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及设备技术

技术编号:14369276 阅读:67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1-09 14:58
本发明专利技术提供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及设备,通过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使得删除数据对象的过程非常生动,从而优化了用户对交互操作的交互体验和趣味性。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及设备
技术介绍
现有的智能终端上删除数据对象的方案,基本都是在用户输入删除指令后出现如图1所示的供用户确认删除的界面,用户在图1中的界面中点击确认后,待删除的数据对象立即从智能终端的屏幕上消失,这一删除过程的动效生硬、笨拙,用户交互体验较差。因此,目前亟需一种用户交互体验更好,删除过程更灵活、生动的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及设备。
技术实现思路
本申请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及设备,能够使待删除对象的删除过程更灵活、生动,提升用户交互体验。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所述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所述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包括: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时,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或逐渐缩小后消失。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中,根据所述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过的距离或速度,对应确定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的量。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所述分解为碎片后消失包括:所述碎片移动到屏幕边界外后消失或者所述碎片在屏幕上逐渐缩小后消失。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所述数据对象包括文件标识、界面的全部或部分、图片的全部或部分中的任一种。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所述删除标志包括碎纸机、刀片、鞭炮、锤子、斧头、UFO、炸弹和闪电标志中的任一种。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包括如下任一种:所述删除标志移动到屏幕边界外后消失;所述删除标志在屏幕上逐渐缩小或放大后消失。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所述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包括:获取选定的数据对象,其中,所述选定数据对象的方式包括点击、滑动或圈定选中的任一种;获取删除选定的数据对象的操作,其中,所述操作包括点击删除菜单、删除按钮或预设的删除手势中的任一种。进一步的,上述方法中,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之后还包括:重新排列或组合剩余未删除的数据对象。根据本申请的另一面,还提供一种数据对象删除设备,所述设备包括:第一装置,用于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第二装置,用于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第三装置,用于所述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第二装置,用于控制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时,使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或逐渐缩小后消失。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第二装置,用于根据所述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过的距离或速度,对应确定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的量。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分解为碎片后消失包括:所述碎片移动到屏幕边界外后消失或者所述碎片在屏幕上逐渐缩小后消失。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数据对象包括文件标识、界面的全部或部分、图片的全部或部分中的任一种。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删除标志包括碎纸机、刀片、鞭炮、锤子、斧头、UFO、炸弹和闪电标志中的任一种。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第三装置,用于包括对所述删除标志作如下任一种操作:使所述删除标志移动到屏幕边界外后消失;使所述删除标志在屏幕上逐渐缩小或放大后消失。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第一装置包括:第一一模块,用于获取选定的数据对象,其中,所述选定数据对象的方式包括点击、滑动或圈定选中的任一种;第一二模块,用于获取删除选定的数据对象的操作,其中,所述操作包括点击删除菜单、删除按钮或预设的删除手势中的任一种。进一步的,上述设备中,所述设备还包括第四装置,用于重新排列或组合剩余未删除的数据对象。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通过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使得删除数据对象的过程非常生动,从而优化了用户对交互操作的交互体验和趣味性。进一步的,本申请通过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时,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或逐渐缩小后消失,从而可以进一步提升所述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全过程的动态效果。进一步的,本申请根据所述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过的距离或速度,对应确定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的量,从而为用户展示一种更真实、灵活的数据对象的删除过程。进一步的,本申请通过在移除所述删除标志之后,重新排列或组合剩余未删除的数据对象,从而方便用户查看屏幕中的剩余的未删除的数据对象,或者供用户继续对剩余的数据对象进行其它操作。附图说明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图1示出一种现有的删除确认界面的示意图;图2示出根据本申请一个方面的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的流程图;图3示出本申请一实施例的数据对象删除的界面转化过程的示意图;图4示出本申请一实施例的锤子删除标志的示意图;图5示出本申请一实施例的斧头删除标志的示意图;图6示出本申请一实施例的UFO删除标志的示意图;图7示出本申请一实施例的炸弹删除标志的示意图;图8示出本申请一实施例的闪电删除标志的示意图;图9示出本申请另一个方面的一种数据对象删除设备的结构图;图10示出根据本申请一个优选实施例的数据对象删除设备的结构图;图11示出根据本申请另一个优选实施例的数据对象删除设备的结构图。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记代表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在本申请一个典型的配置中,终端、服务网络的设备和可信方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对象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对象。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非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对象信号和载波。如图2所示,本申请提供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该方法包括:步骤S1,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此,所述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可为如图3(a)中的智能终端的屏幕所示内容,用户可在图3(a)中界面中点击删除按钮,从而确认对某一待删除的数据对象进行删除;步骤S2,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在此,所述动态过程可依次展示为如图3(b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及设备

【技术保护点】
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所述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数据对象删除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基于所述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在屏幕上显示一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所述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删除标志将数据对象进行删除的动态过程包括: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时,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或逐渐缩小后消失。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中,根据所述删除标志相对于所述数据对象移动过的距离或速度,对应确定所述数据对象不断分解为碎片的量。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解为碎片后消失包括:所述碎片移动到屏幕边界外后消失或者所述碎片在屏幕上逐渐缩小后消失。5.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数据对象包括文件标识、界面的全部或部分、图片的全部或部分中的任一种。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删除标志包括碎纸机、刀片、鞭炮、锤子、斧头、UFO、炸弹和闪电标志中的任一种。7.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包括如下任一种:所述删除标志移动到屏幕边界外后消失;所述删除标志在屏幕上逐渐缩小或放大后消失。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获取删除数据对象的操作包括:获取选定的数据对象,其中,所述选定数据对象的方式包括点击、滑动或圈定选中的任一种;获取删除选定的数据对象的操作,其中,所述操作包括点击删除菜单、删除按钮或预设的删除手势中的任一种。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删除的动态过程结束后从所述屏幕上移除所述删除标志之后还包括:重新排列或组合剩余未删除的数据对象。10.一种数据对...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张淼
申请(专利权)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开曼群岛;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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