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钻探船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6688529 阅读:91 留言:0更新日期:2017-12-02 04:31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海上钻探船,包括:具有月池的船体;安装在船体上位于月池处的多火线起吊系统,该多火线起吊系统包括:桅杆,其具有顶侧和连接到钻探船的船体的底部,其中桅杆具有带第一侧和相对的第二侧的中空结构;第一起吊装置,其被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一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第一火线在桅杆的第一侧的外部延伸且与第一侧相邻;第二起吊装置,其被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二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第二火线在桅杆的第二侧的外部延伸且与第二侧相邻;其中第一起吊装置和第二起吊装置中的每一个均包括一个或多个线缆以及一个或多个相关的绞盘,绞盘优选布置在桅杆的中空结构中,以相对于桅杆操作每个负载附接装置的位置。

Offshore drilling ship

The invention provides an offshore drilling ship, including: moon pool hull; installation of hoisting system located in the moon pool at the fire on the ship, including the multi wire hoisting system: the mast, with a top side and connected to the drilling ship bottom, wherein the mast with a hollow structure with a first side and a relative the second side; first hanging device, which is the support, and has shifted the load along the first line of attachment, the first line on the first side of the external mast extends adjacent the first side; the second lifting device, the mast support, and has shifted the load along the second line of connecting device, second FireWire external on second sides of a mast extending and adjacent to the second side; the first lifting device and second lifting devices each include one or more cable and a The winch is preferably arranged in the hollow structure of the mast to operate the position of each load attaching device relative to the mast.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海上钻探船本专利技术是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410049159.2,专利技术名称为“海上钻探船”,申请日为2009年2月13日的分案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单体海上钻探船,例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勘探、矿井维修等。
技术介绍
在通过引用合并于此的US6,763,898和WO02/18742中,公开了被安装在钻探船的船体上的多火线(firingline)起吊系统。通常,这些已知的多火线起吊系统包括:-桅杆,其具有顶侧和被连接到钻探船的船体的底部,其中该桅杆具有带第一侧和相对的第二侧的中空结构;-第一起吊装置,该第一起吊装置由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一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其在桅杆的第一侧的外部且靠近桅杆的第一侧延伸;-第二起吊装置,该第二起吊装置由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二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其在桅杆的第二侧的外部且靠近桅杆的第二侧延伸。第一和第二起吊装置中的每一个均包括一个或多个线缆和一个或多个关联的绞盘,这些绞盘优选布置在桅杆的中空结构中,以相对于桅杆操作每个负载附接装置的位置。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解决方案,以使在单体钻探船上的多火线起吊系统的使用优化。本专利技术的目的还在于为钻探船提供改进的多火线起吊系统。本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单体海上钻探船,包括:-具有月池的船体;-安装在所述船体上位于所述月池处的多火线起吊系统,该多火线起吊系统包括:-具有顶侧和连接到所述钻探船的所述船体的底部的桅杆,其中所述桅杆具有带第一侧和相对的第二侧的中空结构;-第一起吊装置,该第一起吊装置被所述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一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所述第一火线在所述桅杆的所述第一侧的外部延伸且与所述第一侧相邻;-第二起吊装置,该第二起吊装置被所述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二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所述第二火线在所述桅杆的所述第二侧的外部延伸且与所述第二侧相邻;其中所述第一起吊装置和第二起吊装置中的每一个均包括一个或多个线缆以及一个或多个相关联的绞盘,这些绞盘优选布置在桅杆的中空结构中,以相对于所述桅杆操作每个负载附接装置的位置。注意到,所述桅杆的第一和第二侧对应于所述桅杆的前侧和后侧,其中对于第一和第二侧中哪个是前侧并不重要。优选的是,所述桅杆具有矩形截面。优选的是,所述桅杆具有连续的外壁,使得其内部被保护免受天气损害。优选的是,所述第一和第二起吊装置的一个或多个绞盘被设置在所述桅杆中,优选在所述桅杆的下端处。在优选实施例中,BOP(防喷器)存储器存在于所述船的船体中与所述月池相邻,所述第一起吊装置适于提升通常极其重的BOP以及将其降低到海底。优选的是,船包括被提供在所述桅杆的所述第一侧处的可移动工作甲板,该可移动工作甲板在活动位置中当所述第一火线延伸通过所述可移动工作甲板时覆盖了所述月池的在所述桅杆的第一侧处的一部分,在非活动位置中,则允许所述BOP被带入所述第一火线中并且被所述第一起吊装置操作。所述可移动工作甲板优选包括位于其内的开口,所述开口能够与所述第一火线对齐,使得例如管柱(string)(如立管柱)等物体能够被通过甲板降低到海中,其中甲板处于其活动位置中。所述可移动工作甲板优选包括被设置在所述甲板的所述开口处的悬挂装置,该悬挂装置适于连接到并支撑管柱的顶端,更优选的是,带有被附接到其下端的BOP的立管柱。该悬挂装置可包括夹持装置或类似装置,以从甲板悬挂管柱,例如已知为立管卡盘(spider)的装置。将认识到,在该优选实施例中,可移动工作甲板在其活动位置时支撑所述悬挂的管柱的重量。在实际的实施例中,所述重量将至少为200吨,因此工作甲板具有允许支撑管柱的结构,例如立管柱,其可以具有附接到该柱下端的BOP,其具有至少200吨的重量。可移动工作甲板还可包括被设置在所述甲板中的开口处的旋转台,其可以与所述立管卡盘结合。优选的是,所述工作甲板被提供有支撑机构,例如轨道,用于铁钻工(ironroughneck)。该铁钻工可被永久性设置在工作甲板上。优选的是,在所述可移动工作甲板的一侧处提供了具有用于所述铁钻工的存储隔间的桅杆,使得铁钻工在不使用时能够被存储在所述隔间中,例如,具有轨道的隔间,该轨道可与工作甲板上的轨道对齐,以在所述轨道上移动铁钻工。通过以可移动的方式设置可移动工作甲板,可移动工作甲板能够当在工作甲板上执行工作时(例如组装立管柱或钻柱时)处于相对于吃水线较低的位置处。如果该甲板被固定地安装,则BOP将必须被带到所述固定甲板之下,并且由于BOP通常非常高,这可能需要工作甲板被安装在吃水线上方非常高之处。因此,通过以移动的方式设置所述甲板,能够确保当在甲板上进行工作时甲板处于有利的低高度处。在可能的实施例中,可移动工作甲板被提供有提升机构,使得在所述可移动工作甲板的升高的非活动位置中,BOP能够被带到可移动工作甲板之下。在可能的实施例中,桅杆被提供有一个或多个竖直导件,沿该竖直导件,所述可移动甲板能够在所述活动位置和升高的非活动位置之间移位。具有连接到工作甲板的一个或多个线缆的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绞盘可被提供以升高和降低工作甲板。在可提升工作甲板的另一实施例中,可设想到,工作甲板的提升是通过设置在可移动工作甲板的一侧或多火线起吊系统的起吊装置来实现,或者通过船的起重机来实现。然后,桅杆可被提供有处于沿该桅杆的升高位置处的甲板支持装置,以将所述甲板支持在所述升高的非活动位置中。在另一实施例中,可移动甲板被枢转地设置,使得例如其能够被带到竖直的非活动位置中。例如,可移动甲板可具有两个可枢转甲板部件。优选的是,船具有位于所述桅杆的所述第二侧的固定工作甲板,可移动工作甲板的活动位置与所述固定工作甲板位于基本相同的高度。如果船在例如桅杆的两个横向侧处被提供有用于钻管接头的一个或多个台阶装置(setbacks)(例如旋转式传送带),使得钻管接头能够从每个所述台阶装置被运送到任意一个火线,那么这是最优选的。注意到,在本申请的范围内,在桅杆的相对侧的工作甲板的高度也可以不同。在优选实施例中,可移动工作甲板能够在可移动工作甲板的平面中移动,例如沿横向方向可移动,使得在可移动工作甲板的非活动位置中,该甲板被从第一火线清理开。如果需要的话,该甲板可由几个例如能够在不同的横向方向上移动的甲板构件构成。优选的是,滑行结构被提供用于可移动工作甲板,使得所述工作甲板能够在活动和非活动位置之间滑行。优选的是,工作甲板能够横向地在活动和非活动或缩进位置之间移位。在优选实施例中,BOP存储器从第一火线偏移,优选横向偏移,BOP运送装置被提供用于将BOP移位到第一火线中。在优选实施例中,BOP运送装置包括在船的船体上的一组轨道,BOP支撑框架能够在该轨道上移位。优选的是,BOP支撑框架具有用于BOP延伸通过的中心开口,使得BOP的顶部在BOP支撑框架上方延伸,并且下部在BOP支撑框架的下方延伸。以此方式支撑BOP导致了BOP的稳定支持,例如比在BOP下侧对其进行支撑或从BOP上端对其进行支撑的方案有利。在优选实施例中,BOP支撑框架被提供有可致动BOP支撑器,该可致动BOP支撑器在活动位置中支撑BOP并且在缩进位置释放BOP(通常在其已被附接到由第一起吊装置支持的立管上之后)。在可能的实施例中,BOP由具有连接器的上主体元件和下主体元件构成,使得所述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海上钻探船

【技术保护点】
一种单体海上钻探船,包括:-具有船头和船尾的船体;-具有船员宿舍和桥的居住干舷部,所述居住干舷部被设置在船头处的船体上;-所述船体位于所述居住干舷部与船的所述船尾之间的主甲板;-延伸通过所述船体的月池,其中所述主甲板的前主甲板部分在所述月池的前方延伸,所述主甲板的后主甲板部分在所述月池的后方延伸;-安装在所述船体上的多火线起吊系统,该多火线起吊系统包括:具有顶侧和与所述船体整体形成的底部的中空结构桅杆,所述底部在所述船体的位于所述月池的左舷和右舷之间的区段之间延伸,所述底部与船头侧分开,并且与所述月池的船尾侧分开,从而形成在所述桅杆前方的前月池区域和在所述桅杆后方的后月池区域,其中所述桅杆具有前侧和相对的后侧以及相对的横向侧,第一起吊装置,该第一起吊装置被所述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一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所述第一火线在所述桅杆的所述后侧的外部延伸且与所述后侧相邻,从而允许装卸通过所述后月池区域的货物;第二起吊装置,该第二起吊装置被所述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二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所述第二火线在所述桅杆的所述前侧的外部延伸且与所述前侧相邻,从而允许装卸通过所述前月池区域的货物;其中所述第一起吊装置和第二起吊装置每个包括一个或多个线缆以及一个或多个相关的绞盘,以相对于所述桅杆操作每个所述负载附接装置的位置;其中在前月池区域设置立管张紧系统,该立管张紧系统包括在月池的每个横向侧处的一组滑轮组和在所述船体的位于所述月池的横向侧处的区段中的一组的液压张紧缸;-其中所述月池具有悬挂的立管运送装置,该立管运送装置包括支撑框架和沿月池的纵向方向延伸的一对相关联的轨道,从而允许支撑框架沿月池的纵向方向移位,同时在桅杆的底部下方的后月池区域到前月池区域之间支撑互连的立管构成的立管柱,以便附接至立管张紧系统。...

【技术特征摘要】
2008.02.15 US 61/064,105;2008.04.29 US 61/071,4501.一种单体海上钻探船,包括:-具有船头和船尾的船体;-具有船员宿舍和桥的居住干舷部,所述居住干舷部被设置在船头处的船体上;-所述船体位于所述居住干舷部与船的所述船尾之间的主甲板;-延伸通过所述船体的月池,其中所述主甲板的前主甲板部分在所述月池的前方延伸,所述主甲板的后主甲板部分在所述月池的后方延伸;-安装在所述船体上的多火线起吊系统,该多火线起吊系统包括:具有顶侧和与所述船体整体形成的底部的中空结构桅杆,所述底部在所述船体的位于所述月池的左舷和右舷之间的区段之间延伸,所述底部与船头侧分开,并且与所述月池的船尾侧分开,从而形成在所述桅杆前方的前月池区域和在所述桅杆后方的后月池区域,其中所述桅杆具有前侧和相对的后侧以及相对的横向侧,第一起吊装置,该第一起吊装置被所述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一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所述第一火线在所述桅杆的所述后侧的外部延伸且与所述后侧相邻,从而允许装卸通过所述后月池区域的货物;第二起吊装置,该第二起吊装置被所述桅杆支撑,并且具有沿第二火线可移位的负载附接装置,所述第二火线在所述桅杆的所述前侧的外部延伸且与所述前侧相邻,从而允许装卸通过所述前月池区域的货物;其中所述第一起吊装置和第二起吊装置每个包括一个或多个线缆以及一个或多个相关的绞盘,以相对于所述桅杆操作每个所述负载附接装置的位置;其中在前月池区域设置立管张紧系统,该立管张紧系统包括在月池的每个横向侧处的一组滑轮组和在所述船体的位于所述月池的横向侧处的区段中的一组的液压张紧缸;-其中所述月池具有悬挂的立管运送装置,该立管运送装置包括支撑框架和沿月池的纵向方向延伸的一对相关联的轨道,从而允许支撑框架沿月池的纵向方向移位,同时在桅杆的底部下方的后月池区域到前月池区域之间支撑互连的立管构成的立管柱,以便附接至立管张紧系统。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体海上钻探船,还包括位于船的船体中且邻近所述月池的防喷器存储器,其中所述第一起吊装置适于在桅杆的后侧建立和降低在其下端附接有防喷器的立管柱。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体海上钻探船,其中,所述支撑框架具体化为滑行推车。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体海上钻探船,其中,所述支撑框架具有用于悬挂立管柱的一个或多个可移动立管悬挂构件。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体海上钻探船,其中,所述支撑框架具有一个或多个可致动防喷器支撑构件,以将防喷器直接支撑在该框架上。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体海上钻探船,其中,所述支撑框架允许支撑框架沿月池的纵向方向移位,同时在后月池区域...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J·鲁登伯格D·B·威宁
申请(专利权)人:伊特雷科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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