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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吸附型保存剂制造技术

技术编号:133359 阅读:180 留言:0更新日期:2012-04-11 18:40
本发明专利技术属粮食、食品、香烟、药品等干性物质的保存领域.本发明专利技术解决了粮食、食品、香烟、药品等干性物质不能长久保存或者长久保存设备复杂,成本昂贵,不能广泛应用的问题.本发明专利技术其特征在于选用活性炭、硅胶、铁粉、食盐等作原料组成的吸附型保存剂.主要利用吸附的手段来达到控制物质环境的水分和含氧量.从而达到防霉防虫保鲜的目的.(*该技术在2005年保护过期,可自由使用*)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本专利技术属粮食、食品、香烟、药品等干性物质的保存
目前,对粮食、食品、香烟、药品等不易作长久保存的干性物质,一般保存方法采用添加防腐剂,如加入苯甲酸钠盐或钾盐等。也有用高温灭菌、低温抑菌、辐射杀菌、抽真空,以及除氧充氮等手段。所用的方法,,不是加入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就是设备复杂、成本昂贵,不能广泛应用。本专利技术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缺点,提供一种成本低、保存期长、无毒无害、且不与保存物质直接接触、能广泛应用的吸附型保存剂。本专利技术其特征在于选用活性炭、硅胶、铁粉、食盐等物质混合组成。其配比为:活性炭占20~40%,硅胶占5~20%,铁粉占15~35%,食盐占10~30%。本专利技术与现有的保存技术相比,具有成本低、设备简单、所用试剂为无味无毒无害物质,在使用时也不直接接触保存物品等优点。主要利用吸附为手段来达到控制物质环境的水份和含氧量,从而达到防霉防虫保鲜的目的。本专利技术实施例(1),广州卷烟一厂生产的平装“银球牌”香烟,原保险期为40天,放入保存剂之后,现已保存230天,经鉴定还没有发生霉变。实施例(2),广州岭南饼干厂生产的“大宝石牌”饼干,原保存期为60天,放入保存剂之后,现已保存230天,经鉴定未发生霉变。实施例(3),广州市粮食科学研究所提供的袋装大米原保存期为90天,放入保存剂之后,现已保存230天,经鉴定还未发生霉变及生虫。

【技术保护点】
一种用于粮食、食品、香烟、药品等干性物质的吸附型保存剂其特征在于选用活性炭、变色硅胶、铁粉、食盐混合配制而成。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用于粮食、食品、香烟、药品等干性物质的吸附型保存剂其特征在于选用活性炭、变色硅胶、铁粉、食盐混合配制而成。2、根据...

【专利技术属性】
技术研发人员:许典开
申请(专利权)人:暨南大学
类型:发明
国别省市:44[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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