摄像头相对的区域的光路传输示意图;图7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的主视图;图8是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装置的局部侧视图。附图标记:电子装置100,显示屏10,第一基板1,透光区11,第一透光区111,第二透光区112,不透光区12,第二基板2,偏光部3,摄像头4,镜头41。具体实施方式下面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申请,而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此外,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下面参考图1-图8描述根据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的显示屏10。显示屏10可以用于电子装置100。具体地,显示屏10可以设在电子装置100壳体的敞开端,显示屏10与壳体之间限定出安装空间。电子装置100的摄像头4可以设置在安装空间内。如图1-图4所示,根据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屏10,包括:第一基板1和第二基板2。第二基板2与第一基板1层叠设置。参照图3,第二基板2可以位于第一基板1的前侧。其中,第一基板1和第二基板2可以为玻璃板。由此,可以提高显示屏10的显示效果。具体地,第一基板1上形成有多个不透光区12,多个不透光区12之间形成有多个透光区11。例如,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屏10为OLED(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如图1和图2所示,在OLED显示屏中,不透光区12为OLED显示屏的像素区,透光区11为OLED显示屏的像素间隙。又如,在本申请的另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屏10为LCD显示屏,如图3和图4所示,在LCD显示屏中,不透光区12为像素间隙,透光区11为像素区域。第一基板1上设置有偏光部3,偏光部3至少覆盖部分透光区11,偏光部3用于增加被覆盖的透光区11的透光角度。具体而言,偏光部3可以覆盖多个透光区11的其中一部分透光区11,也可以覆盖全部的透光区11。可以理解的是,被偏光部3覆盖的透光区11,可以是该透光区11的其中一部分被覆盖,也可以是该透光区11的整个透光区11均被覆盖。例如,在本申请的一些具体实施例中,显示屏10用于包括摄像头4的电子装置100,可以将偏光部3设在第一基板1上与摄像头4相对的区域(例如,图1和图3中P处框出的区域)。偏光部3可以覆盖与摄像头4相对的区域上的透光区11。由此,在使用摄像头4进行拍摄时,透光区11处的光线可以经偏光部3偏转后射入摄像头4的镜头41,实现图像的采集,从而可以将更多的光线射入摄像头4,扩大了摄像头4成像区域,提高了拍摄效果。同时可以避免摄像头4占用显示屏10的空间,实现了全面屏显示效果,提高了显示屏10的屏占比,从而提升了显示屏10的实用性和美观性。需要说明的是,摄像头4的成像原理为:摄像头4表面有凸透镜,内部有感光CMOS,光线穿过凸透镜表面后被内部感光CMOS接收而成像,对于凸透镜表面的某一个点,只有特定方向的光线才能穿过凸透镜被内部对应的CMOS接收。图5和图6分别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的显示屏10与摄像头4相对的区域的光路传输示意图和显示屏10与摄像头4相对的区域的光路传输示意图。从图6中可以看出,在传统的显示屏10中,图像点位A的光无法进入摄像头4的透镜成像。具体地,A点处可以被凸透镜内部对应的CMOS接收的光线被遮挡,而A点处射入凸透镜的内的光线无法被CMOS接收而成像。而在显示屏10上设置偏光部3后,参照图5,图像点位A的光经偏光部3偏转后可以进入摄像头4的透镜成像,即A点处射入凸透镜的内的光线经偏光部3偏转后可以被对应的CMOS接收而成像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层叠设置,所述第一基板上形成有多个不透光区,所述多个不透光区之间形成有多个透光区,所述第一基板上设置有偏光部,所述偏光部至少覆盖部分所述透光区,所述偏光部用于增加被覆盖的所述透光区的透光角度。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层叠设置,所述第一基板上形成有多个不透光区,所述多个不透光区之间形成有多个透光区,所述第一基板上设置有偏光部,所述偏光部至少覆盖部分所述透光区,所述偏光部用于增加被覆盖的所述透光区的透光角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光部包括多个形成于所述第一基板表面的凹槽,每一个所述凹槽覆盖一个所述透光区的至少一部分。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光区包括沿第一方向平行间隔设置的多个第一透光区和多个沿第二方向平行间隔设置的多个第二透光区,相邻的两个第一透光区与相邻的两个第二透光区之间形成一个所述不透光区。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凹槽分别沿多个所述第一透光区设置,且每一个所述凹槽覆盖一个所述第一透光区的至少一部分,或者,所述多个凹槽分别沿多个所述第二透光区设置,且每一个所述凹槽覆盖一个所述第二透光区的至少一部分。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凹槽包括沿第一方向平行间隔设置的多个第一凹槽和多个沿第二方向平行间隔设置的多个第二凹槽,所述多个第一凹槽分别沿多个所述第一透光区设置,且每一个所述第一凹槽覆盖一个所述第一透光区的至少一部分,所述多个第...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磊孙景阳杨乐
申请(专利权)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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