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吸入性一氧化氮气体来治疗儿童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方法技术

技术编号:14754850 阅读:74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3-02 12:52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了使用以如小于10ppm的低浓度进行一氧化氮给药来对儿童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治疗。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领域本专利技术涉及使用吸入性一氧化氮气体来治疗和/或预防儿童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方法。背景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先前称为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是一种防止足够的氧到达肺部并进入血液中的危急生命的肺部病状。ARDS可由患者肺部的损伤或感染引起。吸入性一氧化氮(iNO)瞬间改善患有ARDS的成人体内的氧合作用,但不会显著降低死亡率。先前尚未在随机化、非交叉试验中评估iNO对患有ARDS的儿童的结果的影响。概述本专利技术的一或多个实施方式涉及通过施用低剂量的吸入性一氧化氮(iNO)来治疗患有ARDS的儿童或预防有风险患上ARDS的儿童的ARDS的方法。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iNO的剂量小于约10ppm,如在约0.1ppm至约8ppm范围内或在约2ppm至约6ppm范围内的剂量的范围内。在一些实施方式中,NO剂量小于约8ppm。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NO剂量是约5ppm。iNO可施用来用于相对短期治疗,如用于多达28天的治疗周期。在示例性实施方式中,NO被施用来用于在2天至2个月范围内的治疗期。iNO可在患者吸气期间、呼气期间或其部分期间施用。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iNO仅在吸气的一部分期间施用,如仅在吸气的前半段期间施用iNO。根据一或多个实施方式,儿童可小于16岁。儿童的示例性年龄包括在44周受孕后年龄至16岁年龄范围内的那些年龄。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儿童在NO施用期间不经受体外膜氧合作用。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在NO施用开始之后28天,NO增加儿童成活并且无需呼吸机的天数。还提供一种增加患有ARDS或有风险患上ARDS的儿童的无体外膜氧合作用(无ECMO)存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小于10ppmNO的剂量向有需要的儿童施用包含NO的气体。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NO剂量可在约0.1ppm至约8ppm范围内,如约5ppm。还提供一种增加患有ARDS或有风险患上ARDS的儿童的无需呼吸机天数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小于10ppmNO的剂量向有需要的儿童施用包含一氧化氮(NO)的气体。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NO剂量可在约0.1ppm至约8ppm范围内,如约5ppm。附图简述图1示出在针对患有ARDS的成人探究5ppmiNO对比安慰剂的施用的研究中所有受试者的最终处置(finaldisposition)。图2示出根据本专利技术的一或多个示例性实施方式在针对患有AHRF的儿童探究5ppmiNO对比安慰剂的施用的研究中患者群体的概述。图3示出在儿童研究中针对AHRF登记时的呼吸设置和换气。图4示出在儿童研究中针对AHRF的患者随机化和处置的概述。图5示出在儿童研究中针对AHRF来说在基线、4小时、12小时和24小时的氧合作用指数。图6示出在儿童研究中针对AHRF的结果的概述。详述本专利技术涉及以下意外发现:在儿童中使用吸入性一氧化氮(iNO)气体进行ARDS的短期治疗在iNO疗法开始之后28天增加了儿童无需呼吸机的天数。也意外地发现:在利用iNO疗法治疗的儿童中比施用安慰剂的儿童存在显著更较高的无体外膜氧合作用氧合作用(无ECMO)存活率。由于探究使用iNO来治疗成人的ARDS的先前研究并未满足其减少死亡率或增加成活并脱离辅助呼吸的天数的主要目的,因此令人惊讶的是,探究针对患有ARDS的儿童的iNO疗法的临床研究在起始研究疗法之后第28天达到患者仍成活并除管的天数的统计显著性。因此,本专利技术的一或多个实施方式提供用于使用iNO来治疗和/或预防小儿ARDS。定义如本文所使用,以下术语应具有下文阐述的定义。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治疗组合物”是指递送至患者的药物。术语“治疗组合物”的使用与药物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定义一致,即:意图用于诊断、治愈、缓和、治疗或预防疾病的物品。此类药物可包括包含一氧化氮的气体,如在稀释气体或载气(如氮或氦)中的一氧化氮。含NO的气体可通过任何已知方法来提供,如从气缸提供或在施用位置处或附近以化学的方式产生NO。含NO的气体可在气缸或其他气体来源中处于较高浓度,并在使用之前被稀释至递送浓度。药物可通过药物递送装置来提供。如本文所定义的装置命名与装置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定义一致,即:装置被定义为器械、设备、工具、机器、精巧装置(contrivance)、植入物、体外试剂或其他类似或相关制品,包括组件或附件,所述组件或附件:·在官方国家药品集或美国药典或其任何附录中标识,·意图用于疾病或其他病状的诊断,或用于治愈、缓和、治疗或预防人或其他动物的疾病,或者·意图影响人或其他动物身体的结构或任何功能,并且不会通过在人或其他动物身体内或上的化学作用而实现它的主要期望目的中的任何目的,并且不根据代谢来实现它的主要期望目的中的任何目的。如本文所述,装置可为一氧化氮递送装置,它的施用包含一氧化氮的气体。合适一氧化氮递送装置包括可购自新泽西州汉普顿市伊卡利亚公司(IkariaInc.,Hampton,N.J)的DS和INOmax递送装置。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治疗”是指治疗患有所关注疾病或病状的患者(例如,哺乳动物)的这种所关注疾病或病状,并且包括例如以下一或多个:(i)预防疾病或病状在哺乳动物中发生,尤其当此种哺乳动物病状倾向但尚未诊断为患上所述病状时进行预防;(ii)抑制疾病或病状(即,阻止所述疾病或病状的发展);(iii)减少疾病或病状的程度(即,疾病或病状的倒退);或(iv)改善由疾病或病状引起的症状(即,缓解疼痛而不解决潜在疾病或病状)。如本文所使用,术语“疾病”和“病状”可互换地使用或可为不同的,因为特定疾病或病状可不具有已知的致病物(以致于尚未找出病原),并且因此它是还没有确认为疾病,而是仅仅作为不期望的病状或综合征,其中或多或少一组具体症状已由临床医生鉴定。如本文所使用,“短期治疗”是指多达约1、2、3、4、5、6、7、8、9、10、15、20或25天或一个月、两个月或三个月的治疗期。本文描述的治疗可具有某一最小和/或最大治疗期。最小治疗期可包括约1、2、3、4、5、7、8、9、10、11、12、15、18或24小时,或约1、2、3、4、5、6、7、8、9、10、11、12、13、14、15、20、25、28或30天。最大治疗期可包括约12、18或24小时或约1、2、3、4、5、6、7、8、9、10、11、12、13、14、15、20、25、28或30天,或约2、4、6、8、10或12周或约1、2、3、4、5或6个月。如本文所使用,“长期治疗”是指大于三个月的治疗期。如本文所使用,术语“患者”是指提供了根据本专利技术的方法的治疗的人。如本文使用,术语“受试者”与“患者”可互换地使用。如本文所使用,术语“儿童”是指不到18岁年龄的人。在一或多个实施方式中,将要治疗的儿童可在44周受孕后年龄的年龄至16岁年龄之间。“受孕后年龄”是指相对于受孕日期的婴儿年龄加实足年龄。在各种实施方式中,儿童的下限年龄范围可为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或50周受孕后年龄或1、2、3、4、5、6、7或8周实足年龄或1、2、3、4、5、6、7、8、9、10、11、12、15、18、21或24个月实足年龄。术语“实足年龄”是指相对于出生日期的年龄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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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护点】
一种包含适用于治疗儿童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一氧化氮(NO)的气体,其中以小于10ppm NO的剂量向有需要的儿童施用所述NO。

【技术特征摘要】
【国外来华专利技术】2014.01.10 US 61/925,925;2015.01.09 US 14/593,0851.一种包含适用于治疗儿童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一氧化氮(NO)的气体,其中以小于10ppmNO的剂量向有需要的儿童施用所述NO。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其中以在约0.1ppm至约8ppm范围内的剂量施用NO。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其中以在约2ppm至约6ppm范围内的剂量施用NO。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其中以小于约8ppm的剂量施用NO。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其中以约5ppm的剂量施用NO。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其中施用NO达多达28天的治疗期。7.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其中施用NO达在2天至2个月范围内的治疗期。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其中仅在吸气的一部分期间施用NO。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其中不在吸气的后半段期间施用NO。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其中所述儿童小于16岁。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气体,其中所述儿童在NO施用期间未经...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吉姆·波腾齐亚尼罗纳德·布拉尼琪詹姆斯·巴尔达萨雷
申请(专利权)人:INO治疗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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