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灯装置、汽车大灯系统、汽车以及运行汽车的方法制造方法及图纸

技术编号:14456010 阅读:129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1-19 08:41
本发明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汽车(2)的汽车大灯装置(4),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6,6’,6”,50)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8),其中,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6,6’,6”)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8)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用于近光(22)、远光(28)和环境照明(24,24’)的发光器件(34,34’,34”),其中环境照明(24,24’)设计用于以远光(28)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28.1)之上的环境照明(24,24’)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24.1)发出光线,其中环境照明(24,24’)能够分别与近光(22)和/或远光(28)组合地发出,其中用于各个大灯(6,6’,6”,8,50)的环境照明(24,24’)能够分开调节。本发明专利技术还涉及汽车大灯系统(3)以及用于运行汽车大灯系统(3)的方法。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汽车大灯装置、汽车大灯系统、汽车以及运行汽车大灯系统的方法。汽车大灯装置具有第一汽车大灯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其中,汽车大灯分别配备用于近光和远光的照明器件。大灯照明系统具有至少一个汽车大灯装置,该汽车大灯装置设计用于发出可变的光分布。
技术介绍
前述形式的汽车大灯装置、汽车大灯系统、汽车以及运行汽车大灯系统的方法在现有技术中已知。尤其由汽车技术普遍已知的是,提供不同的灯光功能,这些灯光功能沿行驶方向定向并且在它们之间根据需要可以切换,例如在近光和远光之间切换。此外一方面已知的是,提供可手动转向的大灯,例如为了对准标志牌或在越野车中搜索地面。专利DE102005036002A1公开一种用于控制用户驾驶的汽车的照明设备的方法,其检测用户指向其前方的道路的视线,其中根据检测到的关于视线的信息可以调节照明设备的至少一个可调节和调整的大灯的参数。此外描述了一种相应的大灯系统。视线控制系统可以动态地发出快速跟随视线变换的光分布。由此产生的持续改变的光分布可能产生扰乱并且负面地影响行驶安全性。此外,例如在读取通常相对较高安设的交通标志时、在利用光线向上照射时会扫到一个区域,在该区域中会闪到对面交通参与者,使得由此损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性。
技术实现思路
因此本专利技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改进前述形式的汽车大灯装置、汽车大灯系统、汽车以及运行汽车大灯系统的方法,使得提供一种被调整的照明而不会闪到对面交通参与者。所述技术问题通过一种汽车大灯装置解决,汽车大灯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其中,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用于近光、远光和环境照明(Umgebungsbeleuchtung,也称为环境光线)的发光器件,其中环境照明设计用于以远光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之上的环境照明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发出光线,其中环境照明能够分别与近光和/或远光组合地发出,其中用于各个大灯的环境照明能够分开调节。对于近光和远光能够使用相同或不同的发光器件。环境照明在此所述的范畴中是向上倾斜的照明,其传播方向位于远光的传播方向的上方。该传播方向在此指的是各个光线、即环境照明或远光的中心的传播方向。因此环境照明照亮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中设有对于汽车驾驶员重要的信息,例如是交通标志。环境照明尤其可以设计成,使得其不会闪到对面交通参与者。此外规定,环境照明与近光和/或远光组合地发出。因此可以保持常规的照明并且通过环境照明被补充。环境照明通常构成一个相对近光并且在一些设计中也相对远光独立的照射区域。在另一些技术方案中环境照明可以向上扩展远光。通过用于各个汽车大灯的分离地可调节性可以实现,环境照明指向驾驶员感兴趣的区域,例如交通符号。第一种可能的扩展的方面规定,环境照明的下限、也就是环境照明的被照亮的区域的下边界相对路面以2.5°或更大的倾斜角向上倾斜。作为其备选,参照被照亮区域的下边界、环境照明在相对路面以4°或更大的倾斜角范围向上倾斜、尤其以5°或更大的倾斜角范围。因此不会闪到通常间距为例如25米或更大的对面交通参与者。所述说明涉及正常安装在汽车中的大灯。被照亮区域的下边界在一些技术方案中能够具有相对路面更大的倾斜角。路面在道路不平坦的情况下通过轮胎在道路上的支撑点定义。在大灯装置的一些技术方案中,环境照明的倾斜角是可变的,用于通过环境照明防止闪到对面交通参与者。在侧面可以限定环境照明,使得小于与自身汽车的一定间距的对面交通参与者位于环境照明之外。汽车大灯装置的另外扩展的方面规定,环境照明在侧向上是可调节的,其中每个汽车大灯分开地在侧向上可调节。由此也可以借助环境照明照亮布置在道路边缘上的交通符号。在另外的技术方案中规定,第一汽车大灯的环境照明沿与第二汽车大灯的环境照明不同的方向照射。此外可以实现的是,同时照亮两个交通符号,例如桥形路标牌和在侧面设置在侧柱上的交通符号。汽车大灯装置的另一种可能的方面提供在汽车大灯之一中的至少一个光学元件,该光学元件在光路中布置在发光器件之后。光学元件可以是可调节的,用于改变环境照明,尤其激活和去激活环境照明和/或调节其相对路面的角度范围。所述光阑尤其可以双轴调节。按照一种技术方案光学元件设计用于激活环境照明,方法是光学元件释放用于环境照明的光路。作为备选或补充,光学元件为此形成环境照明,即定义环境照明的边界。光学元件此外或附加地能够调节环境照明,例如改变环境照明的位置。可以根据视线方向控制环境照明的位置改变。在汽车大灯装置的另外的技术方案中,光学元件具有光阑。这种光阑可以是模块光阑、快门光阑(Shutterblende)或缝隙光阑。借助光阑可以定义环境照明的范围。尤其是缝隙光阑实现了对空间限定的环境照明的定义。按照汽车大灯装置的另一方面,光学元件设置在发光器件和汽车大灯的透镜之间。在汽车大灯具有在发光器件和透镜之间的反射器的一些技术方案中,光学元件可以设置在反射器和透镜之间。这种光学元件的布置可以在汽车大灯的相对好的封装区域中进行,这保证了耐久的功能。汽车大灯装置的另外扩展的方面规定,汽车大灯设计用于从光分布中隐去部分区域。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从光分布中去除对面驶来的汽车所占的部分,以便不会闪到该汽车。通过激活位于高处的环境照明可以实现的是,利用环境照明可以照亮在对面驶来的汽车上方的交通标志。对面交通参与者从光分布中的这种隐去不再影响交通标志的可读性。在远光模式中,环境照明与常规照明共同发出并且向上扩展远光分布。按照汽车大灯装置的另外的方面,汽车大灯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矩阵大灯。汽车大灯可以设计为矩阵大灯或者作为矩阵大灯的补充具有另外的大灯。矩阵大灯是具有多个单独的发光元件的大灯,其可变化地连通。可连通性涉及一组或单独的发光元件。借助矩阵大灯提供可变的光分布,而无需依赖调节的、例如可转动的大灯。矩阵大灯可以尤其与光学元件组合,以便激活环境照明。矩阵大灯常常被用于可变的远光分布。汽车大灯装置的另一个扩展方面规定,设置至少一个附加大灯用于环境照明。附加大灯可以相应地定向,用于照射参照被照亮的区域的下边界、相对路面向上成相应的2.5°的角度范围。按照另一个扩展的方面,汽车大灯装置设置用于在近光模式中激活环境照明。因此,当由于交通条件没有激活远光时也可以提供相应的环境照明。因为近光主要相下指向,相应定向的环境照明是特别有用的,因为在所述角度范围之上的区域相对较弱地或完全没有被照亮。汽车大灯装置的另外的方面规定,环境照明通过光束的部分散焦而产生。通过所述散焦可以减弱对比度极限,这对于处于环境照射的区域中的眼睛是舒适的。按照另一个扩展方面,沿行驶方向指向的相机设计用于识别交通符号。所述相机与汽车大灯装置的控制器相连。所述控制器设置用于,使环境照明指向至少一个被相机识别到的交通符号。由此可以借助环境照明实现交通符号的照明。在环境照明可以向侧面指向的一些技术方案中,交通符号可以是设置在道路边缘的交通符号。在扩展的技术方案中,驾驶员监测装置设置用于检测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因此,借助驾驶员监测装置可以确定,驾驶员朝哪里或朝哪个区域看。此外,控制器与驾驶员监测装置相连。控制器设置用于,当驾驶员的视线方向位于相对路面向上+2°或更大的角度范围中时激活环境照明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一种汽车(2)的汽车大灯装置(4),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6,6’,6”,50)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8),其中,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6,6’,6”)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8)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用于近光(22)、远光(28)和环境照明(24,24’)的发光器件(34,34’,34”),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设计用于以远光(28)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28.1)之上的环境照明(24,24’)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24.1)发出光线,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能够分别与近光(22)和/或远光(28)组合地发出,其中用于各个大灯(6,6’,6”,8,50)的环境照明(24,24’)能够分开调节。

【技术特征摘要】
2015.07.07 DE 102015008729.01.一种汽车(2)的汽车大灯装置(4),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6,6’,6”,50)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8),其中,至少一个第一汽车大灯(6,6’,6”)和至少一个第二汽车大灯(8)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用于近光(22)、远光(28)和环境照明(24,24’)的发光器件(34,34’,34”),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设计用于以远光(28)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28.1)之上的环境照明(24,24’)的光分布的传播方向(24.1)发出光线,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能够分别与近光(22)和/或远光(28)组合地发出,其中用于各个大灯(6,6’,6”,8,50)的环境照明(24,24’)能够分开调节。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大灯装置,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的下限(U)以相对路面(E)2.5°或更大的倾斜角向上倾斜。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大灯装置,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在侧向上是可调节的,其中每个汽车大灯(6,6’,6”,50)在侧向上能够分开调节。4.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车大灯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汽车大灯(6,6’,6”,50)的环境照明(24)沿与第二汽车大灯(8)的环境照明(24’)不同的方向照射。5.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车大灯装置,其中,所述大灯(6,6’,6”,8,50)设计用于从光分布(22,28)中隐去部分区域。6.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车大灯装置,其中,所述大灯(6,6’,6”,8,50)具有至少一个矩阵大灯(6,6’,6”,8)。7.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汽车大灯装置,其中,所述环境照明(24,24’)通过光束(38,38’,38”)的部分散...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P罗克尔L特斯克
申请(专利权)人: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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