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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及其实现方法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7656095 阅读:28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4-08 09:03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出了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及其实现方法,所述提示系统包括,主管理终端、至少一个副管理终端和后台管理服务器;其中,所述主管理终端为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为主管理终端通过后台管理服务器授权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用来进行整个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的协调管理,用来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转发给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本发明专利技术利用在支付‑收款现场的主/副管理终端的支付现场提示单元或现场提示设备将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以声音和/或文字和/或图像和/或震动的方式进行现场提示,方便现场服务收款人员及时核对,有效控制风险。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本专利技术属于移动支付
,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技术介绍
目前现有大多数实体店“面对面”移动支付现场的场景:由于商家/老板(收款方)绑定的支付平台收款帐户的收款手机即主管理终端可能不在服务交易现场,只有普通服务人员在交易现场,或由于现场比较忙乱服务人员(收款核对人)不方便将手机时刻拿在手中随时进行及时有效核对,当消费者(付款方)用手机扫码或其它方式成功完成移动支付后,由于支付平台给商家/老板发送的本次交易收款结果信息仅在现场进行信息到达“嘀嘟”声音直接提醒而非可核对的收款金额等具体信息内容现场直接提示,尤其主管理终端不在服务交易现场或现场比较忙乱吵杂时,消费者还得需要向商家现场服务人员出示一下手机支付成功界面,额外还得等待对方确认回复一下,才能表明已正确足额地向商家收款方完成支付。如此“消费者扫码、主动支付”使用场景存在以下实际问题:1、消费者用手机扫码或其它方式成功完成移动支付后,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向商家现场服务人员打个招呼、晃一下/出示手机界面,商家现场服务人员很难快速有效地看清楚支付结果界面上的具体提示信息“支付多少?支付给谁?”,几乎所有现场服务人员都不好意思说看不清、再核对一下,怕惹得消费者不高兴,下次不原意再来了,比较尴尬。这种现场核对方式容易留下“跑单、漏单”隐患:某些消费者故意支付给自己的其它账户,而非支付给该扫码商家,或者故意少支付;将其它支付结果界面给商家现场服务人员晃一下,蒙混过关。近几年各地屡有类似报道。2、消费者用手机扫码或其它方式完成移动支付后,至少还要向商家现场服务人员多做一个展示手机成功支付结果界面的操作动作,还要多耗费一些时间等待商家现场服务人员的核对确认回应,以表白自己已正确足额地完成本次交易支付后,才好意思离开交易现场。而由商家(收款方)获取消费者(付款方)手机上的支付识别码、输入应支付金额并完成现场支付的“商家扫码、消费者被动支付”情景,因为对于消费者而言,自己手机要交出来给商家,这会使消费者感到一种主动掌控的缺乏,容易引发消费者的疑虑,消费体验较差,不利于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进一步而言,类比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金交易方式,目前的“面对面”移动支付扫码方式在维护良好消费体验、不打断正常服务流程的条件下,并没有提供让商家现场服务人员方便及时核对交易收款情况的直接有效手段。因此,如何能够方便快捷、成本低廉地有效解决上述大多数移动支付现场收款方需要验证核对付款方“已支付多少?支付给谁了?”等问题,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有鉴于此特提出本专利技术。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及其实现方法,能够利用移动支付收款现场的移动终端或支付现场提示设备将付款方向收款方所支付的金额以及其它具体支付信息,以声音和/或文字和/或图像和/或震动的方式进行直接提示,协助收款方在现场方便有效地核对收款信息。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技术采用技术方案的基本构思是:本专利技术的第一方案提出了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包括,主管理终端、至少一个副管理终端和后台管理服务器,所述主管理终端为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为主管理终端通过后台管理服务器授权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主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在收到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后抓取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发送给后台管理服务器;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用来进行整个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的协调管理,用来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转发给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用来对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进行提示。进一步地,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还可以接收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将所述收款提示信息提取加工为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转发给主管理终端和/或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优选地,所述主管理终端还包括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用来对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进行提示。进一步地,所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至少包括下列之一:订单识别码、和/或付款方名称、和/或收款方名称、和/或付款种类、和/或付款金额、和/或付款时间、和/或支付平台名称。进一步地,所述主管理终端为每个副管理终端设置管理权限,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按照授权管理权限向各个副管理终端发送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优选地,所述主管理终端上设有存储单元,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将抓取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存储在存储单元中;优选地,所述管理权限包括副管理终端执行收款管理任务的操作动作范围;优选地,所述管理权限包括副管理终端被允许接收的所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的内容范围。进一步地,还包括支付现场提示设备,通过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与主管理终端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和/或主管理终端支付现场提示单元、和/或副管理终端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相连接进行通信;优选地,所述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至少为下列之一:蓝牙模块、和/或WLAN模块、和/或WIFI模块、和/或Zigbee模块、和/或射频模块;优选地,所述支付现场提示设备至少包括下列之一:悬挂式提示设备、摆放式提示设备、手持式提示设备、穿戴式提示设备。进一步地,所述支付现场提示设备、和/或所述主/副管理终端支付现场提示单元只将最早接收到的相同订单识别码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作为最终提示信息进行提示,将后期收到的相同订单识别码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过滤掉而不予以提示;优选地,所述支付现场提示设备、和/或所述支付现场提示单元所进行的提示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之一或组合:文字提示、和/或图形提示、和/或语音提示、和/或震动提示。本专利技术的第二方案提出了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包括,主管理终端、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支付现场提示设备,所述主管理终端通过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与支付现场提示设备相连,其中,所述主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监控单元,用来在收到收款提示信息后抓取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通过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发送给支付现场提示设备进行提示;优选地,还包括后台管理服务器,用来进行整个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的协调管理,还负责在收到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后抓取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发送给主管理终端,所述主管理终端将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通过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发送给支付现场提示设备进行提示。本专利技术的第三方案提出了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实现方法,使用上述第一方案所述的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包括如下步骤:S11,主管理终端收到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后抓取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将所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发送给后台管理服务器;优选地,主管理终端同时利用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发送给支付现场提示设备;S12,后台管理服务器接收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后,实时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转发给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S13,副管理终端接收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后,对收款提示信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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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技术保护点】
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理终端、至少一个副管理终端和后台管理服务器,所述主管理终端为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为主管理终端通过后台管理服务器授权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主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在收到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后抓取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发送给后台管理服务器;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用来进行整个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的协调管理,用来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转发给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用来对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进行提示。

【技术特征摘要】
2017.01.11 CN 201710019434X1.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理终端、至少一个副管理终端和后台管理服务器,所述主管理终端为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为主管理终端通过后台管理服务器授权能够完成收款管理任务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主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在收到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后抓取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发送给后台管理服务器;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用来进行整个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的协调管理,用来将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转发给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所述副管理终端,包括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用来对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进行提示。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还可以接收支付平台发送的收款提示信息,将所述收款提示信息提取加工为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并转发给主管理终端和/或经主管理终端授权的各个副管理终端;优选地,所述主管理终端还包括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用来对接收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进行提示。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至少包括下列之一:订单识别码、和/或付款方名称、和/或收款方名称、和/或付款种类、和/或付款金额、和/或付款时间、和/或支付平台名称。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理终端为每个副管理终端设置管理权限,所述后台管理服务器按照授权管理权限向各个副管理终端发送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优选地,所述主管理终端上设有存储单元,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将抓取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存储在存储单元中;优选地,所述管理权限包括副管理终端执行收款管理任务的操作动作范围;优选地,所述管理权限还包括副管理终端被允许接收的所述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的内容范围。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所述的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支付现场提示设备,通过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装置与主管理终端支付现场监控单元、和/或主管理终端支付现场提示单元、和/或副管理终端支付现场提示单元相连接进行通信;优选地,所述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至少为下列之一:蓝牙模块、和/或WLAN模块、和/或WIFI模块、和/或Zigbee模块、和/或射频模块;优选地,所述支付现场提示设备至少包括下列之一:悬挂式提示设备、摆放式提示设备、手持式提示设备、穿戴式提示设备。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现场提示设备、和/或所述主/副管理终端支付现场提示单元只将最早接收到的相同订单识别码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作为最终提示信息进行提示,将后期收到的相同订单识别码的收款提示信息属性特征过滤掉而不予以提示;优选地,所述支付现场提示设备、和/或所述支付现场提示单元所进行的提示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之一或组合:文字提示、和/或图形提示、和/或语音提示、和/或震动提示。7.一种移动支付现场监控提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理终端、无线短距离传输装置和/或有线传输...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凯
申请(专利权)人:张凯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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