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pplication relates to a bottom support for a cable transportation system (3) with at least one carrying cable (2) and a traction cable (4), and relates to a cable transportation system. The bottom bracket (1) comprises a seat part (7) for holding at least a part of the carrying cable (2), and a panel (12), which is closed above at least a part (9) of the seat part (7), so as to form a closed part (9).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以及缆线运输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shoe,鞋状件)。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设置有上述底托的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
技术介绍
如上所述的缆线运输系统通常包括能够在下游装载卸载站与上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缆线上移动的至少一个运输单元(例如舱室)。具体地,每个运输单元由设置有滚轮的台车(trolley)支撑,当台车运动时,所述滚轮在承载缆线上滚动。用于运输单元的驱动装置可以通过牵引缆线传送,或者运输单元可以设置有由例如电池提供动力的各自的马达。由于各种原因,在这些类型的系统中,通常需要在下游装载卸载站与上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中间区域处支撑承载缆线。例如,下游装载卸载站与上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距离可能太大,以至于不允许在单个跨度内布置承载缆线。在其他情况下,替代地缆线运输系统路线的高度轮廓需要承载缆线的梯度变化。在其他情况下,缆线运输系统路线的轮廓可需要至少一个弯曲。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以及未列出的其他情况下,缆线运输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中间支撑件,所述中间支撑件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竖直支撑机构(诸如例如塔架或塔桥),所述竖直支撑结构在其顶部设置有用于缆线的本领域中被称为“底托”的支撑件。具体地,底托具有用于承载缆线的上支撑端。如果运输单元通过牵引缆线移动,则牵引缆线通过布置在上端下方的一系列滚轮支撑在底托处。如上所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类型的缆线运输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台车,运输单元从该台车悬置,该台车用自动夹紧装置选择性地夹紧到牵引缆线,或以固定的方式附接到牵引缆线。台车包括至少一个滚轮,该滚轮在使 ...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缆线运输系统(3)的底托(1),所述缆线运输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所述底托(1)包括:座部(7),用于容纳所述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覆盖件(12),封闭在所述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便形成封闭部分(9)。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6.09 IT 1020160000592331.一种用于缆线运输系统(3)的底托(1),所述缆线运输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所述底托(1)包括:座部(7),用于容纳所述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覆盖件(12),封闭在所述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便形成封闭部分(9)。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座部(7)包括相对于由所述覆盖件(12)封闭的封闭部分(9)而位于上游的至少一个开放部分(8)。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托,其中,在所述开放部分(8)和所述封闭部分(9)之间的过渡处,所述底托的曲率半径保持不变。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座部(7)在下面由基座(13)界定,并且横向地由具有上部面(16)的相对的侧面(14)界定,在所述开放部分(8)和所述封闭部分(9)之间的过渡处,所述上部面具有与所述基座(13)相同的形状和高度。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封闭部分(9)的至少所述基座(13)具有孔(17)。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封闭部分(9)的基座(13)与所述开放部分(8)的基座(13)成一体;所述封闭部分(9)的侧面(16)和所述覆盖件(12)与所述基座(13)成一体,并且能够选择性地从所述基座移除。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托,其中,在所述承载缆线(2)与所述覆盖件(12)的内表面之间有间隙(2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承载缆线(2)在所述座部(7)内自由移动。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底托(1)的所述座部(7)包括在所述封闭部分(9)的下游的一开放部分(8),并且在所述封闭部分(9)的下游的该开放部分(8)配置为与布置在所述封闭部分(9)的上游的开放部分(8)相似。10.一种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的缆线运输系统(3),所述缆线运输系统(3)包括: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底托(1),包括用于容纳所述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的座部(7);以及至少一个覆盖件(12),封闭在所述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便形成...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哈特穆特·维泽尔,
申请(专利权)人:罗泊芬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