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mbodiment of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n air fryer (100), includes a container (101); the heating device has a gas permeable bottom; (1021) the food support member (102); the vessel (101) and on the food support member (102) below the spacers (104), spacer (104) in the container space to accommodate the food support member (102) of the first chamber (1011) and is located in the first chamber (1011) below the room second (1012); and in the container (101) of the bottom wall (1013) of the guide (105). The separator (104) at least partially prevents the heat transfer from the first chamber (1011) to the second chamber (1012), and guides the material falling into the first compartment (1011) from the food support part (102) into the second compartment (1012). The air fryer (100) resulting in cooking fum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空气炸锅
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涉及食物制作装置,尤其涉及空气炸锅。
技术介绍
空气炸锅是一种能够用热空气烹饪例如油炸食品的器具。空气炸锅使热空气流经过食物以增加到食物的热传递,从而减少烹饪时间。空气炸锅在市场上的流行得益于其能够以与传统油炸相比少得多的油来制备食物。然而,传统的空气炸锅在使用中仍然产生油烟,尤其是当以高于140摄氏度的温度烹饪含脂肪的食物时。烹饪油烟是空气炸锅的主要缺点之一,其含有细微颗粒以污染空气,并因而导致持续长时间的令人讨厌的油烟味。此外,空气炸锅产生的烹饪油烟还会触发烟雾检测器和空气净化器的报警。烟雾产生已经成为针对空气炸锅产品的非技术性退货以及对空气炸锅产品的负面评价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一种改进的空气炸锅能够有效地应对烹饪油烟。
技术实现思路
在使用目前的空气炸锅烹饪肉类食物(例如鸡肉、牛排、火腿、排骨、鱼等)时,热量从肉中提取出水和油脂。被提取出的水和油脂落入到底盘上。具有高温的底盘将落下的油脂加热到其烟点温度(例如200摄氏度)以上,从而导致油烟的产生。而从食物中提取的水在落入到底盘中的油中时被迅速加热蒸发。在高于160摄氏度的热油中的水的蒸发导致过热蒸汽的爆发。爆发的蒸汽携带大量的小油滴。这些小油滴被直接溅射在加热管(其温度约为400摄氏度)上或被传送至整个循环气流中,从而这些小油滴被立即烧焦而产生大量油烟和烟味。本专利技术通过分离来自烹饪的食物中的油脂、碎屑和水并将其传送到远离热气流循环的低温区域来降低甚至消除空气炸锅使用中的油烟的产生。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空气炸锅,包括:容器;位于所述容器上部的加热装置;位于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空气炸锅(100),包括:容器(101);位于所述容器(101)上部的加热装置;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具有可透气底部(1021)的食物支撑件(102);气流发生装置,被配置为使被所述加热装置加热的空气形成气流以加热所述食物支撑件(102)所容纳的食物;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位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下方的分隔件(104),所述分隔件(104)将所述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第一室(1011)和位于所述第一室(1011)下方的第二室(1012);以及位于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上的引导件(105);其中,所述分隔件(104)至少部分阻止从所述第一室(1011)向所述第二室(1012)的热传递,并且引导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可透气底部(1021)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并且所述引导件(105)将从所述第一室(1011)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的所述物质向远离所述容器(101)的径向中心的方向引导。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空气炸锅(100),包括:容器(101);位于所述容器(101)上部的加热装置;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具有可透气底部(1021)的食物支撑件(102);气流发生装置,被配置为使被所述加热装置加热的空气形成气流以加热所述食物支撑件(102)所容纳的食物;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位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下方的分隔件(104),所述分隔件(104)将所述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第一室(1011)和位于所述第一室(1011)下方的第二室(1012);以及位于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上的引导件(105);其中,所述分隔件(104)至少部分阻止从所述第一室(1011)向所述第二室(1012)的热传递,并且引导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可透气底部(1021)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并且所述引导件(105)将从所述第一室(1011)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的所述物质向远离所述容器(101)的径向中心的方向引导。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分隔件(104)包括中央具有开孔(1041)的引导面(1042),所述引导面(1042)从其外边缘到所述开孔(1041)逐渐向所述容器(101)的底部倾斜,以引导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沿着所述引导面(1042)移动并通过所述开孔(1041)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引导件(105)在所述容器(101)的轴向上与所述分隔件(104)的引导面(1042)上的开孔(1041)对准,并且所述引导件(105)具有在沿着从所述开孔(1041)的水平高度附近到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的竖直方向上逐渐向远离所述容器(101)的径向中心倾斜延伸的导向面(1051)。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引导件(105)与所述开孔(1041)之间具有空隙以允许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通过所述空隙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引导件(105)整体上大体呈圆锥形、棱锥形、螺旋锥形、截头圆锥形、截头棱锥形或截头螺旋...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H·U·弗洛伊肖尔泽尔,
申请(专利权)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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