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utility model provides a camera lens, the camera lens along the optical axis from the object side to the image side is provided with: a first lens has a negative refractive power, like the side is concave; the second lens, the image side is convex; third lens; the fourth lens has a negative refractive power; and at least one the lens, which can meet the physical side of the second lens effective radius DT21 and the fourth lens like side of the effective radius of DT42: 0.5< DT21/DT42< 1.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摄像镜头及包括该摄像镜头的摄像装置
本申请涉及一种摄像镜头,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包括多片镜片的摄像镜头。本申请还涉及一种配置有上述摄像镜头的摄像装置。
技术介绍
随着科技的发展,便携式电子产品逐步兴起,特别是具有摄像功能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得到人们更多的青睐。对于搭载在运动类设备上的摄像装置(特别是车载摄像装置、监控摄像装置、无人机用摄像装置等)来说,其光学系统趋向于广角化并具有更高像素,并且需要保证在温差较大时仍具有较好的成像质量。为了满足该需求,摄像镜头也进一步需要高像质、广角化及具有较大光亮度。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旨在提供一种小型化、广角化、高成像品质的消热差摄像镜头。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摄像镜头,该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成像侧可依次设置有多个透镜。在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中,摄像镜头例如可包括沿着光轴从物侧至成像侧依次设置的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其像侧面为凹面;具有光焦度的第二透镜,其像侧面为凸面;具有光焦度的第三透镜;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四透镜;以及至少一个后续透镜。根据本申请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摄像镜头。该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成像侧可依次设置有: ...
【技术保护点】
一种摄像镜头,所述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成像侧依次设置有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至少一个后续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凹面;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以及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42之间满足:0.5<DT21/DT42<1。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摄像镜头,所述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成像侧依次设置有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至少一个后续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凹面;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以及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42之间满足:0.5<DT21/DT42<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42之间满足:0.632≤DT21/DT42≤0.953。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之间满足:1<f1/f4<1.8。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之间满足:1.433≤f1/f4≤1.787。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材料为玻璃。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单位温度对所述第三透镜的单位折射率的影响率满足:|dn3/dt|<10-5,其中,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为n3,所述第三透镜的温度为t。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HFOV与所述摄像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之间满足:5.4mm<tan(HFOV)*f<10mm。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HFOV与所述摄像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之间满足:5.493mm≤tan(HFOV)*f≤8.061mm。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的成像高度对应的光线入射电子感光组件的最大角度CRAmax满足CRAmax<21°。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的成像高度对应的所述光线入射电子感光组件的最大角度CRAmax满足CRAmax≤20.003°。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后续透镜包括第五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沿着所述光轴设置在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以及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与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5之间满足:CT4/CT5<0.5。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4与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5之间满足:CT4/CT5≤0.262。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2和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5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摄像镜头的成像面的轴上距离之间满足:(CT2+CT5)/TTL<0.4。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2和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5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摄像镜头的成像面的轴上距离之间满足:(CT2+CT5)/TTL≤0.281。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23、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34以及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45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成像面的轴上距离TTL之间满足:0.04<(T23+T34+T45)/TTL<0.12。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23、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34以及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45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至所述成像面的轴上距离TTL之间满足:0.048≤(T23+T34+T45)/TTL≤0.103。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后续透镜还包括第六透镜,所述第六透镜沿着所述光轴设置在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以及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62之间满足:0.8<DT11/DT62<1.3。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62之间满足:0.959≤DT11/DT62≤1.167。19.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12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56之间满足:1.1<T12/T56<1.9。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12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的轴上间隔距离T56之间满足:1.199≤T12/T56≤1.862。21.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2与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1之间满足:0.8<R2/R11<1.8。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2与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1之间满足:0.875≤R2/R11≤1.688。23.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62与电子光感元件的有效像素区域的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之间满足:2.5<DT62/ImgH<3.5。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62与所述电子光感元件的有效像素区域的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之间满足:2.703≤DT62/ImgH≤3.382。25.一种摄像镜头,所述摄像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成像侧依次设置有: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以及第六透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凹面;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四透镜具有负光焦度;以及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62之间满足:0.8<DT11/DT62<1.3。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62之间满足:0.959≤DT11/DT62≤1.167。27.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材料为玻璃。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42之间满足:0.5<DT21/DT42<1。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的有效半径DT2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有效半径DT42之间满足:0.632≤DT21/DT42≤0.953。30.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之间满足:1<f1/f4<1.8。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第四透镜的有效焦距f4之间满足:1.433≤f1/f4≤1.787。32.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单位温度对所述第三透镜的单位折射率的影响率满足:|dn3/dt|<10-5,其中,所述第三透镜的折射率为n3,所述第三透镜的温度为t。33.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HFOV与所述摄像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之间满足:5.4mm<tan(HFOV)*f<10mm。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镜头的最大视场角的一半HFOV与所述摄像镜头的总有效焦距f之间满足...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黄林,
申请(专利权)人: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
类型:新型
国别省市:浙江,33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发表了对其他浏览者有用的留言会获得科技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