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4349275 阅读:69 留言:0更新日期:2017-01-04 19:54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其功能是实现感知和控制,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包含多个属于不同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不同的对象分平台根据其所属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类型的不同,实现不同类型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有对象分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共同组成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本发明专利技术从物理结构、信息结构上论述了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具体实现方式,体现了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在整个智慧城市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对于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开展都具有极大的促进和指导意义。智慧城市对象平台是整个智慧城市体系的功能基础,是智慧城市体系正常运转的保证。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涉及一种智慧城市体系中功能体系的平台,具体涉及一种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属于智慧城市

技术介绍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全球的信息化浪潮,人类世界智能化的要求和需求也越来越高,自2008年美国IBM公司首次提出“智慧地球”的发展战略以来,世界各发达国家已经逐渐意识到智慧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并开始大力积极开展智慧城市的建设,我国一些发达地区在数字城市建设基础上,也开始探索智慧城市的建设,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区已经将智慧城市列为重点课题。目前国内外有关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还仅限于信息城市、智能城市的范畴,对智慧城市更深层次的理解还很欠缺,对智慧城市的体系结构尚没有明确的定论,智慧城市的建设重点和研究焦点目前主要集中在服务和应用方面,没有完整的智慧城市体系结构。现有的智慧城市体系,其功能、物理、信息三者的关系不清晰,不明确,没有系统性,不能正确指导智慧城市建设。因此,需要对智慧城市体系进行深入研究。
技术实现思路
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对于智慧城市体系结构不清楚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清晰合理,具有推广应用示范价值的智慧城市功能平台之一,智慧城市对象平台。本专利技术是这样实现的: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功能是实现感知和控制,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包含一个或多个属于不同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不同的对象分平台根据其所属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类型的不同,实现不同类型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有对象分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共同组成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通过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获得感知信息,经传感网络平台、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传输至用户平台,用户平台将感知信息转换为控制信息后,再经服务平台、管理平台、传感网络平台传输至对象平台的控制设备,由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执行控制。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所述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通过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获得感知信息,经传感网络分平台、管理分平台和服务分平台传输至用户分平台,用户分平台将感知信息转换为控制信息后,再经服务分平台、管理分平台、传感网络分平台传输至对象分平台的控制设备,由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执行控制。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感知设备和控制设备可以是共同完成感知和控制的同一的设备,也可以是分别完成感知和控制的不同的设备。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其中对象是指一切具有感知和/或控制功能的事物,对象是人、物或者是人和物的组合。更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对象分平台分为不同级别的对象分平台,上一级的对象分平台由至少一个下一级的对象分平台和/或至少一个单一物联网体系的对象平台组成,最下一级的对象分平台由至少一个单一物联网体系的对象平台组成。更进一步的方案是:在同一级别的对象分平台之间,是并列的关系,在不同级别的对象分平台之间,存在并列或包含的关系,包含,最终体现在对象分平台之间具有共享信息。本专利技术从物理结构、信息结构上论述了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具体实现方式,体现了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在整个智慧城市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对于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开展都具有极大的促进和指导意义。智慧城市对象平台是整个智慧城市体系的功能基础,是智慧城市体系正常运转的保证。附图说明图1为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结构示意图。图2为智慧城市功能体系结构。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专利技术做进一步的说明。如附图1、2所示,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功能是实现感知和控制,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包含一个或多个属于不同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不同的对象分平台根据其所属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类型的不同,实现不同类型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有对象分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共同组成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通过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获得感知信息,经传感网络平台、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传输至用户平台,用户平台将感知信息转换为控制信息后,再经服务平台、管理平台、传感网络平台传输至对象平台的控制设备,由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执行控制。所述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具有和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类似的结构,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物联网体系的对象分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感知设备和控制设备可以是共同完成感知和控制的同一的设备,也可以是分别完成感知和控制的不同设备;所述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从感知设备获得对象的感知信息,经过感知设备的通信模块传输,经传感网络分平台、管理分平台和服务分平台传输至用户分平台,用户分平台将感知信息转换为控制信息后,再经服务分平台、管理分平台、传感网络分平台传输至对象分平台,对象分平台将控制信息传输到控制设备,由控制设备执行控制。所述感知设备和控制设备可以是共同完成感知和控制的同一的设备,也可以是分别完成感知和控制的不同的设备。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其中对象是指一切具有感知和/或控制功能的事物,对象是人、物或者是人和物的组合。所述对象分平台分为不同级别的对象分平台,上一级的对象分平台由至少一个下一级的对象分平台和/或至少一个单一物联网体系的对象平台组成,最下一级的对象分平台由至少一个单一物联网体系的对象平台组成。在同一级别的对象分平台之间,是并列的关系,在不同级别的对象分平台之间,存在并列或包含的关系,包含,最终体现在对象分平台之间具有共享信息。为了对本专利技术的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做更详细的进一步说明,需要我们对智慧城市体系进行阐述,具体如下:如附图2所示,一种智慧城市体系,包括:智慧城市体系由至少一个智慧城市子体系组成,智慧城市子体系由至少一个物联网体系和/或至少一个物联网体系的组合组成;所述智慧城市体系包括功能体系,物理体系和信息体系;功能体系是功能表现的形式,信息体系是功能实现的方式,物理体系是为功能实现提供物理支撑的载体;所述的功能体系是五平台结构,分别是:对象平台、传感网络平台、管理平台、服务平台和用户平台;所述的物理体系是五层结构,分别是:对象层、传感网络层、管理层、服务层和用户层;所述的信息体系是五域结构,分别是:对象域、传感域、管理域、服务域和用户域;功能体系中每一平台功能的实现都有对应的物理体系中物理实体的支撑和信息体系中信息的运行;功能体系的对象平台对应物理体系中的对象层,对应信息体系中的对象域;功能体系的传感网络平台对应物理体系中的传感网络层,对应信息体系中的传感域;功能体系的管理平台对应物理体系中的管理层,对应信息体系中的管理域;功能体系的服务平台对应物理体系中的服务层,对应信息体系中的服务域;功能体系的用户平台对应物理体系中的用户层,对应信息体系中的用户域。更进一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智慧城市对象平台

【技术保护点】
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功能是实现感知和控制,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包含一个或多个属于不同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不同的对象分平台根据其所属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类型的不同,实现不同类型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有对象分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共同组成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通过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获得感知信息,经传感网络平台、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传输至用户平台,用户平台将感知信息转换为控制信息后,再经服务平台、管理平台、传感网络平台传输至对象平台的控制设备,由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执行控制。

【技术特征摘要】
1.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功能是实现感知和控制,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包含一个或多个属于不同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不同的对象分平台根据其所属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类型的不同,实现不同类型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有对象分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共同组成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实现的感知和控制功能;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智慧城市对象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通过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获得感知信息,经传感网络平台、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传输至用户平台,用户平台将感知信息转换为控制信息后,再经服务平台、管理平台、传感网络平台传输至对象平台的控制设备,由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执行控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智慧城市对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由信息和物理两部分组成的,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的信息部分包括感知信息系统和控制信息系统,其物理部分包括感知设备的感知单元和控制设备的控制单元;所述智慧城市子体系的对象分平台,通过感...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邵泽华
申请(专利权)人: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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