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及相关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7755551 阅读:94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4-21 13:26
本文中描述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主体以及从主体的肋状件表面突起的肋状件。主体包括后跟端、趾部端、冠部、底部、包括击打面的前壁、以及后侧;由后跟端、趾部端、冠部、底部、前壁和后侧限定的内表面;以及由内表面限制的内部腔。肋状件包括第一肋状件、第二肋状件和第三肋状件。第一肋状件、第二肋状件和第三肋状件分别包括第一端点、第二端点以及与第一端点和第二端点相交的肋状件轴线。根据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第一肋状件轴线、第二肋状件轴线以及第三肋状件轴线彼此相交并与由圆锥曲线边缘限定的轨迹线相切。本文中还公开了其他实施方式及相关方法。

Golf club head with ribs and related methods

Golf club heads with ribs are described in this paper.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 golf club head, which comprises a main body and a ribbed piece protruding from the rib surface of the main body. The body consists of the heel end, the toe end, the crown, the bottom, the front wall, and the back side of the hitting surface, and the inner surface defined by the heel end, the toe end, the crown, the bottom, the front wall and the rear side, and the inner cavity which is restricted by the inner surface. The ribs include a first rib, a second ribs and third ribs. The first ribs, second ribs and third ribs include the first endpoint, the second end point, and the rib axis that intersects the first and the second endpoints. According to the overlook chart of the golf club head, the axis of the first rib, the axis of the second ribs and the axis of the third ribs intersected each other and tangent to the track line defined by the edge of the conical curve. Other implementations and related methods are also disclosed.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及相关方法优先权声明本申请要求于2013年2月15日提交的第13/768,624号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中第13/768,624号美国专利申请要求于2012年12月14日提交的第61/737,716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权益。第13/768,624号美国专利申请还是于2011年8月2日提交的第13/196,488号美国专利申请(现在为第8,523,704号美国专利)的部分继续申请,第13/196,488号美国专利申请为于2009年8月14日提交的第12/541,817号美国专利申请(现在为第8,206,242号美国专利)的部分继续申请,第12/541,817号美国专利申请为于2009年4月27日提交的第12/430,821号美国专利申请(现在为第7,874,935号美国专利)的部分继续申请,第12/430,821号美国专利申请为于2008年3月13日提交的第12/047,957号美国专利申请(现在为第7,563,177号美国专利)的继续申请,第12/047,957号美国专利申请为于2006年7月31日提交的第11/496,216号美国专利申请(现在为第7,396,298号美国专利)的继续申请。以上所列公开的内容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本专利技术大体涉及高尔夫设备,具体涉及高尔夫球杆头。
技术介绍
现代的木质高尔夫球杆头目前几乎全部都是由金属而不是给予球杆名称的柿树木材制成的。这些球杆头通常被制成中空的金属外壳,其中该中空的金属外壳具有较厚的表面以抵抗球的撞击,以及较厚的底部用于抵抗与地面的摩擦冲击和防止球杆头重心的降低。球杆头的其余部分被加工得尽可能的薄,以允许尽可能多的材料专用于表面和底部部分。尽管现代球杆头的冠部和裙部非常薄,但是它们仍必须在最大应力的方向上具有足够的刚性,以为球杆头的表面提供支撑。通常在球杆头的冠部中采用肋状件,以使得冠部的重量尽可能的轻,并且同时在前后方向上提供足够的硬度。Zebelean的第4,214,754号美国专利公开了具有这样一种冠部的中空球杆头,其中所述冠部包括垂直于球杆头表面的平行肋状件,所述平行肋状件在内部延伸并且桥接与冠部的薄的过渡。类似地,Sano的第6,595,871号美国专利公开了具有独立连接的表面和冠部的中空球杆头,其中冠部包括垂直于表面延伸的多个平行肋状件。Schmidt等人的第5,067,715号美国专利公开了包括冠部的一种中空球杆头,其中冠部具有多个结合至球杆头表面中并垂直于球杆头表面的平行肋状件、以及多个结合至球杆头的后壁中并垂直于球杆头的后壁的肋状件。现有技术没有意识到,具有冠部(冠部具有一致地加强球杆头表面的平行肋状件)的球杆头并不是有效的结构,因为球杆头的表面并不是一致地承载负荷的,而是主要在其中心附近受到实质上的点撞击。附图说明图1是包括本专利技术的特征的高尔夫球杆头的正视立体图;图2是从下方观察的图1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剖视图;图3是从前方观察的图1的高尔夫球杆头的部分剖视图;图4是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5是从前方观察的图4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完全剖视图;图6是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7是从侧方观察的图6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完全剖视图;图8是根据第四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9是从侧方观察的图8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完全剖视图;图10是根据第五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11是从前方观察的图10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完全剖视图;图12是根据第六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图13是从前方观察的图1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完全剖视图;图14是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部分正视剖视图;图15是关于图14中的线XV-XV的图14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剖视图;图16示出了用于提供根据本公开的示例和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的流程图;图17示出了与图14-15的高尔夫球杆头相似但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剖视图;图18示出了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剖视图;图19示出了根据另一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剖视图;图20示出了用于提供根据本公开的示例和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的流程图;图21示出了处于瞄球位置的图18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侧视图;图22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主视图;图23示出了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24示出了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冠部的底部向上的内视图;图25示出了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底部和裙部的顶部向上的内视图;图26示出了关于图23的线XXVI-XXVI的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肋状件的侧视图;图27示出了关于图23的线XXVII-XXVII的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肋状件的侧视图;图28示出了关于图23的线XXVIII-XXVIII的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肋状件的侧视图;图29示出了识别出高振幅区域的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冠部的俯视FEA图;图30示出了识别出高振幅区域的图22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底部的仰视FEA图;图31示出了用于提供根据本公开的示例和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的流程图;图32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33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34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35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36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37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图38示出了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X射线图;以及图39示出了用于提供根据本公开的示例和实施方式的高尔夫球杆头的方法的流程图。为了说明简单和清晰起见,附图示出了结构的一般方式,并且可省略公知特征和技术的描述和细节,以避免不必要地模糊本专利技术。另外,附图中的元件没有必要按比例绘制。例如,可能相对于其他元素夸大了图中的一些元素的尺寸,以有助于提高对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的理解。在不同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元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可能存在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用于将相似的元件区分开,而不一定用于描述具体的连续次序或时间次序。应理解的是,这样使用的术语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互换,以使得本文中描述的实施方式能够以例如非本文中示出或另外描述的顺序进行操作。此外,术语“包括(include)”和“具有(have)”及其任何变型都旨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括,以使得包括一系列元素的装置、设备、制品、系统、方法或过程并不一定限于这些元素,而是可包括这种装置、设备、制品、系统、方法、或过程原有的或未清楚地列举的其他元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可能存在的术语“左”、“右”、“前”、“后”、“顶”、“底”、“在……上方”、“在……下”等都是用于描述的目的,而不一定用于描述永久的相对位置。应理解的是,这样使用的术语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互换,以使得本文中描述的本专利技术实施方式能够以例如非本文中示出或另外描述的定向进行操作。术语“联接(couple)”、“联接(coupled)”、“联接(couples)”、“联接(coupling)”等应进行宽泛地理解,并且是指电学地、或机械地或以其他方式联接两个或更多元素或信号。两个或更多电学元素可被电联接,而不是机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具有肋状件的高尔夫球杆头及相关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后跟端、趾部端、冠部、底部、包括击打面的前壁、以及后侧;内表面,由所述后跟端、所述趾部端、所述冠部、所述底部、所述前壁和所述后侧限定;以及内部腔,由所述内表面限制;以及肋状件,从所述主体的肋状件表面突起;其中:所述肋状件包括:肋状件高度;以及肋状件宽度;以及当至少一个肋状件的部分沿高振幅区域延伸时,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肋状件高度沿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所述部分减小,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最大肋状件高度比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沿所述高振幅区域延伸的所述部分的肋状件高度大约1.1倍至约12倍。

【技术特征摘要】
2013.10.02 US 14/044,447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后跟端、趾部端、冠部、底部、包括击打面的前壁、以及后侧;内表面,由所述后跟端、所述趾部端、所述冠部、所述底部、所述前壁和所述后侧限定;以及内部腔,由所述内表面限制;以及肋状件,从所述主体的肋状件表面突起;其中:所述肋状件包括:肋状件高度;以及肋状件宽度;以及当至少一个肋状件的部分沿高振幅区域延伸时,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肋状件高度沿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所述部分减小,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最大肋状件高度比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沿所述高振幅区域延伸的所述部分的肋状件高度大约1.1倍至约12倍。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当至少一个肋状件的部分沿高振幅区域延伸时,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肋状件宽度沿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所述部分减小。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肋状件的所述肋状件高度能够在约0.5mm至约4mm之间变化。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最大肋状件宽度比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沿所述高振幅区域延伸的所述部分的肋状件宽度大约1.1倍至约8倍。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肋状件还包括:第一肋状件,所述第一肋状件包括:第一第一-肋状件端点;第二第一-肋状件端点;以及第一肋状件轴线,与所述第一第一-肋状件端点和所述第二第一-肋状件端点相交;第二肋状件,所述第二肋状件包括:第一第二-肋状件端点;第二第二-肋状件端点;以及第二肋状件轴线,与所述第一第二-肋状件端点和所述第二第二-肋状件端点相交;以及第三肋状件,所述第三肋状件包括:第一第三-肋状件端点;第二第三-肋状件端点;以及第三肋状件轴线,与所述第一第三-肋状件端点和所述第二第三-肋状件端点相交;以及根据所述高尔夫球杆头的俯视图:所述第一肋状件轴线、所述第二肋状件轴线以及所述第三肋状件轴线彼此相交并与由圆锥曲线边缘限定的轨迹线相切。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圆锥曲线边缘包括圆形边缘或椭圆形边缘之一。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肋状件的所述肋状件高度能够在约0.5mm至约6mm之间变化。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至少一个肋状件沿肋状件表面从位于所述冠部的内表面上的第一端连续延伸至位于所述底部的内表面上的第二端部。9.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后跟端、趾部端、冠部、底部、包括击打面的前壁、以及后侧;内表面,由所述后跟端、所述趾部端、所述冠部、所述底部、所述前壁和所述后侧限定;以及内部腔,由所述内表面限制;以及肋状件,从所述主体的肋状件表面突起;其中:所述肋状件包括:肋状件高度;以及肋状件宽度;以及当至少一个肋状件的部分沿高振幅区域延伸时,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肋状件宽度沿所述至少一个肋状件的所述部分减小。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头,其中:所述肋状件还包括:第一肋状件,所述第一肋状件包括:第一第一-肋状件端点;第二第一-肋状件端点;以及第一肋状件轴线,与所述第一第一-肋状件端点和所述第二第一-肋状件端点相交;第二肋状件,所述第二肋状件包括:第一第二-肋状件端点;第二第二-肋状件端点;以及第二肋状件轴线,与所述第一第二-肋状...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埃里克·V·科尔马蒂·R·杰特森
申请(专利权)人:卡斯腾制造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评论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