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以及缆线运输系统技术方案

技术编号:16828129 阅读:14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2-19 14:20
本申请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和一个牵引缆线(4)的缆线运输系统(3)的底托,并涉及一种缆线运输系统。该底托(1)包括:座部(7),用于容纳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覆盖件(12),封闭在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用于形成封闭部分(9)。

The bottom and cable transportation system used in the cable transportation system

The application relates to a bottom support for a cable transportation system (3) with at least one carrying cable (2) and a traction cable (4), and relates to a cable transportation system. The bottom bracket (1) comprises a seat part (7) for holding at least a part of the carrying cable (2), and a panel (12), which is closed above at least a part (9) of the seat part (7), so as to form a closed part (9).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用于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以及缆线运输系统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shoe,鞋状件)。本专利技术还涉及一种设置有上述底托的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
技术介绍
如上所述的缆线运输系统通常包括能够在下游装载卸载站与上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缆线上移动的至少一个运输单元(例如舱室)。具体地,每个运输单元由设置有滚轮的台车(trolley)支撑,当台车运动时,所述滚轮在承载缆线上滚动。用于运输单元的驱动装置可以通过牵引缆线传送,或者运输单元可以设置有由例如电池提供动力的各自的马达。由于各种原因,在这些类型的系统中,通常需要在下游装载卸载站与上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中间区域处支撑承载缆线。例如,下游装载卸载站与上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距离可能太大,以至于不允许在单个跨度内布置承载缆线。在其他情况下,替代地缆线运输系统路线的高度轮廓需要承载缆线的梯度变化。在其他情况下,缆线运输系统路线的轮廓可需要至少一个弯曲。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以及未列出的其他情况下,缆线运输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中间支撑件,所述中间支撑件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竖直支撑机构(诸如例如塔架或塔桥),所述竖直支撑结构在其顶部设置有用于缆线的本领域中被称为“底托”的支撑件。具体地,底托具有用于承载缆线的上支撑端。如果运输单元通过牵引缆线移动,则牵引缆线通过布置在上端下方的一系列滚轮支撑在底托处。如上所述,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类型的缆线运输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台车,运输单元从该台车悬置,该台车用自动夹紧装置选择性地夹紧到牵引缆线,或以固定的方式附接到牵引缆线。台车包括至少一个滚轮,该滚轮在使用时在承载缆线上滚动,并且设置有适于容纳承载缆线的至少一部分的凹槽。当台车必须穿过底托,即位于上游装载卸载站与下游装载卸载站之间的柱子的顶部处的支撑件时,牵引缆线(当存在时)从底托中的滚轮上升并因此向台车传递向下的牵引力。详细地说,这种向下的牵引力通过从一系列底托滚轮在牵引缆线中引起的提升而确定,并且从台车通过其自身滚轮卸载到承载缆线上。由于承载缆线由金属丝形成,并且可能的压碎可导致对缆线的损坏,所以已知在用于容纳并保护承载缆线的底托处形成座部。具体地,底托的座部具有深度,使得通过的台车滚轮不压在缆线上,而是沿座部的侧面的上端处的外道搁置。详细地说,插入到底托中的承载缆线从座部的上边缘突出的长度小于中央凹槽相对于台车滚轮的侧轨道的深度。当承载缆线在底托的座部中,因此没有由台车施加到承载缆线上的任何负荷时,承载缆线自由地进行小的纵向滑动移动和竖直振荡,从而补偿系统操作中的可变负荷条件和温差。如前所述,即使当承载缆线被容纳在底托的座部中时,所述承载缆线的至少一部分向上突出超过座部的限制,并且因此至少对于该部分,承载缆线暴露于外部大气条件(诸如例如风)中。因此,横向风可导致承载缆线的水平位移。现在仅通过底托上的承载缆线的座部部分对抗风力,但如果超过临界风阈值,则不再保证导轨上的承载缆线的稳定性,随之具有脱轨的危险。
技术实现思路
基于这种已知技术,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没有上述缺点的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具体地,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避免或至少减少由于强侧风导致发生承载缆线脱轨的底托。根据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其中该底托包括:座部,用于容纳承载缆线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覆盖件,在上方以形成封闭部分的方式封闭座部的至少一部分。具体地,因此,座部的至少一部分在顶侧上由覆盖件封闭。因此,承载缆线的一段较短部分被容纳在隧道(tunnel)内,并且即使当有侧风时,缆线也被局部保持并维持在座部内,从而提前防止可能发生脱轨事件。具体地,底托的座部包括在由覆盖件封闭的部分的上游的至少一个开放部分。因此,在底托的座部的侧面上的缆线上的滚动穿过以渐变的方式发生,而不需要在接近底托时朝向承载缆线的底部的急剧地偏离。具体地,在开放部分和封闭部分之间的过渡处,底托的曲率半径保持不变。例如,在从开放部分到封闭部分的过渡处,座部的侧面的上面具有与基座相同的轮廓和相同的高度。因此,悬置在经过底托的台车下面的运输单元未察觉(perceive,感受到)在座部的一个部分和另一个部分之间通过。具体地,底托的座部的封闭部分的基座具有孔。因此,在覆盖件下面形成通风孔和排水孔,否则覆盖件可局部地将水或其他外部污染物保留在座部中。具体地,座部的封闭部分的基座与开放部分的基部成一体,而座部的第二部分的侧面和覆盖件与基座成一体,并且可选择性地从基座移除。因此,即使在座部的封闭部分中也可以对承载缆线进行定期检查。具体地,承载缆线在座部的封闭部分内自由移动,在所述座部的封闭部分中,在承载缆线和覆盖件的内壁之间有间隙。因此,承载缆线可以在纵向方向上自由滑动,从而兼容正常的操作偏离。具体地,底托的座部进一步包括在封闭部分下游的开放部分,其中该开放的下游部分以类似于开放的上游部分的方式配置,从而避免在封闭部分和开放部分之间的过渡处的形状不连续。从上游到下游的路径沿循支撑运输单元的台车的运动。因此,在悬置在台车下面的运输单元中也未察觉到在封闭部分和开放部分之间的过渡。具体地,被配置为在承载缆线上滚动的台车滚轮包括在承载缆线上的中央滚动轨道以及在底托的座部的侧面的上面上的两个侧滚动轨道。在开放部分中的承载缆线和在座部的封闭部分的覆盖件两者相对于座部的侧面的上面突出的长度小于中央轨道相对于两个侧滚动轨道的深度。因此,这确保了在滚轮在座部的开放部分和封闭部分上穿过期间,滚轮不压在缆线或覆盖件上。附图说明参考附图,从以下对实施例的非限制性实例的描述中,本专利技术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显而易见,其中:-图1是在入口处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的局部示意图,其中底托支撑所述缆线;-图2是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如图1所示的运输系统的底托的局部分解示意图;-图3是图2所示的底托的座部的第一部分的竖直横截面视图;-图4是图2所示的底托的座部的第二部分的竖直横截面视图;-图5是通过图2所示的座部的开放部分的缆线运输系统的台车的滚轮的竖直横截面视图;以及-图6是通过图2所示的座部的封闭部分的缆线运输系统的台车的滚轮的竖直横截面视图。具体实施方式在附图中,根据本专利技术的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和一个牵引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用附图标号3表示,并且根据本专利技术的用于容纳承载缆线的底托用附图标号1表示。在图1中,示出了包括运输单元、两个承载缆线和牵引缆线的缆线运输系统。然而,出于本专利技术的目的,该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承载缆线,可以有两个或更多个运输单元,并且可以用适于实现运输单元的移动的类似装置代替牵引缆线。参考上述内容,在接下来的描述中,参考一个承载缆线(但可以有两个或更多个承载缆线)、一个运输单元(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有两个或更多个运输单元),以及牵引缆线(但在不影响本专利技术的情况下可以用适于控制运输单元沿承载缆线的移动的类似装置代替该元件)。因此,该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一个牵引缆线4和至少一个台车15,该台车被耦接,使得其可以在承载缆线2上滑动,并且该台车附接(例如夹持)到牵引缆线4,使得其可以沿方向D1行进。在下面的描述中,将参考一个承载缆线2和底托1的相应座部7,但是出于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每个额外的承载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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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缆线运输系统的底托以及缆线运输系统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缆线运输系统(3)的底托(1),所述缆线运输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所述底托(1)包括:座部(7),用于容纳所述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覆盖件(12),封闭在所述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便形成封闭部分(9)。

【技术特征摘要】
2016.06.09 IT 1020160000592331.一种用于缆线运输系统(3)的底托(1),所述缆线运输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所述底托(1)包括:座部(7),用于容纳所述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覆盖件(12),封闭在所述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便形成封闭部分(9)。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座部(7)包括相对于由所述覆盖件(12)封闭的封闭部分(9)而位于上游的至少一个开放部分(8)。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托,其中,在所述开放部分(8)和所述封闭部分(9)之间的过渡处,所述底托的曲率半径保持不变。4.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座部(7)在下面由基座(13)界定,并且横向地由具有上部面(16)的相对的侧面(14)界定,在所述开放部分(8)和所述封闭部分(9)之间的过渡处,所述上部面具有与所述基座(13)相同的形状和高度。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封闭部分(9)的至少所述基座(13)具有孔(17)。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封闭部分(9)的基座(13)与所述开放部分(8)的基座(13)成一体;所述封闭部分(9)的侧面(16)和所述覆盖件(12)与所述基座(13)成一体,并且能够选择性地从所述基座移除。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托,其中,在所述承载缆线(2)与所述覆盖件(12)的内表面之间有间隙(2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承载缆线(2)在所述座部(7)内自由移动。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托,其中,所述底托(1)的所述座部(7)包括在所述封闭部分(9)的下游的一开放部分(8),并且在所述封闭部分(9)的下游的该开放部分(8)配置为与布置在所述封闭部分(9)的上游的开放部分(8)相似。10.一种具有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的缆线运输系统(3),所述缆线运输系统(3)包括:至少一个承载缆线(2);底托(1),包括用于容纳所述承载缆线(2)的至少一部分的座部(7);以及至少一个覆盖件(12),封闭在所述座部(7)的至少一部分(9)的上方,以便形成...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哈特穆特·维泽尔
申请(专利权)人:罗泊芬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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