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953779 阅读:43 留言:0更新日期:2018-01-06 20:44
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包括:主承重框架,包括第一竖直主段、水平主段和第二竖直主段;次承重框架,包括第一竖直次段、水平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竹筒装置,包括竹筒和悬挂链条,所述竹筒通过所述悬挂链条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其中,所述主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2个,所述次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1个,并且每个所述水平主段吊挂至少4个所述竹筒。本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具有自然环保、亲近自然、娱乐性和安全性好、趣味性强、均衡地锻炼孩子的四肢力量和身体平衡能力、成本低廉、牢固耐用和防水防盗等优点。

A bamboo form for children's amusement facilities

The utility model relates to a bamboo matrix children's recreational facilities, the bamboo matrix amusement facilities include: the main bearing frame includes a first vertical section and horizontal section and vertical section of the main second times; bearing frame includes a first vertical time section and horizontal time section and second vertical time section; bamboo device, including the bamboo and the bamboo hanging chain, through the hanging chain hanging in the horizontal section; wherein, the number of the main supporting frame is at least 2, the number of times of the bearing frame is at least 1, and each of the horizontal section hanging at least 4 of the bamboo. The utility model has the advantages of natur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lose to nature, entertainment and safety, strong interest, balanced exercise for children's limbs, strength and body balance, low cost, strong and durable, waterproof and anti-thef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
本技术涉及儿童游乐设施,尤其涉及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
技术介绍
竹子作为一种较为环保的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制造行业、房屋建造行业。但是,在儿童游乐设施领域,应用较少。竹子外表光滑,许多力学和理化属性优于木材。而竹子生长周期短,一般为5年,相比较木材的20年,可再生性强。古语有云,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竹笋长大以后就形成竹子,竹子具有“皮厚腹中空”材质特性,因此可以用来制作笛或箫,并且撞击时容易发出比较大的声音。但是,目前还没有充分利用竹子的特点制造适合儿童玩乐的儿童游乐设施。于是,本技术充分利用竹子的特点,以竹子为主要材料,制造出具有娱乐性好、趣味性强和亲近自然等优点的儿童游乐设施。
技术实现思路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缺乏充分利用竹子的特点,以竹子为主要材料的具有娱乐性好、趣味性强、亲近自然等优点的儿童游乐设施。(二)技术方案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包括:(1)主承重框架,所述主承重框架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主段、水平主段和第二竖直主段;(2)次承重框架,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次段、水平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所述次承重框架与所述主承重框架交叉布置,并且利用所述第一竖直主段、所述第二竖直主段、所述第一竖直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等高地固定于地面;(3)竹筒装置,所述竹筒装置包括竹筒和悬挂链条,所述竹筒通过所述悬挂链条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其中,所述主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2个,所述次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1个,并且每个所述水平主段吊挂至少4个所述竹筒。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承重框架平行布置,并且所述次承重框架与所述主承重框架以所述水平主段垂直于所述水平次段的方式布置。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水平主段与所述水平次段的交叉点等距地布置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并且所述竹筒等距地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承重框架为2至20个,所述次承重框架为1至10个。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位于所述竹林阵周边的所述第一竖直主段、所述第二竖直主段、所述第一竖直次段或第二竖直次段中的至少两段之间,在该至少两段的四分之一至四分之三的高度上固定有与该至少两段垂直延伸的横向链条。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竹筒和所述悬挂链条的总高度H为150cm至200cm,摆动角度α为15°至20°,相邻的两个竹筒之间的水平间距D=2×(H×sinα),所述竹筒和所述悬挂链条的高度比为4~10: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竹筒为笛或箫的形式。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从位于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的周边的所述第一竖直主段、所述第二竖直主段、所述第一竖直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中的至少四段向上分别延伸0.8m至2m的支柱,所述支柱的顶端支撑有遮阳网。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竹筒的下端距离地面的距离为15cm至60cm。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竹筒中的至少一部分竹筒还挂有铃铛或声控音乐盒。(三)有益效果本技术的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1)本技术的主要材质竹子为主要材料,因此具有自然环保和亲近自然等优点。(2)本技术充分地发挥了竹子“皮厚腹中空”从而容易产生各种声音的特点,制得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可以摆动和攀爬,因此娱乐性好、趣味性强。(3)本技术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还可以攀爬,能够发声,因此可以锻炼孩子的感听能力和身体尤其是均衡地锻炼孩子的四肢的力量和身体平衡能力。(4)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可以使得孩子可以在微雨天或夏日游玩。(5)由于本技术主要以竹子为材料,因此具有成本低廉、牢固耐用,防水、防盗等优点。(6)由于本技术主要以竹子为材料,而竹子不但不会因为使用年限的增长老化损坏,反而会因为反复摩擦而形成更加光滑的表面,从而形成更好的触觉效果。附图说明图1是本技术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的一些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中竹筒带有开孔;图2是本技术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的一些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中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周围带有链条;图3是本技术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的一些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中显示竹筒装置的高度、相邻竹筒的距离和竹筒的摆动角度;图4是本技术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的一些实施方式的示意图,其中设置有遮阳网。图中的附图标记表示如下:11-第一竖直主段,12-水平主段,13-第二竖直主段,21-第一竖直次段,22-水平次段,23-第二竖直次段,3-竹筒装置,31-竹筒,32-悬挂链条,4-横向链条,5-支柱,6-防晒网,7-开孔。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实施例一参见图1至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包括:主承重框架1,所述主承重框架1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主段11、水平主段12和第二竖直主段13。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还包括次承重框架2,所述次承重框架2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次段21、水平次段22和第二竖直次段23,所述主承重框架1与所述次承重框架2交叉布置,并且利用所述第一竖直主段11、所述第二竖直主段13、所述第一竖直次段21和第二竖直次段23等高地固定于地面。当然,所述第一竖直主段11、所述第二竖直主段13、所述第一竖直次段21和第二竖直次段23的高度不一定全部相等,也可以部分相等,或者它们的高度可以按照一定规律变化,例如主段(包括第一竖直主段11和第二竖直主段13)和/或次段(包括第一竖直次段21和第二竖直次段23)的高度在一个方向上逐渐递增或逐渐递减。本专利技术对所述主承重框架1和/或所述次承重框架2的材质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承重框架1和所述次承重框架2由不锈钢材质制得。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还包括竹筒装置3,所述竹筒装置3包括竹筒31和悬挂链条32,所述竹筒31通过所述悬挂链条32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12上。在游玩时,可以通过摆动所述竹筒31使得它们相互撞击而发出声音;还可以顺着所述竹筒31往上攀爬,从而可以锻炼儿童的身体,尤其是可以均衡地锻炼儿童的四肢和身体平衡能力。本技术对主承重框架1和次承重框架2的数量没有特别的限制。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承重框架1的数量为至少两个,所述次承重框架2的数量为至少一个,并且每个所述水平主段12吊挂至少4个所述竹筒31,从而构成竹林阵。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承重框架1的数量为2至20个,所述次承重框架为1至10。每个所述水平主段12可以吊挂4至12个所述竹筒装置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主承重框架1平行布置,并且所述次承重框架2与所述主承重框架1以所述水平主段12垂直于所述水平次段22的方式布置。当然,所述次承重框架2与所述主承重框架1也可以以所述水平主段12与所述水平次段22非垂直地交叉的方式布置。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

【技术保护点】
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包括:(1)主承重框架,所述主承重框架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主段、水平主段和第二竖直主段;(2)次承重框架,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次段、水平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所述次承重框架与所述主承重框架交叉布置,并且利用所述第一竖直主段、所述第二竖直主段、所述第一竖直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等高地固定于地面;(3)竹筒装置,所述竹筒装置包括竹筒和悬挂链条,所述竹筒通过所述悬挂链条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其中,所述主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2个,所述次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1个,并且每个所述水平主段吊挂至少4个所述竹筒。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包括:(1)主承重框架,所述主承重框架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主段、水平主段和第二竖直主段;(2)次承重框架,包括构成倒U型的第一竖直次段、水平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所述次承重框架与所述主承重框架交叉布置,并且利用所述第一竖直主段、所述第二竖直主段、所述第一竖直次段和第二竖直次段等高地固定于地面;(3)竹筒装置,所述竹筒装置包括竹筒和悬挂链条,所述竹筒通过所述悬挂链条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其中,所述主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2个,所述次承重框架的数量为至少1个,并且每个所述水平主段吊挂至少4个所述竹筒。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承重框架平行布置,并且所述次承重框架与所述主承重框架以所述水平主段垂直于所述水平次段的方式布置。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主段与所述水平次段的交叉点等距地布置在所述水平主段上,并且所述竹筒等距地悬挂在所述水平主段上。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林阵式儿童游乐设施,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承重框架为2至20个,所述次承重框架为1至10个。5.根据权...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肖述涛
申请(专利权)人:北京大美亲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北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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