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炸锅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880377 阅读:21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2-26 22:11
本发明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公开了一种空气炸锅(100),包括:容器(101);加热装置;具有可透气底部(1021)的食物支撑件(102);位于容器(101)中并位于食物支撑件(102)下方的分隔件(104),分隔件(104)将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食物支撑件(102)的第一室(1011)和位于第一室(1011)下方的第二室(1012);以及位于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上的引导件(105)。分隔件(104)至少部分阻止从所述第一室(1011)向所述第二室(1012)的热传递,并且引导从食物支撑件(102)的可透气底部(1021)落入第一室(1011)的物质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该空气炸锅(100)减少了烹饪中的油烟的产生。

AirFryer

The embodiment of 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n air fryer (100), includes a container (101); the heating device has a gas permeable bottom; (1021) the food support member (102); the vessel (101) and on the food support member (102) below the spacers (104), spacer (104) in the container space to accommodate the food support member (102) of the first chamber (1011) and is located in the first chamber (1011) below the room second (1012); and in the container (101) of the bottom wall (1013) of the guide (105). The separator (104) at least partially prevents the heat transfer from the first chamber (1011) to the second chamber (1012), and guides the material falling into the first compartment (1011) from the food support part (102) into the second compartment (1012). The air fryer (100) resulting in cooking fume.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空气炸锅
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涉及食物制作装置,尤其涉及空气炸锅。
技术介绍
空气炸锅是一种能够用热空气烹饪例如油炸食品的器具。空气炸锅使热空气流经过食物以增加到食物的热传递,从而减少烹饪时间。空气炸锅在市场上的流行得益于其能够以与传统油炸相比少得多的油来制备食物。然而,传统的空气炸锅在使用中仍然产生油烟,尤其是当以高于140摄氏度的温度烹饪含脂肪的食物时。烹饪油烟是空气炸锅的主要缺点之一,其含有细微颗粒以污染空气,并因而导致持续长时间的令人讨厌的油烟味。此外,空气炸锅产生的烹饪油烟还会触发烟雾检测器和空气净化器的报警。烟雾产生已经成为针对空气炸锅产品的非技术性退货以及对空气炸锅产品的负面评价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一种改进的空气炸锅能够有效地应对烹饪油烟。
技术实现思路
在使用目前的空气炸锅烹饪肉类食物(例如鸡肉、牛排、火腿、排骨、鱼等)时,热量从肉中提取出水和油脂。被提取出的水和油脂落入到底盘上。具有高温的底盘将落下的油脂加热到其烟点温度(例如200摄氏度)以上,从而导致油烟的产生。而从食物中提取的水在落入到底盘中的油中时被迅速加热蒸发。在高于160摄氏度的热油中的水的蒸发导致过热蒸汽的爆发。爆发的蒸汽携带大量的小油滴。这些小油滴被直接溅射在加热管(其温度约为400摄氏度)上或被传送至整个循环气流中,从而这些小油滴被立即烧焦而产生大量油烟和烟味。本专利技术通过分离来自烹饪的食物中的油脂、碎屑和水并将其传送到远离热气流循环的低温区域来降低甚至消除空气炸锅使用中的油烟的产生。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空气炸锅,包括:容器;位于所述容器上部的加热装置;位于所述容器中并具有可透气底部的食物支撑件;气流发生装置,被配置为使被所述加热装置加热的空气形成气流以加热所述食物支撑件所容纳的食物;位于所述容器中并位于所述食物支撑件下方的分隔件,所述分隔件将所述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所述食物支撑件的第一室和位于所述第一室下方的第二室;以及位于所述容器的底壁上的引导件。所述分隔件至少部分阻止从所述第一室向所述第二室的热传递,并且引导从所述食物支撑件的可透气底部落入所述第一室的物质进入所述第二室,并且所述引导件将从所述第一室进入所述第二室的所述物质向远离所述容器的径向中心的方向引导。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隔件包括中央具有开孔的引导面,所述引导面从其外边缘到所述开孔逐渐向所述容器的底部倾斜,以引导落入所述第一室的物质沿着所述引导面移动并通过所述开孔进入所述第二室。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引导件在所述容器的轴向上与所述分隔件的引导面上的开孔对准,并且所述引导件具有在沿着从所述开孔的水平高度附近到所述容器的底壁的竖直方向上逐渐向远离所述容器的径向中心倾斜延伸的导向面。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引导件与所述开孔之间具有空隙以允许落入所述第一室的物质通过所述空隙进入所述第二室。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引导件整体上大体呈圆锥形、棱锥形、螺旋锥形、截头圆锥形、截头棱锥形或截头螺旋锥形。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食物支撑件具有不透气的侧壁,所述侧壁与所述容器的外壁之间间隔有第一空间,并且所述食物支撑件的可透气底部与所述分隔件的所述引导面之间间隔有第二空间,所述第一空间与所述第二空间形成位于所述第一室内的并穿过所述食物支撑件的空气循环通路的一部分。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引导件穿过所述开孔部分地伸入到所述第一室中,并且所述导向面的位于所述第一室中的部分引导来自所述第二空间的空气穿过所述食物支撑件的可透气底部进入所述食物支撑件内。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食物支撑件具有延伸到所述容器外部的手柄,所述食物支撑件通过所述手柄被支撑在所述容器中。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隔件还包括支撑壁,所述分隔件通过所述支撑壁被支撑在所述容器的底壁上。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食物支撑件为栅格盘或篮子。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食物支撑件直接放置在所述分隔件的所述引导面上。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隔件具有延伸到所述容器外部的手柄,所述分隔件通过所述手柄被支撑在所述容器中。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引导面相对于所述容器的底壁的倾斜角度在10度以上。在某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分隔件在所述空气炸锅的工作中使所述第二室内的温度比所述第一室内的温度低约50摄氏度。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实施方式的空气炸锅中通过提供分隔件将容器中的空间分为第一室和第二室,并通过分隔件将烹饪过程中产生的物质传送到具有相对低的温度的第二室,从而减少甚至消除了在空气炸锅的烹饪食物的过程中的油烟的产生。附图说明本专利技术的上述和其它目的以及特性结合以下对所附附图的详细描述将变得更加明显,其中:图1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空气炸锅的截面图;图2示出图1中的空气炸锅中的分隔件;图3是具有替代的食物支撑件的图1中的空气炸锅的截面图;图4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二实施方式的空气炸锅的截面图;图5是图4中的空气炸锅的分解视图。纵观以上附图,相同的附图标记将被理解为指代相同的、类似的或相应的特征或功能。具体实施方式现在将对本专利技术的实施例做出参考,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示例由附图所示出。实施例通过本专利技术的阐述所提供,并且不旨在作为对本专利技术的限制。例如,作为一个实施例的一部分所示出或描述的特征可能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被使用以生成又一进一步的实施例。本专利技术旨在包括属于本专利技术范围和精神的这些和其他修改和变化。图1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空气炸锅100。该空气炸锅100包括:容器101;位于容器101上部的加热装置(未示出,通常位于覆盖容器101的盖子中);位于容器101中的食物支撑件102;气流发生装置(未示出),例如风扇。气流发生装置通常也被设置在容器上方以使被加热装置加热的空气形成气流。该被加热的气流可以流动通过食物支撑件102所容纳的食物表面以加热食物。食物支撑件102通常具有可透气底部1021以便于气流能够到达食物支撑件102上所支持的食物的底部以便于在食物的整个表面上加热食物。在图1所示的实施方式中,该食物支撑件102为栅格盘,食物可以直接放置在该栅格盘上进行烹饪。该食物支撑件102也可以为具有可透气底部和可透气侧壁的篮子(见图3),或具有可透气底部和不透气的侧壁的盆。空气炸锅100还包括位于容器101中并位于食物支撑件102下方的分隔件104。分隔件104将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食物支撑件102的第一室1011和位于第一室1011下方的第二室1012。分隔件104包括中央具有开孔1041的引导面1042。引导面1042从其外边缘到开孔1041逐渐向容器101的底部倾斜,以引导落入第一室1011的油脂、食物碎屑以及水等物质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引导面1042向开孔1041移动并通过开孔1041进入第二室1012。引导面1042可以是如图1中所示的平整的锥面,也可以是曲面或螺旋面等其他形状的表面。引导面1042相对于容器101的底壁1013的倾斜角度也可以任意设置,只要引导面1042从外边缘到开孔1041整体向容器101的底部倾斜即可。有利地,引导面1042相对于容器101的底壁1013的倾斜角度可以在10度以上,以便更好地将落入引导面1042上的物质借助重力和气流引导到开孔1041附近并通过开孔1041落入第二室1012中。在图1所示的实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空气炸锅

【技术保护点】
一种空气炸锅(100),包括:容器(101);位于所述容器(101)上部的加热装置;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具有可透气底部(1021)的食物支撑件(102);气流发生装置,被配置为使被所述加热装置加热的空气形成气流以加热所述食物支撑件(102)所容纳的食物;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位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下方的分隔件(104),所述分隔件(104)将所述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第一室(1011)和位于所述第一室(1011)下方的第二室(1012);以及位于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上的引导件(105);其中,所述分隔件(104)至少部分阻止从所述第一室(1011)向所述第二室(1012)的热传递,并且引导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可透气底部(1021)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并且所述引导件(105)将从所述第一室(1011)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的所述物质向远离所述容器(101)的径向中心的方向引导。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空气炸锅(100),包括:容器(101);位于所述容器(101)上部的加热装置;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具有可透气底部(1021)的食物支撑件(102);气流发生装置,被配置为使被所述加热装置加热的空气形成气流以加热所述食物支撑件(102)所容纳的食物;位于所述容器(101)中并位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下方的分隔件(104),所述分隔件(104)将所述容器内的空间分隔为容纳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第一室(1011)和位于所述第一室(1011)下方的第二室(1012);以及位于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上的引导件(105);其中,所述分隔件(104)至少部分阻止从所述第一室(1011)向所述第二室(1012)的热传递,并且引导从所述食物支撑件(102)的可透气底部(1021)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并且所述引导件(105)将从所述第一室(1011)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的所述物质向远离所述容器(101)的径向中心的方向引导。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分隔件(104)包括中央具有开孔(1041)的引导面(1042),所述引导面(1042)从其外边缘到所述开孔(1041)逐渐向所述容器(101)的底部倾斜,以引导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沿着所述引导面(1042)移动并通过所述开孔(1041)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引导件(105)在所述容器(101)的轴向上与所述分隔件(104)的引导面(1042)上的开孔(1041)对准,并且所述引导件(105)具有在沿着从所述开孔(1041)的水平高度附近到所述容器(101)的底壁(1013)的竖直方向上逐渐向远离所述容器(101)的径向中心倾斜延伸的导向面(1051)。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引导件(105)与所述开孔(1041)之间具有空隙以允许落入所述第一室(1011)的物质通过所述空隙进入所述第二室(1012)。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空气炸锅,其中,所述引导件(105)整体上大体呈圆锥形、棱锥形、螺旋锥形、截头圆锥形、截头棱锥形或截头螺旋...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H·U·弗洛伊肖尔泽尔
申请(专利权)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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