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a proces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fermentation products from lignocellulosic materials.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a proces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lignocellulosic materials fermentation product, which comprises the following steps: a) optionally pretreatment; b) optionally washing C); enzymatic hydrolysis; fermentation; d) and E) optionally recycling fermentation products; which, in step c), the use of a 55 degrees or higher optimum temperature of the enzyme composition, the hydrolysis time is 40 hours or more and the temperature is 50 DEG C or higher.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从含木质纤维素的材料制备发酵产物的工艺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1080045362.2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原申请是申请日为2010年10月5日的国际申请PCT/EP2010/064830的中国国家阶段申请。
本专利技术涉及酶促水解木质纤维素材料和发酵糖的工艺。
技术介绍
木质纤维素植物材料,本文中也称为原料,是糖形式的可再生能源来源,其可被转化为有价值的产物,例如生物燃料(例如生物乙醇)。该工艺期间,通过(半)纤维素分解酶,原料(麦秸、玉米秆、稻壳等)中存在的(木质或半)纤维素被转化为还原糖,接着通过微生物(比如酵母、细菌和真菌),所述还原糖被转化为有价值的产物例如乙醇。鉴于(半)纤维素是结晶的并包埋在木质素网中,向还原糖的转化通常是慢的且不完全的。典型地,酶促水解未处理原料产生少于理论量的20%的糖。通过应用化学和热物理预处理,(半)纤维素对(半)-纤维素分解酶而言是更可接近的,因而转化更快并在较高产率下转化。来自源自预处理的玉米秆的纤维素的典型的乙醇产率是40加仑乙醇/1000kg干玉米秆[1],或0.3g乙醇/g原料。基于纤维素基的乙醇的最大产率是大约90%。纤维素分解酶(它们中的大多由下述物种产生:比如Trichoderma、Humicola和Aspergillus)在商业上被用来将预处理的原料转化为含有不可溶的(半)纤维素、其制得的还原糖以及木质素的糊状物(mash)。然后该糊状物被用在发酵中,发酵期间还原糖被转化为酵母生物质(biomass)(细胞)、二氧化碳和乙醇。以这种方式产生的乙醇被称为生物乙醇。从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原料生产糖的一般工艺 ...
【技术保护点】
从木质纤维素材料制备发酵产物的工艺,其包括下述步骤:a)任选地预处理;b)任选地洗涤;c)酶促水解;d)发酵;和e)任选地回收发酵产物;其中在步骤c)中,使用了具有55℃或更高的最适温度的酶组合物,水解时间是40小时或更多并且水解温度是55℃或更高。
【技术特征摘要】
2009.10.08 EP 09172586.11.从木质纤维素材料制备发酵产物的工艺,其包括下述步骤:a)任选地预处理;b)任选地洗涤;c)酶促水解;d)发酵;和e)任选地回收发酵产物;其中在步骤c)中,使用了具有55℃或更高的最适温度的酶组合物,水解时间是40小时或更多并且水解温度是55℃或更高。2.根据权利要求1的工艺,其中在90%葡萄糖释放下,步骤c)和d)的反应时间合起来为150小时或更短或在更低的百分比葡萄糖释放下,所述反应时间为相应地更短时间。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工艺,其中所述发酵时间是18-120小时。4.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权利要求的工艺,其中使用的所述酶组合物保留活性30小时或更长。5.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权利要求的工艺,其中所述水解在55℃或更高的温度下进行。6.根据权利要求1至5的任一项的工艺,其中所述酶组合物得自Talaromyces属的微生物。7.根据权利要求1至6的任一项的工艺,其中使用的所述酶组合物在30-500小时的时段内保留活性。8.根据权利要求1至7的任一项权利要求的工艺,其中进行步骤c)直到木质纤维素材料中的70%或更多的可得到糖被释放出。9.根据权利要求8的工艺,其中进行步骤c)直到木质纤维素材料中的90%或更多的可得到糖被释放出。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的任一项的工艺,其中所述酶组合物的剂量是6mg蛋白/g干物...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约翰尼斯·彼得吕斯·斯米特斯,伊丽莎白·玛丽亚·吉尔维尔德·范,福波·克尼里斯·肖·范德,
申请(专利权)人: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荷兰,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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