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识别系统、停车场装置以及汽车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8139533 阅读:31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6-06 12:31
提供通信的可靠性提高的对象识别系统。对象识别系统(200),具备:一个或多个受光部(第一受光部(101a)以及/或第二受光部(101b)),从移动体接受包含示出用于识别该移动体的识别信息的光信号的射出光;控制部(102),与该受光部连接;以及无线通信部(103),与控制部(102)连接,控制部(102),在该受光部接受射出光L的情况下获得识别信息,在从移动体经由无线通信部(103)接收包含识别信息以及为了移动体接受规定的服务而需要的服务信息的电波R的情况下,获得服务信息。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对象识别系统、停车场装置以及汽车
本公开涉及,对象识别系统、停车场装置以及汽车。
技术介绍
近几年,在高速公路等的收费公路、停车场等有,利用了基于电波的无线通信的费用结算系统。该费用结算系统的结构是,在设置在收费公路或停车场的路侧装置与汽车之间进行无线通信,从而从汽车获得收费公路的利用费用(费用信息)。用于无线通信的包含无线信号的电波,一般不具有定向性,而放射广范围,因此,存在发生与各个汽车的干扰的可能性。因此,在收费公路中,限制行驶区域,将无线信号的通信区域限制为窄范围,从而防止干扰。然而,为了设定这样的无线通信区域的限制,而需要大规模的用地、或设备。为了避免所述的干扰,而公开利用定向性比电波高的光的技术(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根据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技术,利用包含光信号的光,从而能够避免所述的干扰。(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平10-063896号公报然而,汽车的移动轨迹、速度等是每个汽车不同的,因此,根据汽车、与能够收发光信号的路侧装置的位置关系,例如在进行多次的双方通信的情况下,会有发生光信号的获得失败,不能进行准确的信息的通信的可能性。
技术实现思路
本公开提供,通信的可靠性提高的对象识别系统等。本公开的实施方案之一涉及的对象识别系统,具备:一个或多个受光部,从移动体接受包含光信号的射出光,该光信号示出用于识别所述移动体的识别信息;控制部,与所述受光部连接;以及无线通信部,与所述控制部连接,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获得所述识别信息,在从所述移动体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所述识别信息以及服务信息的电波的情况下,获得所述服务信息,所述服务信息是为了所述移动体接受规定的服务而需要的信息。并且,本公开的实施方案之一涉及的停车场装置,被设置在停车场,并且,具备所述的对象识别系统,所述受光部,包括:第一受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停车场的入口,并且,接受所述射出光;以及第二受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停车场的出口,并且,接受所述射出光,所述控制部,在所述第一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在从所述移动体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所述识别信息以及所述服务信息的电波时,获得所述服务信息,在所述第二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将包含作为所述移动体接受的服务的所述停车场的利用信息的电波,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发送到所述移动体。并且,本公开的实施方案之一涉及的汽车,具备:第一发光部,发出包含光信号的射出光,该光信号示出用于识别所述汽车的识别信息;车辆控制部,与所述第一发光部连接;车辆无线通信部,与所述车辆控制部连接;提示部,在经由所述车辆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请求服务信息的发送的确认信息的电波的情况下,进行用于按照所述确认信息使操作者选择指示的提示,所述服务信息是为了接受规定的服务而需要的信息;以及获得部,获得所述指示,所述车辆控制部,在所述获得部获得所述指示的情况下,在所述指示是允许所述服务信息的发送的指示时,经由所述车辆无线通信部发送包含允许信息、所述识别信息、以及所述服务信息的电波,所述允许信息示出允许接受所述规定的服务。根据本公开,能够实现通信的可靠性提高的对象识别系统等。附图说明图1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包括作为对象识别系统的一个具体例的停车场装置的停车场的示意图。图2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的外观斜视图。图3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的路侧装置的侧面图。图4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对象识别系统的特征功能结构的框图。图5A是实施例涉及的从前方看汽车时的正面图。图5B是实施例涉及的从汽车的内部看前方时的示意图。图6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汽车具备的显示部所显示的图像的一个具体例的图。图7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汽车的特征功能结构的框图。图8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汽车输出光信号的处理次序的流程图。图9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汽车进入停车场时的信号的收发的处理次序的流程图。图10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控制成能够通过入口门为止的处理次序的流程图。图11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控制成能够通过入口门为止的处理次序的序列图。图12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汽车从停车场出去时的信号的收发的处理次序的流程图。图13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控制成能够通过出口门为止的处理次序的流程图。图14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控制成能够通过出口门为止的处理次序的序列图。符号说明101a第一受光部(受光部)101b第二受光部(受光部)102控制部103无线通信部105显示部200停车场装置(对象识别系统)210入口门(门)211出口门(门)300汽车(移动体)301第一发光部302第二发光部303车辆控制部305车辆无线通信部306提示部307获得部308选择图像310前灯320日间行车灯400停车场401停车场入口(入口)402停车场出口(出口)L射出光R电波具体实施方式以下,对于实施例,参照附图进行具体说明。而且,以下说明的实施例,都示出总括或具体的例子。以下的实施例所示的数值、形状、材料、构成要素步骤、步骤的顺序等是一个例子,而不是限定本公开的主旨。因此,对于以下的实施例的构成要素中的、示出最上位概念的实施方案中没有记载的构成要素,作为任意的构成要素而被说明。并且,各个图是模式图,并不一定是严密示出的图。而且,在各个图中,对实质上相同的结构附上相同的符号,会有省略或简化重复的说明的情况。(实施例)[对象识别系统的结构]首先,利用图1至图4,详细说明实施例涉及的对象识别系统的结构。图1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包括作为对象识别系统的一个具体例的停车场装置的停车场的示意图。图2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的外观斜视图。图3是示出实施例涉及的停车场装置的路侧装置的侧面图。本实施例涉及的对象识别系统(停车场装置)200是,在汽车300等的移动体,接受对象识别系统200管理的服务的情况下,识别移动体,将移动体与服务建立关联来管理的系统。所述的服务是,例如,有关停车场的利用、收费公路的利用等的服务。而且,移动体示出,所谓汽车、小型摩托车、摩托车等的车辆。如图1所示,停车场400的结构是,汽车(移动体)300从停车场入口(入口)401进入,停车场400上停车的汽车300通过停车场出口(出口)402从停车场400出去。停车场400具备,作为本实施例涉及的对象识别系统200的一个具体例的停车场装置200。如图2示出,停车场装置200具备,路侧装置201、入口门(门)210、以及出口门(门)211。路侧装置201是,进行利用停车场400的汽车300的进入以及出去的允许等的装置。在汽车300进入停车场400内的情况下,路侧装置201,进行汽车300的识别,使入口门210工作来成为汽车300能够进入停车场400内的可通行的状态。在汽车300从停车场400出去的情况下,路侧装置201,进行汽车300的识别,使出口门211工作来成为汽车300能够向停车场400外出去的可通行的状态。在此情况下,例如在发生停车费时,路侧装置201,进行停车费的结算。而且,图中没有示出,但是,路侧装置201、与入口门210以及出口门211,连接成可通信。入口门210以及出口门211,获得来自路侧装置201具备的控制部102(例如,参照图4)的指示,进行工作,以使汽车300成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对象识别系统、停车场装置以及汽车

【技术保护点】
一种对象识别系统,具备:一个或多个受光部,从移动体接受包含光信号的射出光,该光信号示出用于识别所述移动体的识别信息;控制部,与所述受光部连接;以及无线通信部,与所述控制部连接,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获得所述识别信息,在从所述移动体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所述识别信息以及服务信息的电波的情况下,获得所述服务信息,所述服务信息是为了所述移动体接受规定的服务而需要的信息。

【技术特征摘要】
2016.11.29 JP 2016-2318741.一种对象识别系统,具备:一个或多个受光部,从移动体接受包含光信号的射出光,该光信号示出用于识别所述移动体的识别信息;控制部,与所述受光部连接;以及无线通信部,与所述控制部连接,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获得所述识别信息,在从所述移动体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所述识别信息以及服务信息的电波的情况下,获得所述服务信息,所述服务信息是为了所述移动体接受规定的服务而需要的信息。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对象识别系统,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获得所述识别信息,将包含请求所述服务信息的发送的确认信息的电波,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发送到所述移动体,在从所述移动体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允许所述服务信息的发送的允许信息的电波的情况下,在从所述移动体经由所述无线通信部接收包含所述识别信息以及所述服务信息的电波时,获得所述服务信息。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象识别系统,所述对象识别系统还具备显示部,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受光部接受所述射出光的情况下,进行控制,以使所述显示部显示图像,该图像示出所述受光部接受了所述射出光。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象识别系统,所述服务信息包含,为了收取所述移动体接受的服务的费用而需要的收费信息。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象识别系统,所述服务信息包含,ETC信息。6.一种停车场装置,被设置在停车场,并且,具备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对象识别系统,所述受光部,包括:第一受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停车场的入口,并且,接受...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山崎茂章池原正成
申请(专利权)人: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日本,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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